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製發。
合署辦公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
主要官員
區長吳金城
副區長
6
董依雯姚 凱李國華徐長華管小軍徐惠麗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上海市人民政府
組織上級機構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代表大會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副省級市轄區人民政府
行政級別副省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浦東新區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黨組
下級機構
辦公室1
工作部門30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花木街道
世紀大道2001號世紀廣場
郵政編碼200135
電話號碼+86 (0)21 58788388
對外官網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
機構沿革
1990年5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浦東開發辦公室
1992年11月19日上海市浦東新區管理委員會(籌)
1993年1月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00年8月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影像資料
浦東新區政府機關迎春路辦公區
世紀大道2001號)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簡稱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浦東新區縣級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前身為1990年5月3日設置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浦東開發辦公室,1993年1月1日改組為上海市浦東新區管理委員會,2000年8月6日改為現名。政府駐地為浦東新區花木街道世紀大道2001號(世紀廣場邊上)。

歷史

[編輯]
浦東大道141號2號樓,2003年3月19日被列入浦東新區登記不可移動文物

浦東開發開放前,浦東的行政區域曾由川沙縣[1]上海縣三林鄉[2]黃浦區[3]南市區[4]楊浦區[5]等區縣人民政府管理。1990年5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浦東開發辦公室在浦東大道141號掛牌[6]。1992年11月19日上海市浦東新區管理委員會(籌)成立,首任主任為趙啟正[7]

1993年1月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管理委員會在浦東大道141號2號樓掛牌成立[6],為上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8]

2000年8月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成立,浦東新區管理委員會不再行使其職能[6]。2000年8月8日,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在浦東大道141號掛牌;同年9月30日遷入花木街道世紀大道2001號世紀廣場辦公[7]。2009年10月9日,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成山路辦公樓在成山路820號正式啟用,入駐辦公的部門有審計局、環保局、衛生局、司法局、民政局、科委等[7]

2015年4月27日,為配合上海自貿區擴區的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與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實行合署辦公[9]

浦東歷任行政首長

[編輯]

下列為浦東歷任行政首長:[7]

上海市人民政府浦東開發辦公室主任(1990年-1992年)
  1. 楊昌基(1990年-1991年)
  2. 夏克強(1991年-1992年)
上海市浦東新區管理委員會(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主任(1992年(籌)-2000年)
  1. 趙啟正(1992年(籌)-1998年)
  2. 周禹鵬(1998年-2000年)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區長(2000年至今)
  1. 胡 煒(2000年-2003年)
  2. 姜斯憲(2003年-2004年)
  3. 張學兵(2004年(代理)-2008年)
  4. 李逸平(2008年(代理)-2009年)
  5. 姜 樑(2009年-2013年10月31日)
  6. 孫繼偉(2013年10月31日2016年8月19日[10]
  7. 翁祖亮(2016年8月19日[11]-2016年12月30日[12]
  8. 杭迎偉(2017年1月11日-2023年10月[13]-)
  9. 吳金城(2024年1月20日

職能

[編輯]
浦東新區管理委員會時期

在浦東新區管理委員會時期,其基本管理職能為統一管理浦東開發開放工作,履行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管理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浦東新區建設方針、政策,並實行「小政府、大社會、大服務」的新管理體制[8]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成立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浦東新區人民政府主要職責包括[14]

  1. 執行浦東新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 領導浦東新區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變或者撤銷浦東新區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浦東新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 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工作人員;
  5. 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浦東新區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 保護浦東新區內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 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浦東新區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 辦理上海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與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合署辦公及政府職能轉變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與上海自貿區管理委員會合署辦公後,將轉變其政府職能,這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要求:即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以及完善行政運行機制[15]

機構設置

[編輯]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設置下列部門:[16]

  •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上海市浦東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統計局、物價局合署辦公)
  • 上海市浦東新區教育局(與體育局合署辦公)
  • 上海市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與知識產權局、安全監管局、海洋局、航運辦合署辦公,其中知識產權局於2014年11月16日設立,2015年1月1日正式運行,為中國首家單獨設立的知識產權局,行使專利商標版權行政管理和綜合執法職能[17];2016年8月24日,浦東科學技術委員會與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合併為科技和經濟委員會[18]
  • 上海市浦東新區民政局(與社會團體管理局合署辦公)
  • 上海市浦東新區司法局
  • 上海市浦東新區財政局
  •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公務員局、醫保辦合署辦公)
  • 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與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民防辦合署辦公)
  • 上海市浦東新區農業委員會
  • 上海市浦東新區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局(與水務局、城管執法局合署辦公)
  • 上海市浦東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上海市浦東新區審計局
  • 上海市浦東新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與集資委合署辦公)
  •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
  • 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局
  • 上海市浦東新區監察局
  • 上海市浦東新區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與新聞辦公室合署辦公)
  • 上海市浦東新區台灣事務辦公室
  • 上海市浦東新區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
  • 上海市浦東新區僑務辦公室
  •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民中心(與投資辦合署辦公)
  • 上海市浦東新區檔案局
  •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
  • 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浦東新區地方稅務局
  •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4年1月1日設立,取代浦東新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的職能[19]
  • 上海市浦東新區氣象局

相關園區管理委員會

[編輯]
上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

上海市人民政府在浦東新區境內的一些開發區設有下列派出機構:[16]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派出機構

區政府現任領導

[編輯]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現任領導人[20]
排名 姓名(性別) 現任公職 現任黨職 分工
1 吳金城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區長 中共浦東新區區委副書記 領導區政府全面工作。
2 楊 朝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區政府黨組副書記 中共浦東新區區委常委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 分管發改委、財政局、監察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審改、人口綜合管理、信訪、社會穩定、人大書面意見和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協助分管審計工作,聯繫紀委、稅務局、浦東調查隊。
3 馬雪波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局長、督察長
中共浦東公安分局黨委書記 兼公安分局局長,分管司法局、消防、交通安全、應急等工作,聯繫政法委。
4 陸方舟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中共浦東新區區委委員 分管區政府辦公室、國資委、人保局、民政局、自貿區綜合協調局、自貿區對外聯絡局、編制、審改、外事、合作交流、涉港澳台事務、民族與宗教、僑務、地區、殘聯等工作,聯繫統戰部、武裝部。
5 簡大年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
分管商務委、金融局、市場監管局、陸家嘴金融貿易區管委會(自貿區陸家嘴管理局)、世博地區管委會(自貿區世博管理局)、招商引資、旅遊、航運中心建設等工作,聯繫口岸、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6 李澤龍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分管農委、環保市容局、城管執法局、水務、綠化、住房、動拆遷、防汛防台等工作,聯繫氣象、郵政部門。
7 張玉鑫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分管建交委、規土局、民防、抗震、黃浦江沿線開發建設等工作,聯繫電力部門。
8 張娣芳
(女)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九三學社上海市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分管教育局、衛計委、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文史、檔案、醫保等工作,聯繫宣傳部、工青婦等群眾團體
9 王 靖
(女)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
分管經信委、科委、知識產權局、安全生產、張江高科技園區管委會(自貿區張江管理局)、金橋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自貿區金橋管理局)。

新媒體平台

[編輯]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的官方新浪微博「浦東發布」於2011年11月24日上線[21];而在2013年5月28日,浦東新區政府新聞辦的官方微信公眾帳號「浦東發布」亦正式上線,為上海市區縣首個官方微信公眾帳號,設有「城·事」、「人·夢」、「居·行」、「樂·活」(已取消)和「浦東方言每天學」欄目[22]。目前該帳號工作日共推送5條一組的消息,節假日則只推送1條。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川沙县续志.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15-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5). 
  2. ^ 《上海县志》.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15-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7). 
  3. ^ 黄浦区志.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13-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8-04). 
  4. ^ 南市区志:区划.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13-07-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4). 
  5. ^ 杨浦区志:歇浦路街道.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13-07-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4). 
  6. ^ 6.0 6.1 6.2 《上海改革开放三十年图志》---浦东部分(文字稿,文献与见证). 浦東新區地方志辦公室. [2013-10-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4). 
  7. ^ 7.0 7.1 7.2 7.3 浦东开发开放20年大事记(1990-2009). 浦東史志辦. [2013-07-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6-11). 
  8. ^ 8.0 8.1 上海通志.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13-10-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4). 
  9. ^ 上海自贸区空间扩大4倍 将与浦东新区合署办公. 《人民日報》.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4月2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5月18日). 
  10. ^ 孙继伟提名上海市浦东新区区长 姜樑不再兼任. 中國經濟網. 2013年11月1日 [2015年5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5月22日). 
  11. ^ 翁祖亮当选上海浦东新区区长. 中國經濟網. [2016年8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11月30日). 
  12. ^ 翁祖亮辞任上海浦东新区区长 已任区委书记. 中國經濟網. [2017年1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1月13日). 
  13. ^ 田春华当选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杭迎伟当选区长,严旭当选区政协主席. 上觀新聞. [2017年1月1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1月13日). 
  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59條
  15. ^ 政府职能转变覆盖浦东新区. 新民晚報. 2015年4月10日 [2015年5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5月5日). 
  16. ^ 16.0 16.1 机构职责. 浦東新區政務網. [2015年5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13日). 
  17. ^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昨日成立. 浦東時報. 2014年11月17日 [2015年5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8日). 
  18. ^ 浦东科技和经济委员会正式挂牌:避免科技和经济两张皮. 澎湃新聞. 2016-08-24 [2016-08-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22). 
  19. ^ 浦东监管市场试点“三局合一”. 大公報. 2014年1月2日 [2015年5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5月22日). 
  20. ^ 區政府領導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浦東政務網
  21. ^ “浦东发布”一周年架起网上连心桥. 浦東新聞網. 2012年11月29日 [2015年5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22. ^ 权威信息传播渠道更广官方微信“浦东发布”上线. 上海市政府入口網站. 2013年6月3日 [2015年5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5月18日). 

外部連結

[編輯]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