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光棒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9年11月1日) |
螢光棒,又稱發光棒,是指造型為條狀的手持照明裝置,按照發光原理可以分為化學螢光棒以及電子螢光棒(又稱電光棒或夜光棒)。化學螢光棒是以內外管各別分裝兩種液體化學成份的透明塑膠棒,外層以聚乙烯(塑料)包裝,內置一玻璃管夾層,夾層內外液體分別為過氧化物和酯類化合物,經彎折、擊打、揉搓等使玻璃破裂,引起兩種化合物反應致使螢光染料放出光能,但它並不會產生大量熱能。這個過程被稱為化學螢光反應。電子螢光棒則相當於使用電池的螢光燈或手電筒,與筆燈類似,但通常至少有一半的空間為電燈;如以LED為燈具,還可調整發光之顏色。
發光方式
[編輯]用途
[編輯]螢光棒可應用於娛樂、夜釣、婚慶、戶外、軍事、工程建設和水下作業等。螢光亮度(即使用壽命)一般可以維持6至8個小時,根據用途種類的不同,有的短時間的螢光棒亮度只能維持30秒至15分鐘,長時間的螢光棒能夠維持亮度超過10個小時。
娛樂:音樂會、KTV使用者握於手中揮舞以增強氣氛。螢光棒亦可製成各式各樣的玩具,如眼鏡、手鐲、耳墜、發光球、戒指、寶劍、吊墜等,營造浪漫氣氛。
婚慶:結婚時,新郎、新娘各執一瓶螢光液,同時注入特定容器中,會產生美麗的光,以此預示新婚夫婦會創造光彩的未來,同時也營造出浪漫氣氛。
戶外:哨棒、25x350mm大棒等被可用宿營、登山、探險等領域,其作用為照明、警示、相互聯繫、營救等。有聲音、色彩、光亮三種識別功能。
災害:地震等災害發生時可用作緊急照明或容易被救援人員發現之用。
軍事:迷你光棒等亦被應用到軍事領域,專業紅外線發光棒只有通過夜視鏡才能看到。
藉由調整兩種化學藥品之濃度,製造者可以使之變亮快而時效短、或變亮慢而時效長。在最大濃度時(典型實驗室設定),混合兩種反應物產生一系列反應後,製造出最強得光但只持續了幾秒而已。
加熱螢光棒使之反應地更快更亮但時效更短,反之亦然。藉由冷藏後加熱螢光棒可以展示此性質。
化學原理
[編輯]螢光棒包含兩種化學成分及螢光染料。塑膠管中的化學藥品為螢光染料及草酸苯酯衍生物的混合物。玻璃管內的是濃度約35%的雙氧水。混合草酸二 苯酯及雙氧水會導致化學反應:酯類被氧化,產生兩個苯酚分子和一分子的過氧化酯(二氧雜環丁二酮),過氧化酯接著自發分解為二氧化碳,並釋放出能量使染料成為激發態,受激發的染料回到基態的過程會藉由放光子釋出能量,此光的波長(影響顏色)則取決於該染料之結構。
螢光劑
[編輯]- 9,10-二苯(基)蒽 (DPA),發藍色光
- 1-氯-9,10-二苯基蒽和2-氯-9,10-二苯基蒽,發藍綠色光[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9,10-雙(苯乙炔基)蒽 (BPEA),發綠色光
- 1-氯-9,10-雙(苯乙炔基)蒽,發黃綠色光
- 2-氯-9,10-雙(苯乙炔基)蒽,發綠色光
- 1,8-二氯-9,10-雙(苯乙炔基)蒽,發黃色光
- 5,6,11,12-四苯基萘並萘(紅螢烯),發橙紅色光
- 羅丹明B,發紅色光
- 5,12-雙(苯乙炔基)芘,發橙色光
- 曙紅Y(伊紅-Y),發橙黃色光
- 羥甲香豆素,發藍色光
-
紅螢烯(5,6,11,12-四苯基萘)
注意事項
[編輯]近來隨著螢光棒的廣泛使用,其安全問題也引起了關注。因螢光棒成分多含鄰苯二甲酸二甲酯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具有低毒性。若發生洩漏,被人體誤吸或觸碰,可能會造成噁心、頭暈、麻痹、昏迷等現象。同時也有些人擔心螢光棒具有放射性。
但一些專家解釋因螢光液被聚乙烯(塑料)包裝,只要使用方法正確就不會造成對人體的傷害。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將螢光棒過度彎折,或用刀切割,針刺等就不會造成液體洩漏。
至於放射性,專家解釋螢光棒所發出的光是靠化學反應刺激染料發出的光,而非由放射線激發染料發出的光,對人體無傷害。而β燈的發光原理與放射性物質衰變有關,具有一定放射性。
除了安全問題,螢光棒因含有毒化學物,難以重用或回收;而其外包裝也為不可重用或回收的塑料。因此,節假日後常出現大量丟棄的螢光棒,造成環保災難。
內部極度的細碎玻璃造成的刺穿效果也是一般塑膠手套無法防禦的,所以對於不小心用破的螢光棒,很難進行漏液與材料的分離與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