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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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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地域範圍 澳門
立法歷史
法案名稱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
法案公布日期2013年12月16日 (2013-12-16)
呈交者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
委員會報告第二常設委員會第3/V/2014號意見書
協商通過日期2014年5月21日 (2014-05-21)
現狀:已撤回

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1],簡稱「離補」法[2](粵語發音近似「離譜」法),是於2013年12月16日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交澳門立法會審議,在「一般性討論及表決」獲得通過的法案。之後政府再向立法會建議將公務員或非公務員出身主要官員,一次性離任補償由原先的14%調升至30%;在表決前引起澳門市民強烈不滿,於2014年5月25日下午舉行2014年澳門反離補大遊行,要求政府撤回法案。

法案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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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立法設立特首及9名主要官員的福利制度,包括:

  • 特首離任後可取得相等於月薪七成的長俸
  • 主要官員離任則可獲得額外一次過補償,相當於任職月份乘以月薪的14%至30%
  • 建議特首在任期內可享有刑事豁免權

以時任澳門特首崔世安為例,他於1999年至2009年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10年、可獲700多萬澳門元離任補償,離任特首時另可領取每月約18.9萬澳門元「長俸」。

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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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3年12月16日政府交於立法會審議,在「一般性討論及表決」獲得通過[3]
  2. 政府再向立法會建議將公務員或非公務員出身主要官員,一次性離任補償由原先的14%調升至30%,並會於2014年5月27日表決。
  3. 2014年5月25日下午,逾二萬名澳門市民參與2014年澳門反離補大遊行,要求政府撤回法案。
  4. 2014年5月25日晚上,行政會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將有關高官保障制度法案重新提交至立法會。
  5. 2014年5月26日,崔世安提出取消原定於2014年5月27日討論的「離補」法案議程。
  6. 2014年5月27日,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出「撤回《高官離補法案》致意動議」,被否決[4]
  7. 2014年5月27日下午,約七千名澳門市民包圍立法會,要求政府撤回法案。
  8. 2014年5月29日上午,崔世安宣佈,將致函立法會撤回《候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草案。[5]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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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市民對於「離補」法的推行,有下列爭議:

  • 為何一般公務員都沒有「長俸」制度下,特首及主要官員卻可擁有「長俸」制度。
  • 主要官員表現未達市民預期,為何還可收取更多褔利?
  • 沒有作「全民咨詢」就草草推出法案
  • 為何特首可享「刑事豁免權」,是否為自己訂做「保護傘」?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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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法案 -《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 存档副本. [2014-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9). 
  2. ^ 法案的簡稱取自法案的其中一項重點「一次性償」
  3. ^ 特首及主要官員離任保障一般性表決 http://almacau.net/vote/?bill=24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4. ^ 撤回「高官離補法案」致意動議 http://almacau.net/vote/?bill=33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5. ^ 特首宣布撤回高官保障制度法案 http://www.tdm.com.mo/c_news/radio_news.php?id=217466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