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曾 (检察长)
李希曾(1916年—1994年5月10日),山西陵川县平川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民国时期
[编辑]1916年生于农民家庭,早年以总分第一名考入晋城濩泽中学。1937年,考入长治山西省立第四师范不久,抗日战争爆发后,在学校参加了牺盟会。9月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从长治牺盟会调至陵川进行抗日宣传工作。他同贾桂文、李兆清等人成立了陵川牺盟分会,吸收了路宪文、侯景域等第一批牺盟会员,并相继在城关、附城、平城成立区牺盟分会,组织起抗日武装自卫队。12月初,中共长治特委主持成立了中共陵川县临时工作委员会,担任工委书记。工委机关隐蔽在县城北关县牺盟会总部。1938年2月,中共陵川县临时工委在县城召开大会,成立陵川县农民抗日救国会[1]。
1938年4月,陵川地方反动势力借鲁村事件向阎锡山密电,并计划偷袭抗日县政府、通缉逮捕李希曾等共产党员;李希曾、路宪文等离开了牺盟会。5月,在中共太南特委主持下,李希曾等人在平城镇下川村牺盟干部薛润明家中开会,成立了中共陵川县委。李担任县委书记兼管县直机关和城关区的工作,公开身份是八路军工作团长。6月,中共陵川县委决定在城关、附城、平城建立党的区委组织。他在平川、椅掌、小平、县城北关、小召、南召等村发展党员并先后建立起党支部。12月中共太南特委调李希曾到省委党校学习两个月,派赵俭歧代理县委书记。1938年后半年,中共陵川县委领导全县抗日人民成功地进行了“反师”斗争,于12月赶走县长师人凤[2]。
1939年十二月事变发生后,中共太南特委调李希曾到平顺搞隐蔽工作。1940年1月到1943年4月,先后担任平顺县委书记、平北(平顺县北)县委书记、中共太行四地委(太南地委)秘书长等职。1942年5月,地委决定李希曾、史公泉、路宪文三人组成中共陵川县工委,办公机关设在地委,由李希曾负责抽调从陵川撤出的20多名干部组成武装工作队,潜入陵川境内进行武装侦察和政治宣传活动。1943年8月,地委决定李希曾、张步英、张开银、任小凤等5人组成中共陵川县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陵川县抗日根据地的工作。9月,在抗大六分校派来的一个大队配合下,率陵东工作队到陵川,在浙水村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攻打敌人据点的作战计划。1946年6月,李希曾调中共太行八地委工作,历任中共太行八地委组织部长、五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太行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长、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干部科长、秘书兼干部处长等职[3]。
共和国时期
[编辑]1952年2月,任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同年9月,兼任山西省人民政府人事厅厅长。1953年兼任中共介休县委第一书记。1959年9月17日,任山西大学党委书记。1961年6月26日,山西大学与山西师范学校合并后,任山西大学党委第一书记。文化大革命受到迫害和打击。1969年9月16日,任山西大学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3年5月,任山西大学党委第二书记、校革命委员会主任。1979年,任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4]。1981年12月,调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4年7月离职休养[1]。
1994年5月10日,病逝于太原。当地留有其故居[5]。
参考
[编辑]- ^ 1.0 1.1 晋东南地区志编纂委员会编. 晋东南地区志 评审稿 第4册. 晋东南地区志编纂委员会编. : 383–384.
- ^ 陵川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陵川县志 1997-2007. 北京:中华书局. 2009年2月: 606. ISBN 7-80153-057-8.
- ^ 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编. 山西通志 第48卷 人物志. 北京:中华书局. 2001年5月: 732. ISBN 7-101-02011-9.
- ^ 赵魁元主编. 晋城百科全书. 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6年7月: 311. ISBN 7-203-05644-9.
- ^ 晋城市旅游文物局编;刘金锋主编. 晋城文物通览 近现代史迹及其他卷. 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 2011年6月: 210. ISBN 978-7-80767-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