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珉 (1950年)
王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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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遼寧省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09年11月30日—2015年5月4日 | |
副職 | 陳政高 → 李希(副書記兼省長) |
前任 | 張文岳 |
繼任 | 李希 |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 |
任期 2010年1月26日—2015年5月29日 | |
前任 | 張文岳 |
繼任 | 李希 |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06年12月3日—2009年11月30日 | |
副職 | 韓長賦(副書記兼省長) |
前任 | 王雲坤 |
繼任 | 孫政才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 |
任期 2008年1月13日—2009年12月1日 | |
前任 | 王雲坤 |
繼任 | 孫政才 |
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長 | |
任期 2005年1月29日—2006年12月8日 | |
書記 | 王雲坤 |
前任 | 洪虎 |
繼任 | 韓長賦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50年3月(74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淮南市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
配偶 | 張靜 |
母校 | 南京航空學院 |
王珉(1950年3月—),男,漢族,安徽淮南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南京航空學院(今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機械製造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曾長期從事專業領域教育工作,被普遍認為是少數具有真正高學歷的高級官員。中共第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曾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中共遼寧省委書記,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生平
[編輯]早年
[編輯]1950年3月,王珉出生於安徽淮南九龍崗礦路公司醫院。1968年9月文化大革命期間,高中畢業的王珉下鄉到舒城縣石崗公社插隊勞動;受「家庭出身」影響,直到1972年,他才被招工到淮南化工機械廠當上一名鈑金工開刨床。1975年,王珉被推薦到淮南煤炭學院(2002年改為安徽理工大學)機電系礦機專業學習,後來又留校在機制工藝教研室當教師。1979年,恢復高考後第一屆研究生招生,他大膽報名,被北京航空學院錄取。1981年,王珉研究生畢業後又回到淮南煤炭學院當教師,2年後他又到南京航空學院機械工程系機械製造專業攻讀博士研究生。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博士研究生畢業後留校任教,歷任機械製造系講師、實驗室主任,機械工程系副主任、副教授,系主任、教授,南京航空學院秘書長,南京航空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1994年升為常務副校長[1]。
仕途
[編輯]1994年7月,王珉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常務副校長轉到地方工作,出任江蘇省省長助理,開始從政之路。儘管起步晚,但王珉一路升遷;先後出任江蘇省副省長,中共蘇州市委書記;並於2002年8月當選中共江蘇省委常委;兩年後,調升中共吉林省委副書記;數月後,又接任吉林省代省長;2005年1月,吉林省十屆人大三次會議正式選舉王珉為吉林省省長;不到兩年,他又接任中共吉林省委書記職務。
2009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決定,任命王珉為中共遼寧省委書記[2]。2013年1月王珉當選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3]。2015年5月4日,不再擔任遼寧省委書記[4][5]、省人大常委會主任[6]。共任職5年5個月。
2015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會議任命王珉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7]。
落馬
[編輯]2016年3月4日上午十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宣布,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8]。當日上午王珉還在全國人大遼寧團駐地同代表共進早餐[9],隨後中央紀委副書記劉金國到遼寧團駐地,對王珉宣布中央調查決定[10]。王珉被調查當天其妻子張靜亦在瀋陽被控制並送往北京[11]。2016年4月,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其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12]。
2016年8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王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身為省委書記沒有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換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遼寧省有關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公開妄議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頂風違紀,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從利益輸送中獲得經濟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王珉身為中央委員,理想信念動搖,紀律意識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造成惡劣政治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王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6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依法決定對王珉立案偵查[13]。8月25日,遼寧省委公布《中共遼寧省委關於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的通報》中提到:王珉罔顧習近平總書記對遼寧提出的「講誠信、懂規矩、守紀律」的政治要求,在個人政治期望沒有實現後,消極墮落,甚至牴觸中央[14]。10月27日報道[15],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確認對王珉等四人開除黨籍的處分。
2017年8月4日,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對被告人王珉以受賄罪、貪污罪、玩忽職守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6]。
參考文獻
[編輯]- ^ 王珉落马,回马枪显威?. 新浪網. 2016-03-04 [2016-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王珉:以实现辽宁振兴为己任 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中新網. [2020-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0).
- ^ 王珉当选辽宁省人大主任 陈政高当选省长. 中國經濟網. 2013-01-31 [2014-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03).
- ^ 辽宁新任省委书记:决不当老好人决不做太平官. 新華網. [2020-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02).
- ^ 辽宁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李希任辽宁省委书记. 新華網. [2020-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01).
- ^ 王珉辞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國經濟網. 2015-05-30 [2015-05-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6).
- ^ 王珉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新網. [2020-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4).
- ^ 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6-03-04 [2016-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04).
- ^ 王珉代表,中纪委请你去喝茶. 人民政協網. 2016-03-06 [2020-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19).
- ^ 苏荣、王珉、周本顺、仇和、黄兴国等“大老虎”的忏悔书. 搜狐網. 2017-09-27 [2020-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8).
- ^ 王珉被调查当天其妻子被控制 并送往北京. 網易. 2016-04-09 [2016-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12).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十八号. 中國人大網. 2016-04-29 [2016-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29).
-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王珉立案侦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6-08-11 [2016-09-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27).
- ^ 王珉个人政治期望未实现后抵触中央. 鳳凰網. 2016-08-26 [2020-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8).
- ^ 赵宪庚、咸辉递补为中央委员 武警副司令牛志忠等4人被开除党籍. 騰訊網,來源:新華社. 2016-10-27 [2017-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27) (中文(簡體)).
- ^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7年8月4日 [2017年8月4日].
外部連結
[編輯]- 王珉:加快推動經濟發展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中國經濟網 2014-05-03
- 王珉酒後真言惹毛習近平!(高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16-08-16
- 王珉是政治犯「罪」為主,貪污腐敗為輔!(高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16-08-18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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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文岳 |
中國共產黨遼寧省委員會書記 2009年11月-2015年5月 |
繼任: 李希 |
前任: 王雲坤 |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書記 2006年12月-2009年11月 |
繼任: 孫政才 |
前任: 陳德銘 |
中國共產黨蘇州市委員會書記 2002年5月-2004年10月 |
繼任: 王 榮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 ||
前任: 張文岳 |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10年1月-2015年5月 |
繼任: 李希 |
前任: 王雲坤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08年1月-2009年12月 |
繼任: 孫政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洪虎 |
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長 2004年10月-2006年12月 |
繼任: 韓長賦 |
- 1950年出生
- 在世人物
- 王姓
- 淮南人
- 中國共產黨黨員 (1985年入黨)
- 北京航空學院校友
- 安徽理工大學校友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校友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校長
- 中共江蘇省委常委
- 中共蘇州市委書記
- 江蘇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 中共吉林省委副書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省長
- 中共吉林省委書記
- 中共遼寧省委書記
-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 吉林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 香港理工大學榮譽博士
-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受賄罪罪犯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貪污罪罪犯
- 中華人民共和國玩忽職守罪罪犯
- 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判處無期徒刑者
-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