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达乌德帕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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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达乌德帕夏(1570年—1623年1月18日),又称哈恩·达乌德帕夏(“哈恩”于土耳其语中意为叛徒),奥斯曼帝国波斯尼亚省波斯尼亚人出身的政治家,在1622年5月20日-6月13日出任大维齐尔,他是穆斯塔法一世的国舅。
他曾在1604年与穆罕默德三世的妃子哈里姆苏丹结婚,被任命为鲁米利亚总督。在穆斯塔法一世第一次执政时被任命为卡普丹帕夏(1617-1618)。
1622年5月20日,他因穆斯塔法一世的母亲哈里姆苏丹的缘故被任命为大维齐尔,他处决了奥斯曼二世。然而,他于1622年6月13日被解职并遭酷刑至死。酷刑,因为他处决了奥斯曼二世而没有确认新苏丹(穆斯塔法一世),而且军队也反对他,因此他于1623年1月18日被处决。
参考
[编辑]Encyclopedia of Islam, vol.2 (1991), p.183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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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迪拉韦帕夏 |
奥斯曼帝国大维齐尔 1622年5月20日-1622年6月13日 |
继任者: 梅雷·海珊帕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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