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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小江共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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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小江共谍案,也被称为镇小江案,为2014年在台湾发生的国安事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前中校镇小江,以中国香港身份进入台湾,发展情报组织。吸收了包括前陆军马防部北竿少将指挥官许乃权等10余名中华民国军官,被称为是台湾解严之后最大的的共谍案[1]。镇小江于2015年被宣判有罪后在台湾服刑4年,于2018年刑满出狱后,依法驱逐出境,经香港,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由于民意反应法院对于此案判决过轻,缺乏法律手段来反制中国情报人员入侵,立法院于2018年开始推动反渗透法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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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小江1956年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市,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海峡之声”广播电台,1995年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校退伍,退伍后曾进入中国厦门市政府工作。镇小江隶属于总参二部,接受中国福建省委员会办公厅指挥,进行统战工作。因为协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的台商与退役军官申办中国证件与各项投资事宜,建立了在台湾的人脉。

镇小江经由在中国与香港开设旅行社,于2005年取得中国香港居民证,对外自称是香港人。2006年至2012年间,他受化名毛尚云的中国情报人员指示,分别假扮骨董商、酒商与旅行社等身份,以观光与经商名义,多次进入台湾。利用人脉,吸收台湾的退役军官。分别有中华民国退役军官周自立、宋嘉禄及杨荣华,酒吧老板李寰宇等担任他的下线,在台湾的台北、台南与高雄等地设立情报据点,其情报网同时进入中华民国陆军、海军与空军[2][3]。通过安排多位中华民国军官赴越南、泰国等地旅游,每位给付约1万美元,从中刺探幻象2000战机与新竹乐山雷达站等多项军事机密。

因少将许乃权经常邀约军官,多次出国,加上被举报他试图刺探军事机密,国安局长蔡得胜于2011年指挥调查局对他进行监听,逐步破获情报组织。2014年,在镇小江入境台湾时,遭到调查局逮捕,相关涉案军官也同时遭逮捕。

法律诉讼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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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以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处镇小江有期徒刑4年、许乃权有期徒刑3年[4][5]

2016年4月27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决镇小江有期徒刑4年、许乃权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许乃权仍主张无罪,继续上诉[6]。2016年7月20日,最高法院驳回其上诉,全案定谳[7][8]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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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共諜入侵全台!鎮小江吸收退役將領 陸海空全淪陷. 三立新闻网. 2015-01-16 (中文(台湾)). 
  2. ^ 陈民峰. 鎮小江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台灣檢調逮捕高雄酒吧老闆. 法国国家广播公司. 2014-08-11 (中文(台湾)). 
  3. ^ 陈志贤. 「最大共諜」鎮小江擬不准假釋 明年刑滿驅逐出境. 中国时报. 2017-12-17 (中文(台湾)). 
  4. ^ 刘时均. 鎮小江共諜案 涉案退役軍官多緩刑. 联合报. 2015-09-02 [2016-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6). 
  5. ^ 张文川. 共諜鎮小江判4年 退將許乃權3年. 自由时报. 2015-09-02 [2016-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7). 
  6. ^ 林志函. 共諜案判有罪 許乃權喊:我無罪、要上訴. 联合报即时新闻. 2016-04-27 [2016-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6). 
  7. ^ 蔡沛琪. 史上最大共諜案 鎮小江許乃權定讞. 中央社. 2016-07-20 [2016-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9). 
  8. ^ 杨国文. 共諜案 鎮小江判4年 許乃權判2年10月定讞. 自由时报. 2016-07-20 [2016-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