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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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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信条》(1577年),或称《协同式》,为信义宗(路德宗)基督徒信条之一,与《奥斯堡信条》及其《辩护论》、马丁·路德的《施马加登信条》及墨兰顿的《论教皇权与首位》,和路德的大、小要理问答,一同收集于路德宗的《协和书》中。《协同信条》包含“摘要”与“全文宣言”两部分。

“摘要”中为信条所包含的12篇文章之简单摘要,而“全文宣言”则包含全部内容。受认可的学说位于“论文”中,而不受认可的学说则收容于“反对言论”中。

意义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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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件的主要贡献革在于路德教派的统一和保存。这份文件是十六个世纪的信义宗神学家和牧师合作制定, 他们从1576 年4月9 日到6月7 日在托尔高举行会议 第一小组制定了托尔高书,浓缩之后成为“提要”(协和信条的第一部分)。依照在1576年的文件,它的标题如下:以基督徒方式呈现在奥斯堡信条中神学家争议许多年文章的简要总结,于托尔高,1576年6月。

第二个小组校正了托尔高书成为它最后的形式, 以卑尔根书著名, 或协和信条的坚实声明。1577年5月28 日向萨克斯尼的奥古斯特(August of Saxony)选侯提出。签署人包括由神圣罗马帝国的三位选侯, 二十位公爵和侯爵,二十四位伯爵,四位男爵, 三十五个自由皇家城市和8,000 位牧师。这等于当时德国信义会牧者人数的三分之二。

协和信条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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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罪
  2. 自由意志
  3. 称义
  4. 善工
  5. 律法福音
  6. 律法的第三功用
  7. 圣餐
  8. 基督位格
  9. 基督下到阴间。
  10. 圣礼 (无关紧要之事)。
  11. 神的拣选与永恒预知。
  12. 异端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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