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學中,三一律(或公理)是對任何(實)數 x 和 y 下列關係中精確的一個成立的最一般的陳述:
如果應用於基數,三一律等價於選擇公理。
在有序整環或有序體的定義中,有著 y = 0 的三一律通常被接受為比全序律更加基本,這裡的 0 是整環或域的零。
在集合論中,三一律最經常被定義為二元關係 < 所擁有的一個性質,在所有它的成員 <x,y> 精確的滿足上述關係之一的時候。嚴格不等於是在這個意義上的三分關係的一個例子。在這個意義上的三分關係是反自反的和反對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