重慶楊家坪拆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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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楊家坪拆遷事件是一件發生在中國重慶市關於土地強制徵用的拆遷事件。開發商為迫使一不肯搬遷的住戶最終遷離,在住戶宅房周圍開挖基坑,使之成為了高於地面十餘米,像口大釘子的「孤島」。但自2007年2月26日以來,一組以「史上最牛釘子戶」為題描繪該住戶境遇的圖帖在中國大陸各大網絡論壇傳播,引起大陸網民與中外新聞媒體關注,網民甚至以論壇或個人主頁和博客形式現場報道,在中國大陸甚為罕見。
同時由於此案涉及到同一個月十屆人大五次會議剛通過的物權法中對於私有合法財產的平等保護,以及對「公共利益」邊界的界定和解釋等問題,引來眾多法律界專家學者的討論,也得到不少民眾和中外新聞媒體的注目與對該拆遷戶之同情;事件經過3月下旬的僵局後,至4月2日下午左右以業主接受易地實物安置解決並在當晚移平「孤島」建築,結束事件。
事件經過
[編輯]2004年起重慶市九龍坡區的鶴興路片區舊城改造工程開始啟動,重慶南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重慶智潤置業有限公司確定聯合對該片區實施商業開發,2005年重慶正升置業有限公司加入成為第三方開發商,該地區鄰近楊家坪輕軌站,是當地的商業核心地段之一。自拆遷公告發布以來,該片區204住戶和77非住宅戶,除楊武、吳蘋夫婦一戶外,均陸續與開發商達成協議搬遷。
而楊武、吳蘋夫婦的房屋則座落於鶴興路17號,面積219平方米,是一座兩層磚混結構,屬營業用房,據吳蘋所述,該地段在1944年由楊武父親建成房子,1992年重建成現在的建築,2004年8月31日公佈拆遷公告,由於他們的房子最大,九龍坡區房管局以此為由放到最後來解決。2005年9月6日房管局與發展商達成裁決,但沒有剩下九家拆遷戶之參與和簽字,吳蘋作為代表與房管局理論後終止裁決,並對區內斷水斷電,2005年7月,其他八戶拆遷戶已跟發展商達成協議,只獨事件主角夫婦仍在膠著。
洽商與僵局
[編輯]2006年9月14日,吳蘋與開發商第一次協商,吳蘋稱發現發展商之拆遷許可證已在2004年8月過期,但在開發商取得之談話記錄中只記載吳蘋同開發商提出索償近600萬元人民幣。由此一直未能與開發商達成一致,拒絕拆遷並拖延至事件曝光後。2007年1月8日,九龍坡區房管局召開聽證會,1月11日九龍坡區房管局根據開發商此前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要求該戶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搬遷,交付房屋,但該戶對裁決書拒絕執行。同時在此期間,發展商為了不影響進度,在楊武、吳蘋夫婦房屋的周邊拆遷地區進行基坑開挖,使該房成為了矗立在基坑中央高達十餘米的「孤島」。
2007年2月1日,九龍坡區房管局向九龍坡區人民法院提起了《先予強制拆遷申請書》,法院於2007年3月19日召開司法強拆聽證會後,要求被拆遷人最遲於3月22日晚24時前拆除房屋。其間的日子吳蘋曾與開發商幾乎達成協議,但吳蘋要求南房產公司的蓋章卻未果;在聽證會上吳蘋稱聽證會未能給她說話的機會,在執行期限即將到來之前,房屋雖然早已被斷水斷電,但楊武斷然在3月21日爬上「孤島」重返留守孤房,每天由妻子或妻子之兄吳健把食物、瓶裝水甚至大瓦斯瓶送至空地下,由丈夫以以繩子把它們一一吊上至房子內,以維持生活所需,同時也帶上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內的各種法規文本和有效證件。男主人在樓頂(前方)扯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橫幅,後方一樓則拉上「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橫幅,並在眾多記者的鏡頭前揮舞國旗,表示「與樓共存亡」,附近亦有不少民眾到場展示橫幅,表示聲援夫婦的百姓。
發展與結局
[編輯]3月22日期限過後,至同月30日上午,九龍坡區人民法院仍未強制執行拆遷,媒體猜測為中外輿論強大注目之下使然,不能輕舉妄動;但於同日該法院發表公告,責令在釘子戶內堅守的楊武在4月10日前(即十天後)自動搬遷,釘子戶交由智潤置業公司拆除,逾期者院將擇期依法實施強制拆除,九龍坡區區長黃雲在3月31日上午十點舉行新聞發布會重申該公告,該區房管局領導均在席上。記者會後吳蘋開始拒絕記者訪問,此後沒有以往般在基坑處召開記者會的「習慣」,而記者亦不能再順利向夫婦兩人查詢事件發展,而全國媒體與重慶市政府口徑一致之下,至此事件發展只能從官方媒體發布而得知,但楊武仍留守屋內,象徵抗議的橫幅也沒有撤下。
事件至4月2日下午有突破性發展:楊武、吳蘋夫婦與開發商在下午四點半達成協議並簽署拆遷安置同意書;夫婦同意接受易地實物安置,在沙坪壩區置換一套同等面積之商業用房(協議中沒有涉及補償金事項),約下午五點,楊武拆除掛在屋子前後之橫幅與國旗並收拾家當離開房子,象徵事件的落幕。官方人員其後曾登上該幢樓房樓頂視察並拍照(據周曙光拍攝照片),而開發商於晚上七點半開始以「怪手」拆除房子,至當晚十點半被移平(但地基土丘並未推倒),事件正式結束。據剛上任半個月的九龍坡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向官方媒體記者稱,法院方面在這兩天已組織六次調解。3月28日下午,九龍坡區委書記鄭洪與吳蘋商討近三小時;4月1日在該法院組織下拆遷雙方先達成口頭協議,翌日下午雙方簽字。
該區法院院長張立在4月3日上午十點二十分召開記者會說明,內容由官方網站「華龍網」發布;主要內容為法院接洽事件與協商經過,與協議中房價與補償方面的細節(請參閱新聞稿),另發展商補償因未談妥協議而先行施工引致未能營業的損失90萬元人民幣。此外,張立稱當事人楊武夫婦由於他們「太疲憊,不願被記者打擾」,所以關掉手機斷絕對外聯繫,並稱現時人身絕對自由,並未受限制人身自由;而是次記者會張立稱法院方面亦有邀請,但被他們「婉拒」之。
事件背後
[編輯]當事人背景
[編輯]楊武、吳蘋夫婦於1979年起經營東風酒樓與外貿公司生意,該酒樓也是當時該地段最大的一家酒樓,現在酒樓於重慶、北京、武漢、成都皆有分店,吳蘋在接受訪問時稱其父為重慶市檢察院的一名退休檢察官,母親也在檢察院架構中工作。傳媒猜測因此深厚背景之關係,該釘子戶不像周邊眾多釘子戶一般早被拆遷,而吳蘋每當接受訪問或見記者時,裝束亦十分整齊得體。男戶主楊武從小酷愛武術,1985年曾獲得「渝州武術散打搏擊賽」75公斤級冠軍,能徒手爬上高達10米的「孤島」。
網絡媒體報道討論
[編輯]網絡對釘子戶的關注大致在3月22日前一周左右的時間,從那時中外各大媒體報道、BBS開始流傳史上最牛釘子戶的圖片。這張頗具行為藝術的照片由於強烈的諷刺意味,受到大陸境內外媒體(包括著名媒體如CNN、紐約時報、泰晤士報、香港有線電視與鳳凰衛視等)與網民的廣泛關切。國內不少大型媒體亦積極派駐駐地記者採訪報道最新消息,因此涉及到國內徵地補償這一敏感事件,但輿論在三月中旬起沸沸揚揚的報道,事件的曝光與媒體報道日增。
在3月22日(法院命令自行拆除限期),男主人在樓頂上揮舞國旗,聚集數百人觀看,亦從這天起,不少媒體在現場守候或者對女事主進行專訪。同時天涯社區等著名BBS討論區有大量對於釘子戶的爭論。隨後兩天,網上力挺釘子戶的呼聲越來越高。房主夫婦的形象被PS成多個有象徵意義的圖片,例如房子被做成一個長城的牆垛的形象。在事件曝光後,不少本地與外地的被拆遷戶在工地進入門口舉上橫額或者以文字與照片的小字報在工地門口的牆上貼上自己的經歷,向記者或遊人展示自己與當事人雷同的狀況與困境;而且是次事件引發大陸網民熱烈討論,甚至親身赴現場採訪並跟進報道,也是這次事件中另一個為之注目的現象。
後續
[編輯]事件所在地,後開發為正升百老匯。[1]
事件引發中國政府開始考慮制訂新法令。2010年12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2],2011年正式頒布[3]。
有研究者曾撰文,認為其對城市拆遷工作「意義深遠」[4]。
參見
[編輯]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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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題報道:21cn/搜狐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網易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浪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金羊網/南方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深圳新聞網/
- 圖片:男主人在樓頂奮勇揮舞五星紅旗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圖片:楊武、吳苹夫婦將生活用品搬進住宅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圖片:位於孤島之中的小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網民直播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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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博客助最牛釘子戶揚名海內外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3日美國之音中文網
- 貓撲網大雜燴內帖子
新聞報道
[編輯]
- 網友熱議論壇圖片 史上最牛的釘子開口索要2000萬,2007年3月9日東方今報
- 「最牛釘子戶」否認要價兩千萬,2007年3月18日新京報
- 史上最牛釘子戶在戰鬥,2007年3月23日南都周刊
- 最牛釘子戶向重慶高院申訴1[永久失效連結]/2[永久失效連結]/3[永久失效連結]/4[永久失效連結],2007年3月24日北京青年報
- 「釘子戶」是否強拆未確定,2007年3月24日河北青年報
- 眾多「釘子戶」聲援吳苹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3月25日南方都市報
- 房主繼續堅守房管局堅稱不會恢復水電[永久失效連結],2007年3月25日東方早報
- 任忠萍:對「最牛釘子戶」的拆遷完全合法,2007年3月25日新華網
- 九龍坡拆遷辦就「最牛釘子戶」相關問題的答覆:1/2,2007年3月25日新華網
- 「最牛釘子戶」否認有背景,2007年3月25日新京報
- 重慶「最牛釘子戶」和失地農民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BBC中文網2007年3月26日
- 「釘子戶」的紅旗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3月26日21世紀經濟報道
- 「牛釘」夠牛 發展商怕了她,2007年3月26日廣州日報
- 「最牛釘子戶」事件陷僵局,2007年3月26日河北青年報
- 拆遷問題困擾世界 各國如何面對「釘子戶」[永久失效連結],2007年3月26日國際先驅導報
- Chinese couple tests property law,2007年3月27日CNN
- Homeowner Stares Down Wreckers, at Least for a Whil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3月27日紐約時報
- 「最牛釘子戶」想與市長對話[永久失效連結],2007年3月28日北京青年報
- 直擊「釘子戶」 戶主稱法律就是背景: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3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4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3月28日中國新聞周刊
- 「最牛釘子戶」兩年半三方博弈,2007年3月28日新京報
- 拆遷時代的典型樣本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國青年報冰點特稿第620期,2007年3月28日
- 訪民匯聚借最牛釘子戶磕頭鳴冤外媒[永久失效連結],2007年3月28日六四天網
- 「最牛釘子戶」老鄰居首度講述拆遷經過:1、2、3、4,2007年3月29日河北青年報
- 廣州地產界料「釘子戶」恐成普遍現象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3月29日廣東新聞網
- 「釘子戶」報道中過度亢奮的傳媒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3月29日中國青年報
- 「最牛釘子戶」身世再調查,2007年3月29日廣州日報
- 重慶「釘子戶」事件內幕調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釘子戶」事件給法律一個機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僵局持續,最牛「釘子戶」事件如何收場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3月29日南方周末
- 法院下通知今天強拆「孤島」:1、2、重慶市政府尊重法律沒錯,2007年3月29日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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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釘子戶或為中國民眾發洩不滿渠道,2007年3月29日美國之音
- All eyes on the 'nail house' as lone protester waits on high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3月29日泰晤士報
- 史上最強の「居座り」、7日目突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3月29日日本record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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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龍坡區政府就「釘子戶事件」舉行新聞發布會,華龍網2007年3月31日(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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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家坪強拆案 不到最後時刻不會強行拆除,2007年4月1日重慶晚報
- 官方展開壓制 「釘子戶」山雨欲來、區政府:斷水斷電處理不當[永久失效連結]、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物權法 能保住釘子戶?[永久失效連結],2007年4月1日中國時報
- 雙方再協商或增予賠償,2007年4月1日大公報
- 重慶市釘子戶事件 法院又判:鐵定4月10日拔「釘子」1[永久失效連結]/2[永久失效連結]/3[永久失效連結],2007年4月1日聯合早報
- 釘子戶和「公共利益」的糊塗帳,2007年4月2日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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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九成網民正在關注「史上最牛釘子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2日中國青年報
- 渝釘子戶10日前須搬遷 不到最後不強拆,2007年4月2日上海文匯報
- 「最牛釘子戶」事件影響中共接班安排?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2日亞洲時報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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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拆遷組圖:新華網/九龍坡區政府/中新網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3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華龍網兩江論壇[永久失效連結]/周曙光[永久失效連結]
- 「釘子戶」即將拆遷 雙方已達和解並簽署協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2日人民網
- 重慶「釘子戶」孤屋在夜幕中倒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工地外擠滿圍觀者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2日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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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主允非原地樓換樓 協議未提賠錢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3日明報
- 堅守13天 重慶釘子戶和解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沒收」式執法受挑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3日文匯報
- 「最牛釘子戶」房屋夜幕下被拆除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3日BBC中文網
- 同意異地換屋 釘子戶昨晚拆除、地方政府學會新三步[永久失效連結],2007年4月3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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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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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敏:從順民、暴民走向公民,2007年3月24日中國選舉與治理網[失效連結]
- 重慶「釘子戶」考驗中國物權法[失效連結],2007年3月28日金融時報[失效連結]
- 重慶九龍坡區法院打了《物權法》一耳光、「重慶釘子戶」檢驗政府、更需要重視的是言論的平台、政府的「生意」、財產權:是人權,不是物權!、國家的失敗,摘自《選擇周刊》第127期選編,2007年3月28日
- 釘子樓─保護私權的精神堡壘,2007年3月29日聯合早報[失效連結]
- 「釘子戶」別「釘」死了公共利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3月29日人民網
- 何清漣:《物權法》能保護重慶「最牛釘子戶」嗎?,第185期華夏電子報
- 拆遷事件 公共利益 維權意識,2007年3月31日澳門日報社論
- 秦暉:百姓安樂才是真正大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2日南方都市報
- 如何對待越來越多的網民參政議政現象,2007年4月3日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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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釘子戶事件」和解是多贏結局,2007年4月3日新京報
- 從「最牛釘子戶」看中國,2007年4月2日朝鮮日報
- 「汪洋困境」有何出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2日亞洲時報在線
- 「釘子戶」報道媒體責任缺位,2007年3月29日佛山日報
- 釘子戶釘出里程碑老百姓尋回知情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媒體與網際網路的盛宴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1日亞洲周刊
- 政府介入輿論消音 釘子戶、業者再協商[永久失效連結]、維權觀念覺醒 凸顯拆遷糾紛[永久失效連結],2007年4月2日中國時報
- 「最牛釘子戶」被拆 引廣泛爭論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3日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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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宏良:「釘子戶」把什麼釘上了中國歷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3日北京大軍經濟觀察研究中心
- 論「最牛釘子戶」的倒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4日信息時報
- 新快報系列社評:「釘子戶事件」中的法律誤解、「釘子戶事件」和解掩蓋制度缺陷、「徵收」變「拆遷」,政府無視法律常識,2007年4月2日─4日
- 最牛釘子戶事件,法律成為了輸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5日南方都市報
- 從「釘子戶」事件看公民的權利堅守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5日燕趙都市報
- 土地徵收與「非公推定」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找准「孤島」事件的病根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把偶然事件變成歷史進步的契機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年4月5日南方周末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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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劍敏;胡凌波. 重庆市杨家坪“孤岛事件”对征地拆迁维护稳定工作的启示. 《公安研究》2007年第11期. [2013-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