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JACKYCHAIZHENWUI
外观
您好,JACKYCHAIZHENWUI!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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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有什么可写?条目请求、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缺少的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和首页的缺失条目中列出了许多维基百科目前还没有的条目,欢迎您来撰写!
- 希望您能享受共同编写百科的乐趣,成为一名充实的维基百科人。
2015年3月
[编辑]请停止不符合程序或理据模糊的扰乱性提删(例如你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3/14的提报),如再继续将被视为故意扰乱。--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4日 (六) 05:27 (UTC)
由于扰乱,您已被禁止在3日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Lanwi1(留言) 2015年3月14日 (六) 08:17 (UTC)
要求解除封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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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编辑]1. 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时,请先了解Wikipedia:删除守则。
2. 如果你想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撤回你本人提交的页面删除请求,而该讨论已有其他用户发表意见的话,说明“撤销提删”比起删去整段讨论通常是更好的做法。
3. 关于“快速删除”的规则,请看Wikipedia:快速删除守则。
--Mewaqua(留言) 2015年3月15日 (日) 04:37 (UTC)
讨论页的使用
[编辑]留言完成后不要忘了加上四个半角波浪号:~~~~留下签名。另请注意,如果要撤回提删,请直接注明,而不是删除整段讨论。您可以点这里了解更多。我还建议您读一下这篇文章。--Tiger(留言)~巡查重定向 2015年3月15日 (日) 06:05 (UTC)
抗议
[编辑]抗议 : 强烈抗议!!抗议!!,抗议不了解规定乱删的维基新手!!!!--宇帆(留言·联络) 2015年3月15日 (日) 06:26 (UTC)
2015年3月
[编辑] 由于再次扰乱,您已被禁止在1周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Lanwi1(留言) 2015年3月15日 (日) 07:4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