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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济民 (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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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海军代将
魏济民
将军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2年 (1912)
 中华民国山东省
逝世2001年(88—89岁)
 美国
籍贯山东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军事背景
效忠 中华民国
服役 中华民国海军
服役时间1934-1952年
军衔 代将
学历
经历

魏济民(1912年—2001年3月27日),中华民国海军将领,闽系海军代表,马尾海军学校第5期航海班毕业[1][2]海军白色恐怖受难人,乡贯山东。1930年考入马尾海军学校。

1949年5月7日,任海军官校校长时因同属闽系海军重庆舰投共而遭连累,以其下属有投共之嫌,而其未认真侦办为由,为海军总司令桂永清拘禁于澎湖马公。1951年9月7日由海军总部军法审判,以军法共同阴谋非法颠覆政府、盗卖军品等罪名判刑。经陈情后重审此案,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于1951年12月27日在其经关押1125日后改判无罪。获释后由时任行政院院长陈诚发表,任为行政院参事,后转至外交界发展,曾任驻委内瑞拉大使,1972年离任后定居美国。

魏济民于2000年向台北地院声请冤狱赔偿,于2002年11月获赔562余万,由四子女代为领受。[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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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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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are5wei - taiwanflora12. sites.google.com. [2022-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31). 
  2. ^ Storm.mg. 許劍虹觀點:「海軍白色恐怖」中的派系鬥爭-風傳媒. www.storm.mg. 2019-09-15 [2022-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1) (中文(台湾)). 
  3. ^ 朱庆文, 汪文豪. 前海軍校校長魏濟民 冤獄獲賠562萬. 联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