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一人
外觀
予一人,或作余一人,是商周天子常用的自稱,其中予也寫作余,意為我,一人是君主自謙、謙讓的意思。如孔傳:「天子自稱曰『予一人』。」《禮記·曲禮下》:「君天下,曰『天子』;朝諸侯、分職、授政、任功,曰『予一人』。《尚書·湯誥》:「其爾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國語·周語上》:「在《湯誓》曰:『余一人有罪,無以萬夫;萬夫有罪,在余一人。』[注釋 1]在《盤庚》曰:『國之臧,則惟女眾。國之不臧,則惟余一人,是有逸罰[注釋 2]。』」[注釋 3]
「予」最早為舜的自稱,如帝舜曰:「予欲左右有民,女[注釋 4]輔之」;夏啟也說道:「予誓告女[注釋 5],有扈氏威侮五行」。 「予一人」一詞最早則由商湯作為自稱,《尚書·湯誓》:「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以及《尚書·湯誥》:「王曰:『嗟!爾萬方有眾,明聽予一人誥。』」 商王盤庚也常以此自稱,如《尚書·盤庚上》中說:「聽予一人之作猷。」[注釋 6]《國語·周語上》內史過對周襄王引用《盤庚》曰:「國之臧,則惟女眾,國之不臧,則惟余一人,是有逸罰。」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皇帝一般以朕為自稱,但予一人仍運用在某些場合,如《漢書·文帝紀》:「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託於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予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