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拖湾摩崖造像
外观
蒲江石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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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拖湾摩崖造像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蒲江县 | ||||
坐标 | 30°10′15.330″N 103°31′29.212″E / 30.17092500°N 103.52478111°E | ||||
分类 | 石窟寺及石刻 | ||||
时代 | 南北朝至清 | ||||
编号 | 6-853 |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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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拖湾摩崖造像,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蒲砚村,为一群南北朝至清代的摩崖造像的总称,主要分布在龙拖湾、庵子岩、土地嘴、石马庵四处,为蒲江石窟中一处典型的摩崖造像文化遗迹。2002年12月27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006年5月25日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龙拖湾摩崖造像的年代包括南北朝、唐、宋、明、清。唐代佛教造像有一佛二弟子二菩萨二力士二飞天、一佛二弟子二力士二供养人、千佛和弥勒佛等。第10号龛为道教造像。清代造像为牛王菩萨、二郎神等。有造像题记“大唐天宝五年”(746年)、“大中元年”(847年)、“咸通九年”(868年)等。[3]
参考文献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川府发〔2002〕23号). 维基文库. 2002-12-27 (中文).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号). 中国政府网. 2006-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6-13).
- ^ 国家文物局. 中国文物地图集(四川分册,上).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