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策
方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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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86年?月?日 |
逝世 | 1945年10月20日 | (58—59歲)
方策(1886年—1945年10月20日)[1],字定中,浙江省台州府黃巖縣人,中華民國軍事將領。
生平
[編輯]從北京政府到國民革命軍
[編輯]1909年(宣統元年)江南陸師學堂第4期工兵科畢業。辛亥革命爆發後,任浙江省革命派的支隊參軍官,後來任江浙聯軍總司令部工兵部長。中華民國成立後的1913年(民國2年),黃興在南京發動二次革命,方策任司令部中校參謀。二次革命失敗後,1914年(民國3年),方策回到浙江省任浙軍第12旅參謀。1916年(民國5年),任浙軍第7團中校團副,同年中,入北京的陸軍大學第5期。1919年(民國8年)12月畢業,復歸浙軍,1925年(民國14年)升任第12團團長。[2][3]
1926年(民國15年)底,浙江陸軍第三師宣布易幟國民革命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六軍,方策續任二十六軍下屬第2師團長,參加北伐。1927年(民國16年)升任二十六軍第2師副師長,同年8月就任該師師長,11月改任第二十六軍參謀長。1928年(民國17年)1月,升任二十六軍副軍長兼代理軍長兼參謀長,參加第2期北伐。
民國十七年8月國民革命軍進行重編,二十六軍縮編為國民革命軍第6師,方策續任第6師副師長(代理師長)。此後任京滬衛戌司令,1929年(民國18年)9月升任國民革命軍第45師師長,收編這支由西北軍方振武指揮的部隊,但因該師譁變發動反蔣兵變,兵敗後該師解編,師長一職自然消滅。1930年(民國19年)12月,任浙江省政府委員兼清郷督辦。[2][3]
河南省的活動
[編輯]1932年(民國21年),方策被調往河南省,任河南省第3區行政督察專員。1935年(民國24年)9月被起用為河南省政府委員,併兼任民政廳廳長。同年12月,商震任河南省政府主席,李培基任民政廳長,方策改為專任河南省政府委員。1938年(民國27年)2月,商震自河南省政府主席職位上離任(後任者為程潛),李培基也隨之離開河南省,方策重任民政廳長。[2][3]
同年9月程潛離任河南省政府主席,省主席一職空缺。1939年(民國28年)2月方策代理省政府主席(兼任民政廳長)。9月,衛立煌任河南省政府主席,方策作為民政廳長支持衛立煌。1942年(民國31年)1月衛立煌退任,李培基接任省政府主席,方策繼續作為民政廳長輔佐李培基。1944年(民國33年)7月,李培基自省政府主席職位退任(後任者為劉茂恩),方策辭去了任職近9年的民政廳長一職,轉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中將參議。1945年(民國34年),任軍風紀巡視團副主任委員。抗日戰爭結束後的同年10月20日,方策在西安市病逝。享年60歲。死後,方策獲追贈陸軍中將位加上將銜。[4][3]
注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國銘主編.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書. 団結出版社. 2005. ISBN 7-80214-039-0.
- 劉壽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國(國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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