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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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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中葉的太平天國在建國後,改清廷「省、府、道、縣」的行政區劃方式為「省、郡、縣」三級制,即取消「道」,改「府」為「郡」。當中地方更名普遍是為了避諱,主要避諱範圍為早期六王的名字,如遇「全」字(天王洪秀全)則改「荃」,遇「山」字(南王馮雲山)則改「珊」,如「珊東省」即為一例,遇「貴」(西王蕭朝貴)則改為「桂」,遇「昌」(北王韋昌輝)則改為「瑲」。

辛酉十一年(1861年)五月十六日,為避免幼主洪天貴福之諱,將遇「福」字的地名改為「褔」字(「示」字旁改為「衣」字旁)[1]

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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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後期領導人之一干王洪仁玕曾數次聲稱太平天國欲劃分天下為二十一個省,這二十一省當是指清朝所設的十八省和東三省[2][3],但太平天國各個時期的文獻中提到的省卻不止於此,另有蘇福省、天浦省、桂福省和伊犁省(新疆)。

洪仁玕還曾宣布,太平天國將在江南省設十二郡,其他省每省設十一郡,但這一構想脫離實際,沒有得到落實[4]

太平天國文獻中提到過的省份分別是[5][6]

  1. 江南省 (又稱天京省,首府為天京,今南京周邊地區)[7]
  2. 安徽省 (首府為安慶
  3. 江西省(首府為九江
  4. 湖北省(首府為武瑲,即武昌
  5. 天浦省(僅含天浦一縣,即江浦縣。)
  6. 蘇褔省(「福」字左側的「示」字旁改為「衣」字旁,又作蘇馥省。首府為蘇州,即今日蘇南東部)
  7. 桂褔省(「福」字左側的「示」字旁改為「衣」字旁,轄區不詳,有學者推測系蘇福省之改稱,但證據不足[8]
  8. 浙江天省(首府為杭州
  9. 湖南省
  10. 福建省
  11. 河南省
  12. 珊東省(即今日之山東省
  13. 珊西省(即今日之山西省
  14. 罪隸省(定於佔領後改為「遷善省」,即直隸,今日之京津地區、河北大部及河南山東小部份地區。)
  15. 廣西省
  16. 廣東省
  17. 芸南省(即雲南省
  18. 四川省
  19. 桂州省(即貴州省
  20. 陝西省
  21. 甘肅省
  22. 奉添省(即奉天省,今日之遼寧省
  23. 吉林省
  24. 烏隆江省(即黑龍江省
  25. 伊犁省(今日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實施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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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自1852年12月至1864年8 月,在這段時間內,相繼建立了7省47郡(包括郡級州3個)236縣(包括縣級州10個)。先後設置行政區劃的省、郡、縣(有的設置後為時不久又丟失)如下:

江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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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有3 郡13 縣:

  • 江寧郡
    • 治江寧。
    • 領6 縣:江寧、句容、溧水、高淳、六合、尚元(由清上元縣改)。
  • 鎮江郡
    • 丹徒
    • 領4 縣:丹徒、丹陽、金壇、溧陽。
  • 揚州郡
    • 治江都(此郡控制時間較短)。
    • 領3 縣:江都、儀徵、甘泉天。

天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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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於1853年改沃浦縣為天浦縣,又於1858年秋改天浦縣為天浦省)

  • 治天浦縣。
  • 領浦口鎮(由清浦子口改)。

蘇褔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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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置有4 郡26 縣:

  • 蘇州郡
    • 治蘇州,與長洲天縣、吳縣、元和3 縣同治一城。
    • 領10 縣:長洲天縣(由清長洲縣改)、吳縣、元和、常熟(與昭文縣同城治所)、昭文、昆珊(由清崑山縣改)、新陽、吳江、震澤、東珊(清原為東山縣,後改設東山廳,1862年太平天國改為東珊縣)。
  • 常州郡 (清為常州府
    • 治武進、陽湖。
    • 領5縣:武進、陽湖(上兩縣同治常州城)、撫錫(由清無錫改為撫錫)、金匱縣(上兩縣同治無錫城)、宜興、荊溪(上兩縣同治宜興城)、江陰縣。
  • 太瑲郡 (太平天國改清太倉直隸州為太瑲郡)
    • 治鎮洋縣。
    • 領2 縣:鎮洋、嘉定(上兩縣同城而治)。
  • 松江郡 (清為松江府
    • 治花亭、婁縣。
    • 領7 縣:花亭、婁縣、菁浦(由清青浦縣改)、奉賢、南匯、川沙、金珊。後四個縣控制期較短。

浙江天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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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置有10 郡一州、65 個縣:

  • 杭州郡
    • 治錢塘、仁和兩縣。
    • 領9 縣:海寧、錢塘、仁和、富陽、餘杭、新城、臨安、於潛、昌化。
  • 嘉興郡
    • 治嘉興、繡水兩縣。
    • 領7 縣:嘉興、繡水(由清秀水縣改)、嘉善、海鹽、石門、平湖、桐鄉。
  • 紹興郡
    • 治珊陰、會稽兩縣。
    • 領8 縣:珊陰(由清山陰縣改)、會稽、莦珊(由肖山縣改)、諸暨、尚虞(由清上虞縣改)、嵊縣、餘姚、新昌。
  • 湖州郡
    • 歸安縣
    • 領7 縣:歸安、烏程、長興、德清、武康、安吉、孝豐。
  • 嚴州郡
    • 治建德縣。
    • 領6 縣:建德、壽昌、桐廬、分水、淳安、遂安。
  • 台州郡
    • 治臨海縣。
    • 領6 縣:臨海、黃岩、寧海、太平、天台、仙居。
  • 寧波郡
    • 治勤縣。
    • 領5 縣:勤縣、義縣、奉化、鎮海、象珊。
  • 金花郡(由清金華府改)
    • 治金花縣。
    • 領8 縣:金花(金華)、蘭溪、義烏、武義、浦江、湯溪、東陽、永康。
  • 衢州郡
    • 治隆遊縣(由龍遊改)。
    • 領3 縣:江珊縣(由江山改)、常珊縣(由常山改)、開化縣。此郡後三縣控制不久即失。
  • 處州郡
    • 治麗水縣。
    • 領8 縣:麗水、縉芸(由縉雲縣改)、菁田、松陽、遂昌、芸和、景寧、宣平。此八縣中唯麗水、縉芸兩縣統轄較久。

另有溫州郡,郡及轄縣因與清政府相互占治,故不作為太平天國的完全行政區劃。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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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置有14郡1州61縣。

  • 九江郡
    • 湖口縣
    • 湖口、德化、德安、彭澤、瑞昌、新城(由小池口改為新城縣)。
  • 南昌郡
    • 治新建縣(清南昌府城內)。
    • 領7縣:義寧、新建、豐城、進賢、奉新、靖安、武寧。此郡及轄縣在太平天國時,清政府佔據時間較久。
  • 饒州郡
    • 鄱陽縣
    • 領4縣:樂平、鄱陽、浮梁、安仁。另有餘幹、德興、萬年3 縣為太平天國勢力範圍。
  • 建昌郡
    • 南城縣
    • 領3縣:南城、南豐、瀘溪。另有新城、廣昌兩縣為太平天國勢力範圍。
  • 撫州郡
    • 臨川縣
    • 領6縣:臨川、金溪、崇仁、宜黃、樂安、東鄉。
  • 臨江郡
    • 治菁江縣(由清清江改名)。
    • 領4縣:菁江、新喻、新淦、峽江。
  • 瑞州郡
  • 吉安郡
    • 廬陵縣
    • 領10縣:廬陵、泰和、吉水、永豐、安福、隆泉(由清龍泉縣改名)、萬安、永新、永寧、蓮花。
  • 袁州郡
    • 宜春
    • 領4縣:宜春、分宜、萍鄉、萬載。此郡太平天國控制時間不長。
  • 南康郡
    • 星子
    • 領4縣:星子、都昌、建昌、安義。此郡太平天國控制時間不長。
  • 贛州郡
    • 雩都
    • 領2縣:雩都、定南。
  • 南安郡
    • 大庾
    • 領3縣:大庾、南康、崇義。另有尚猶(上猶)縣為太平天國勢力範圍。
  • 寧州郡 (寧都州)
    • 瑞金
    • 領1縣:瑞金。
  • 廣信郡(此郡僅為太平天國的勢力範圍,非鞏固的行政區劃。)
    • 治尚饒。
    • 領5縣:尚饒(上饒改)、弋陽、鉛珊(鉛山改)、興安、玉珊(玉山改)、桂溪(貴溪改)。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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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置有4郡4州22縣。

  • 武瑲郡(由武昌改為武瑲)。
    • 領10縣:興郭(興國)、武瑲(武昌)、江夏、蒲圻、崇陽、通城、咸寧、大冶、通珊(通山改)、嘉魚。
  • 漢陽郡
    • 漢陽
    • 領4縣:沔陽、漢陽、漢川、孝感。另黃坡縣為太平天國勢力範圍。
  • 黃州郡
    • 黃岡
    • 領7縣:蘄州(縣)、黃岡、蘄水、羅田、廣濟、黃梅、麻城。另黃安縣為太平天國的勢力範圍。
  • 德安郡
    • 安陸
    • 領4縣:隋州(縣)、安陸、芸夢、應城。另應珊縣(應山改)為太平天國勢力範圍。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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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置有12郡3州40縣。

  • 安慶郡
    • 懷寧
    • 領6縣:懷寧、桐城、潛珊(潛山)、太湖、望江、宿松。
  • 廬州郡
    • 合肥
    • 領5縣:無為、合肥、舒城、廬江、巢縣。
  • 鳳陽郡
    • 治鳳陽。
    • 領4縣:鳳陽、定遠、鳳台、壽州(縣)。
  • 寧郭郡
    • 宣城
    • 領6縣:宣城、涇縣、寧郭(寧國)、太平、旌德、南陵。
  • 和州郡
    • 治含珊縣(含山改)。
    • 領1縣:含珊。
  • 池州郡
    • 治桂池(由清貴池改)。
    • 領6縣:桂池(貴池)、菁陽、銅陵、石埭、建德、東流。
  • 太平郡
    • 當塗
    • 領3縣:當塗、蕪湖、繁瑲(由繁昌改)。
  • 泗州郡
    • 治添長(由天長改)。
    • 領1縣:添長。
  • 徽州郡
    • 歙縣
    • 領4縣:歙縣、休寧、婺源、黟縣。此郡太平天國統轄時間不長。
  • 六安州
    • 治英珊(英山改)。
    • 領2縣:英珊、霍山。
  • 滁州
    • 治荃椒(全椒改)。
    • 領1縣:荃椒。
  • 廣德州
    • 建平
    • 領1縣:建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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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羅爾綱,《太平天國史 卷三十五 志第十四 地理》:辛酉十一年五月十六日天王詔旨道:「幼主名洪天貴福,見福加點錦添花,桂福省〔一〕改桂福省,普天一體共爺媽」。
  2. ^ 洪仁玕《誅妖檄文》:「鮮有以十八省之大被滿洲三省所制為辱」
  3. ^ 《欽定英傑歸真》記洪秀全語:「弟生中土.十八省之大,受制於滿洲狗之三省,以五萬萬兆之華人,受制於數百萬之韃妖
  4. ^ 從太平天國前期建立地方政權的情況看,湖北省曾建十二郡,安徽、江西均建十四郡,且尚未包含全省疆域,而天浦省的轄區只有天浦縣一地而異。由於洪仁玕到太平天國的時間較晚,並不了解前期的情況,後期又長期身居天京,與地方行政的實踐脫節,故他擬定的許多制度並未很好地結合太平天國的歷史與現狀,對現實情況與可操作性的考慮也存在不足。
  5. ^ 華強《太平天國地理志》,廣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6. ^ 《江南春夢庵筆記》和《燐血叢鈔》兩書稱太平天國劃分天下為二十四省,但所載之省名與太平天國文書中的名稱大相逕庭,且當避不避,當諱不諱,據學者考證,這兩部書實為偽史料,《燐血叢鈔》的大部份內容均翻抄自《江南春夢庵筆記》,故這兩部書的記載不足採信。參見羅爾綱《太平天國史料里第一部大偽書——〈江南春夢庵筆記〉考偽》,史式《〈燐血叢鈔〉考偽》,祁龍威《〈燐血叢鈔〉辨偽》。
  7. ^ 太平天國文書中的「江南省」有三種含義,一是指太平天國所設的江南省,二是指該省的省會天京,三是指原來的江蘇省(也稱江南省),因很多軍民對新設立的行政區域不熟悉,故太平天國文書中對省名概念的使用新舊混雜,太平天國預計劃江南省為12郡,但兵冊中出現的江南省轄郡多達23個。又因太平天國常有以省會名代指省,或以省名代指省會的習慣,故「天京省」的概念也有兩個,一是指天京省的省會,即天京城,一是指天京省,即江南省
  8. ^ 史式《太平天國詞語彙釋》,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