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一家中級人民法院,為廣州市的審判機關,受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監督和指導,由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向其報告工作[1]。法院成立於1949年11月,最初名為廣州市人民法院。1954年9月後更名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