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 (清朝)
ᡨᡠ᠋ᡵᡠᠨ,穆麟德轉寫:niowanggiyan turun)是清朝的正規軍,由漢人編成,部分是為滿足京衛滿族生計,被強制出旗的漢軍旗人、下五旗旗鼓包衣、開戶人、抱養民子、旗下家奴。主要負責彌補八旗的不足和守衛國土。這些漢軍因使用綠色軍旗,故稱為綠營。在清朝大部分的時間裡它都是清軍的主力。
起源
[編輯]清朝的興起是倚靠它強大的八旗軍力。隨著領土的擴大,清朝吸收了部份蒙古人與漢人的勢力,對此皇太極另外設立了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用以壯大軍力並加強管理蒙漢臣民。
到了清兵入關後,雖然滿洲兵人數達十二萬,但兵力仍遠遠不足。為了加強對領土的有效統治,清政府招降明軍、招募漢人組織軍隊,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單位,所以稱為「綠營兵」,獨立於八旗軍。《清朝文獻通考》卷一八二稱:「八旗駐防兵由於世籍,綠旗各營兵由於召募」。[1]:112
興衰
[編輯]在清朝初年,大多為漢人的綠營軍的職責尚只是鎮守疆土,但隨著八旗的腐化[2],綠營的重要性就日益加強。在三藩之亂中,清軍就是以綠營為骨幹,先後派遣了四十餘萬綠營兵作戰。[3]在往後的大小戰爭中,綠營也是清軍的主要構成部分。但隨著太平日久,綠營內部也開始出現鬆弛腐化的現象。綠營的腐敗主要表現在空額嚴重和指揮不靈這兩方面。與八旗兵相比,綠營兵薪餉偏低,僅夠個人糊囗,不能兼顧家屬,因此違禁「兼習手藝,或做小貿供籍幫貼」的現象十分普遍。綠營腐敗情狀,日甚一日,到了乾隆帝閱兵時,所見已是「射箭,箭虛發;馳馬,人墜地」[4]。道光十三年(1833年)御史俞琨揭露:「各營積習,或以虛名坐扣丁糧,或以家僕濫充伍籍。」即使在清廷眼皮底下的直隸地區,也由於綠營「兵額多虛」、「存營十不及五」,[5]清廷鎮壓白蓮教起義時,已不得不憑藉鄉勇和團練。到了兩次鴉片戰爭和鎮壓太平軍之時,「國家養綠營兵五十餘萬,二百年來所費何可勝計」,[6]張集馨記鴉片戰爭期間,福建水師的戰船都被租給商人販運大米。[7]陝西道監察御史杜彥士指出:「夷船所以停泊無忌者,由於水師員弁收受陋規,每船得洋四百圓、六百圓不等。船上煙土,皆營弁包庇販賣。」綠營喪失作戰能力,「無事則游手恣睢,有事則雇無賴之人代充」,上陣一觸即潰。[8]江忠源總結綠營的弊端時說:「其弊在兵不用命,將不知兵,兵與將不相習,將與將又各不相干,遂至潰爛,不可收拾。」[9]自此大清朝廷逐漸依賴如湘勇和淮勇等鄉勇,且同治年間開始多次裁減綠營,致使綠營的重要性逐漸減弱。百日維新時朝廷新編全西式訓練的新軍,自此綠營便等同名存實亡。後來至民國初年,綠營被改編為警察性質的地方治安衛戍部隊,成為民國時期警察的濫觴。
編制
[編輯]綠營完全由漢人組成,編為標、協、營及汛。士兵為世兵制,父死則子繼,由漢人統帥。綠營的官階大致上依照明朝的制度,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省/標)、總兵(鎮)、副將(協)、參將(營)、游擊、都司、守備(地方)、千總(駐點)、把總。綠營在北京的稱「巡捕營」,又稱「京營」,隸屬於步軍統領[10]:5。
提督全名為「提督總兵官」,統領一省綠營,受文官總督、巡撫所節制。各省兵力大小不一,由萬餘到六七萬不等;提督之下為總兵,主管一鎮的綠營,兵力從千人至兩三千人不等;再下面的為副將,管理一協的兵力,約數千人左右;副將以下就是參將、遊擊、都司、守備,所統轄的稱為營,兵員數量各有不同;在最下面的為千總與把總,負責統領一汛,也就是一個駐地,士兵由十數名到上百名都有,後來更設有「外委千總」與「外委把總」,設在他們之下,職位與千總、把總相同,但薪俸較低。
另外從總督到總兵都有自己直屬的綠營兵,稱作「標」,如「督標」(總督)、「撫標」(巡撫)、「軍標」(四川、新疆將軍)、「提標」(提督)、「鎮標」(總兵)、「河標」(河道總督)、「漕標」(遭運總督)。[11]:2標以下設「協」,副將統之;「協」以下設「營」,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分統之;「營」以下設「汛」,千總|把總、外委分別統之。[12]:2「標」的統領官稱「中軍」(地位相當於現代的衛隊隊長及副官長),督標中軍由副將擔任,撫標中軍由參將擔任。
綠營兵多數為步兵,有戰兵、守兵、馬兵與水兵;戰兵、守兵全是步兵[13]:1。常用武器有刀、槍、矛、箭這些冷兵器,但也有如鳥槍、虎蹲炮、抬槍甚至火炮的熱兵器,可是他們的裝備與待遇明顯比八旗差。
綠營發展到康熙年間已成為一個嚴密的制度,將兵由兵部直接統轄,將領無法直接統兵,兵卒平時分派各地作為差役,戰時才臨時分發給將領,令到將不知兵、兵不知將,有效地防止軍人擁兵自重。
馬兵為騎馬的部隊,步兵為步行的部隊,守兵為後勤部隊,馬兵和步兵又統稱為戰兵。
兵力
[編輯]各省綠營分以鎮為最高戰略單位,以營最基本單位。
按照《乾隆大清會典則例》,清代中葉全國綠營分為六十六鎮、一千一百六十九營(其中標營三百三十六個、同城協營六個、同城營四十四個、分防協營一百六十九個、分防營六百一十四個),兵員共計648,345人,分布在內地十八省各城要害,可謂星羅棋布。1812年,全國綠營兵凡861,671人[14]:19。[15][1]:112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1.0 1.1 現代教育研究社編輯委員會:《會考版中國歷史(中學五年級)(教師手冊)》,香港:現代教育研究社有限公司,1993年
- ^ 王春瑜在《八旗子弟的興衰》(《百科知識》1980年第一期)中認為:「八旗子弟的蛻化,戰鬥力的逐漸喪失,其原因,從根本上說,是在於入關後,滿族落後的生產方式,很快就被漢族地區已達爛熟程度的封建生產方式所陶冶,原來的兵農一體,迅速趨向兵農分家,而作為一種職業兵,他們絕對逃脫不了歷來漢族地主階級武裝腐化、瓦解的規律。兼之,清初的八旗子弟,是以征服者、勝利者的身份出現的,他們的歷史包袱,就必然背得格外沉重。考察八旗子弟沒落的過程,我們不難發現,封建世襲制和封建特權,是八旗子弟的腐蝕劑,孳生社會寄生的溫床。」
- ^ 鄭天挺《清代的八旗和綠營兵》認為:「到了一六七三年,三藩事起,八旗兵作戰已力不從心,清朝統治者衹好利用漢人的綠旗兵,前後動員了四十萬人(《清史稿》兵志二,頁一),每次作戰,全是綠營步兵在前,八旗騎兵尾隨於後。」
- ^ 《嘉慶朝東華錄》,卷7 ,嘉慶4 年正月
- ^ 《清朝續文獻通考》第212卷第9597頁
- ^ 《曾文正公書札》,第12卷,第4頁。
- ^ 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
- ^ 曾國藩在《議汰兵疏》指出:「天下之大患蓋有兩端:一曰國用不足,一曰兵伍不精。兵伍之情狀各省不一。漳、泉悍卒以千百械鬥為常,黔、蜀冗兵以勾結盜賊為業,其他吸食鴉片,聚開賭場,各省皆然。大抵無事則游手恣睢,有事則雇無賴之人代充,見賊則望風奔潰,賊去則殺民以邀功。章奏屢陳,詔旨屢飭,不能稍滅錮習。」(《曾文正公奏稿》,第1卷,第25頁。)
- ^ 《皇朝經世文續編》第62卷第6頁
- ^ 《大清會典》卷八十七
- ^ 《大清會典》卷四十三
- ^ 《大清會典》卷四十三
- ^ 《大清會典》卷五十二
- ^ 《清史稿·兵志二》
- ^ 鄭天挺:〈清代的八旗兵和綠營兵〉
來源
[編輯]- 書籍
- 郭廷以 著:《近代中國史綱》上冊 中文大學出版社 ISBN 962-201-351-1
- 林濤 著:《正說清朝三百年》 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ISBN 7-5078-2451-9
外部連結
[編輯]- 太田出:〈清代綠營的管轄區域與區域社會─—以江南三角洲為中心〉。
- [在維基數據編輯]
- 《清史稿/卷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