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李革 (金朝)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革(12世紀—1218年),字君美河中府河津縣(今山西省河津縣)人,金朝大臣,金宣宗時參知政事。李餘慶子。

李革聰穎好學,有氣節。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進士,調任真定(今河北省正定縣)主簿。察廉進韓城令,以不納富商賄賂,職守廉能,轉任河北東路轉運都勾判官,太原推官。改任大興縣令、中都左警巡使。為父丁憂,起為南京(今河南省開封市)提刑判官、簽南京按察事。後來擔任監察御史,同知昭義軍節度事。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年),金朝伐南宋,奉詔考察河南三路官員能否勝任征伐及諸官員任職情況,改為刑部員外郎。調任觀州刺史兼提舉漕運,陝西西路按察副使。金宣宗貞祐二年(1214年),為戶部侍郎。金宣宗遷都南京後,李革任行河北西路六部事,知開封府。歷任戶部尚書吏部尚書陝西行省參議官等。貞祐四年(1216年),拜為參知政事。蒙古軍破潼關東進,因為執政失備御之策,罷李革為絳陽軍節度使。興定元年(1217年),知平陽府事,權參知政事,代胥鼎行省河東。興定二年(1218年),平陽為蒙古軍包圍,裨將李懷德出降,平陽城破,李革自殺。

延伸閱讀

[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金史/卷99》,出自脫脫遼史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