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役
外观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4年8月5日) |
民役,又称替代役或一般替代役,是不同于兵役的另一种服国民役的形式,如因良心拒服兵役、身体残疾、健康欠佳,信仰、或是政治的原因。民役服务通常涉及某种形式的劳动,地点则通常在非盈利性质的政府机构,如康复中心或养老院。
另见
[编辑]批评
[编辑]身体残疾、健康不良的义务性(强制性)的民间服役违反了国际劳工组织强制劳动公约成为了问题。
违反强制劳动公约的例子有韩国兵役制度的现役服役对象的一部分在警察局或消防署服役的制度(转换服务。在警察局服役的是战斗警察巡警,在消防局服役的是义务消防队。类似于警察役和消防役。)和补充役,台湾兵役制度的替代役如果排除良心原因的代替役,也有违反强制劳动协议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