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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岛浮浪者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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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岛浮浪者收容所,是台湾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在火烧岛(今台东县绿岛乡)设立的收容机构,用以收容台湾岛内无家无业或有前科的治安顾虑份子。设立于1912年(大正元年),原址现今大致为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样性中心绿岛工作站。与同时期的加路兰浮浪者收容所为性质相同的机构,是在日本总督府的治安政策下设立,培养收容人为符合总督府期待的样板人物进而作为向民众宣传的工具。其是总督府设立的第二座浮浪者收容所,后因经营成本过高,于1920年(大正九年)废弃。[1]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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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后(明治三十五年),不务正业的浮浪者结合地方帮派如艋舺的“虎狼会”、台南的“虎会”以及秘密团体“二十八宿会”、“武德”、“福禄”等等,虽然尚未有集团式大规模犯罪之迹象,但是以小股势力在社会间流窜骚扰,对总督府治下的治安造成挑战。[2]

1906年3月13日(明治三十九年),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以律令第2号发布〈台湾浮浪者取缔规则〉[3],宣告得将没有工作且居无定所的浮浪者(ふロウシャ,hurousha)送入收容所强制就业。[4]

1912年4月12日(明治四十五年),总督府选择不易逃脱的火烧岛为新址,以告示第六十号发布“浮浪者收容所名称位置追加”,于台东厅火烧岛公馆庄设置“台东火烧岛浮浪者收容所”,同年8月8日开始收容浮浪者。[5]

1920年2月26号(大正九年)依据总督府告示第二十六号废止火烧岛浮浪者收容所,同时其所内十五名浮浪者移至台东岩湾浮浪者收容所,至同年年底总计共有一百三十六名浮浪者。[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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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正9年2月臺灣總督府報. 
  2. ^ 沈, 德汶. 《日治時期台湾浮浪者取締制度研究》. : 67. 
  3. ^ 王, 泰升. 《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 : 264–265. 
  4. ^ 「臺灣浮浪者取締規則」(1906年3月13日),〈府報第1927號〉,《臺灣總督府(官)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71011927a001. 
  5. ^ 「浮浪者收容所名稱位置追加(告示第六十號)」(1912年4月1日),〈明治四十五年十五年保存第二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5448016。. 
  6. ^ 〈「浮浪者收容所名稱位置變更告示」〉(1920年1月1日),〈大正九年十五年保存第三卷〉,《臺灣總督府檔案》,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6807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