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十四项建设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十大建设后面十四大建设中华民国政府在1984年(民国73年)时任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俞国华推动的系列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包含三十个子计划的十四项工程建设,预计在七十九年底陆续完成。十四项工程建设包括了:

  1. 基层建设计划
  2. 公路扩展计划
  3. 台北捷运建设计划
  4. 台北铁路地下化专案
  5. 台湾铁路扩展计划
  6. 中国钢铁公司第三期扩建
  7. 电力扩建(第四核能发电厂
  8. 石油能源重要计划 (开发油气能源)
  9. 电信现代化
  10. 水资源开发计划
  11. 防洪排水计划
  12. 都市垃圾计划
  13. 医疗保健计划
  14. 自然生态保育与国民旅游计划

然而后续工程进度在经过不断修改、更正后,仍只有九个完成,九件严重落后。其中又以占总经费50%以上的高雄炼油厂、台北捷运、福尔摩沙高速公路牡丹水库延误较多;而台湾电力公司编列的第四核能发电厂新台币一千余亿元经费,尚冻结在中华民国立法院,动工时间遥遥无期。在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中,土地取得困难是进度缓慢最大的原因,特别是北二高,两年半内取到能施工的土地不及所需土地的三成。[1]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远见杂志1990年12月号 第054期 作者:萧富元 工程列车为什么误点?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