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星
石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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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少保兵部尚书 | |
籍贯 | 直隶大名府东明县民籍 |
字号 | 字拱辰,号东泉 |
出生 | 嘉靖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1538年) |
逝世 |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 |
配偶 | 娶郑氏,继娶高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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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星(1537年—1599年),字拱辰,号东泉,直隶大名府东明县城内石家井(今解放街仁义胡同)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己未进士。隆庆时任给事中,直言敢谏。万历朝官至兵部尚书。因朝鲜之役不利被革职,下狱瘐死。
生平
[编辑]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联捷己未科会试第275名,三甲八十名进士。授行人司行人,隆庆元年(1567年)十一月,选任吏科给事中。[1]翌年正月,他因上疏切谏:“陛下为鳌山之乐,纵长夜之饮,极声色之娱。朝讲久废,章奏抑遏。一二内臣,威福自恣,肆无忌惮。天下将不可救。”结果在金殿上被廷杖六十,罢黜为民。夫人郑氏误信石星被杖毙,竟触柱而死。
明神宗继位,隆庆六年七月恢复原职,八月升尚宝司少卿,万历二年(1574年)八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三年五月转左寺丞,十月升本寺右少卿。万历四年三月升任南京太仆寺卿。[2]第二年又因言事得罪首辅张居正遭罢官回乡,万历十年张居正去世才得以复出。
万历十一年(1583年)五月,起复为太仆寺卿,八月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十二年三月清理贴黄,升任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3],八月升兵部右侍郎,进左侍郎,十五年三月升工部尚书,十六年九月以神宗寿宫完工,加太子少保。万历十八年(1590年)三月改任户部尚书,十九年八月改任兵部尚书。纳浙人李茂之女为妾,结识沈惟敬。
万历二十年(1592年)日本丰臣秀吉入侵朝鲜,占平壤,明军赴朝鲜增援,日军退守釜山,是为朝鲜之役。石星以军饷难继,一意主和,派沈惟敬到平壤和小西行长谈判,并佯言秀吉恭顺受封。[4]副总兵杨元弃南原而走,日军逼近汉城。不久,日军破朝鲜闲山岛,万历帝大怒,认为石星有“谄贼误国之罪”。万历二十五年二月,石星被革职,九月,下狱。[5]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九月,石星瘐死狱中,其妻、子皆发配粤西。
家族
[编辑]曾祖石文增。祖父石能。父石魁。母燕氏。具庆下。兄石昱。
参考文献
[编辑]引文
[编辑]书目
[编辑]- 《明神宗实录》
- 谈迁《国榷》“卷七十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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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起鸣 |
明朝工部尚书 1587年-1590年 |
继任: 曾同亨 |
前任: 宋𫄸 |
明朝户部尚书 1590年-1591年 |
继任: 杨俊民 |
前任: 王一鹗 |
明朝兵部尚书 1591年-1597年 |
继任: 田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