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于浩成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于浩成(1925年9月5日—2015年11月14日),原名董葆和,满族,生于中国北京,宪法学者,曾任南开大学教授。前中国共产党党员,因为支持民主、同情抗议学生,在八九民运后被开除党籍。

生平

[编辑]

董葆和父母都是满族,家族本姓董鄂氏,属镶红旗[1]。其父董鲁安,曾参与五四运动,为学生领袖之一,后任教于北京师范与燕京大学。母亲关竞,旧姓瓜尔佳氏[1]。其兄于董易,很早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员。

抗日战争中,董葆和因对中国国民党统治感到反感,留在北京,组织学生组织“萤火社”支持中国共产党;后萤火社扩大为海燕社。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董鲁安的学生刘仁时任中共晋察冀分局城工部领导人,派人与董鲁安连络。1942年5月[2],董葆和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北京进行地下情报活动。1942年秋,董鲁安抵达晋察冀边区。1943年7月,董葆和抵达晋察冀边区。当时,董鲁安为避免侵华日军方面的避害,曾改名“于力”;故董葆和抵达边区后,便以“于浩成”为名[1]。1944年,于浩成被调往延安受训。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于浩成回到北京念书。1947年,于浩成在华北联大中遭整肃,被指为反党份子,留党查看。

1949年,于浩成毕业于华北联大外国语学院俄文系,之后被派往天津市公安局工作。1950年,他被派往天津监狱,负责清理案件。1956年,参与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的创立,任社长、总编辑,曾出版许多著作,其中包括索尔仁尼琴的作品等。1960年,与公安部同仁一同被派往甘肃清水回族自治县文化大革命中,他被定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在秦城监狱被拘禁三年。1971年,被送到五七干校,被监督劳改。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中国倡导民主与自由。1980年起,兼任《法学杂志》主编、《法律咨询》杂志社长。1984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3]

1985年,因撰文批评中国共产党及中共中央领导人,被迫辞去群众出版社社长及总编辑职务。1989年六四事件中,因支持抗议学生,被指为参与动乱、支持资产阶级自由化,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并在监狱中拘禁一年半。[4]

1994年至2004年间,受邀至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行中国宪政研究,旅居美国。2005年,返回北京居住。2008年,参与《零八宪章》的发表。2012年,发现患有白血病,开始进行治疗。2015年11月14日凌晨3点50分,因白血病在北京家中逝世。[2]

头衔

[编辑]

著作

[编辑]
  • 《新绿书屋笔谈》
  • 《鸣春集》
  • 《当代杂文选粹——于浩成之卷》
  • 《风雨鸡鸣》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1.2 于浩成:风雨宪政梦. 搜狐网. 2015-11-15 [2018-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7) (简体中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2.0 2.1 中国著名宪政学者于浩成逝世. 美国之音. 2015-11-15 [2018-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09) (简体中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著名法学家、群众出版社原社长于浩成逝世,享年91岁_法治中国. 澎湃新闻. [2021-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中国著名法学家于浩成逝世. 星洲网. 2015-11-16 [2021-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8) (英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