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模板討論:Country data Afghanistan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請求更換圖片

[編輯]

2021的部分請幫忙改成這個圖片2001:B011:D009:57FA:34C4:403E:750F:C62C留言

這是國徽和國號,不是國旗,1997年就已經存在,不是2021年的設計。這則推特發文是阿富汗從英國獨立102周年的賀文,從頭到尾沒提到「國旗」這個字,從最近塔利班的新聞發佈會佈置,一直展示的是清真言旗[1][2][3][4]。「新國旗」只是個別媒體的臆想,沒有官方的正式依據,用點常識,怎麼可能用推特宣佈新國旗,又不是網絡虛擬國家。--O-ring留言2021年8月28日 (六) 04:06 (UTC)[回覆]
(~)補充,1997年9月20日(伊朗曆1376年6月29日)發佈的國旗和國徽公文。--O-ring留言2021年8月28日 (六) 04:29 (UTC)[回覆]
可以肯定這是國徽,不是國旗,圖檔至少在2019年(伊朗曆1398年)或更早之前就已經存在,https://8am.af/the-corrupt-emirate-or-the-republic/ 。--O-ring留言2021年8月28日 (六) 06:01 (UTC)[回覆]

阿富汗變天了

[編輯]

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倒台,塔利班的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成立。那麼,阿富汗加入過的國際組織(包括但不限於聯合國不結盟運動伊斯蘭合作組織)還作數嗎?--Txkk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4:12 (UTC)[回覆]

阿富汗政權更迭相關話題(如旗幟變更等)也可一併在此討論。--Txkk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4:18 (UTC)[回覆]

不着急。Fire Ice 2021年8月16日 (一) 14:16 (UTC)[回覆]
不着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8月16日 (一) 14:17 (UTC)[回覆]
讓子彈再飛一會兒。維基百科不是新聞的堆積場所。不用着急。——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8月16日 (一) 14:24 (UTC)[回覆]
等塔利班整好秩序後應該就會表態參與國際組織情況,所以先觀察數日再說。--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8月16日 (一) 14:56 (UTC)[回覆]
大家在上面討論的問題其實與條目阿富汗現今面臨的問題密切相關,現今由於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以及世界各國對於阿富汗合法政府的認定不同,那麼請問條目阿富汗應如何處理,究竟是①把阿富汗現今政權僅僅認定為實控阿富汗全國的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將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重定向至阿富汗,還是②將條目阿富汗作為消歧義頁,註明現今阿富汗有兩個政府並存,一為主權聲索且處於流亡狀態的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二為實控阿富汗全國的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若採用②方案可將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 (1996年-2001年)移動至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將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兩度實控阿富汗全國的歷史合併至同一篇條目。
至於阿富汗國旗使用情況,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國旗在Wikimedia Commons維持File:Flag of Taliban.svg原名不變,並以 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標示,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國旗在Wikimedia Commons名稱應改為「File:Flag of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Afghanistan.svg」,隨後以{{flag|Islamic Republic of Afghanistan}}標示,國旗模板{{AFG}}、{{flag|AFG}}、{{flag|Afghanistan}}(三者本質相同)則暫時擱置不用。若條目阿富汗採用①方案處理,阿富汗現今國旗僅僅認定為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國旗。若條目阿富汗採用②方案處理,阿富汗現今國旗應同時註明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國旗和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國旗。
至於阿富汗國徽使用情況,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國徽在Wikimedia Commons維持File:Arms of the 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svg原名不變,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國徽在Wikimedia Commons名稱應改為「File:National emblem of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Afghanistan.svg」。若條目阿富汗採用①方案處理,阿富汗現今國旗僅僅認定為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國徽。若條目阿富汗採用②方案處理,阿富汗現今國徽應同時註明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國徽和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國徽。
至於阿富汗國歌,應註明最近使用的阿富汗國歌為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國歌,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國歌在Wikimedia Commons名稱應改為「File:National Anthem of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Afghanistan (Instrumental).ogg」和「File:National anthem of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Afghanistan, performed by the United States Navy Band.wav」,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暫無國歌。
至於阿富汗現今參加的國際組織,一般應認定為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參加的國際組織,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參加的國際組織應根據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和相關國際組織雙方的共同立場決定,若兩者一致同意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是特定國際組織成員,那麼如實表述就行了。若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尚未表明自身是特定國際組織成員,或者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表明自身是特定國際組織成員但未獲該國際組織認可,那麼就不應認定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是該國際組織成員。--Joker Twins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6:40 (UTC)[回覆]
Special:Diff/67164677,蘇州宇文宙武:「阿富汗前政權是否倒台不影響其會籍,聯合國會員以聯合國官方為準,當前阿富汗條目描述塔利班政權但也不會刪除前政權的內容。總之,政權更迭不影響主權,聯合國會員看的是主權而非政權。」Joker Twins你認為呢?--Txkk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6:51 (UTC)[回覆]
@Txkk: 政權更迭對國際組織成員資格的影響還是看該國前後政權和相關國際組織的共同立場,若相關國際組織承認後繼政權取代前政權的合法性,那麼後繼政權就能在該國際組織取代前政權的成員資格,若相關國際組織否認後繼政權取代前政權的合法性,那麼後繼政權就不能在該國際組織取代前政權的成員資格。條目阿富汗和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的處理方法我建議還是按我下面說的來做,以避免對阿富汗合法政權自行認定。--Joker Twins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6:58 (UTC)[回覆]
說一下英維和中維當下的情況:⑴英維「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 存檔 ](中譯: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和「Afghanistan」[ 存檔 ]都是獨立條目,沒有其中一者重定向到另一者;中維則是「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 存檔 ]重定向到「阿富汗」。⑵英維「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描述的1996年至2001年和2021年至今的兩個塔利班政權,與之綁定的中維條目[ 存檔 ]是「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 (1996年-2001年)」。⑶英維編者們正在議論是否拆分「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和「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 (1996–2001)」。--Txkk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6:42 (UTC)[回覆]
@Txkk: 我贊同英語維基百科現今對條目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的做法,中文維基百科應將阿富汗塔利班政權兩度實控阿富汗全國的歷史合併至同一篇條目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無需另行拆分,阿富汗塔利班政權第一次實控阿富汗全國僅僅經歷1996年至2001年共5年,歷時極為短暫,毫無拆分必要)。至於條目阿富汗則改為消歧義頁,註明現今阿富汗有兩個政府並存,一為主權聲索且處於流亡狀態的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二為實控阿富汗全國的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塔利班政權),以避免對阿富汗合法政權自行認定。--Joker Twins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6:58 (UTC)[回覆]
說到這裏,維基數據上d:Q427941也出了問題,一半左右在介紹1996~2001版阿伊酋,而德英法三語卻開始主體介紹2021版了。--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9月5日 (日) 08:48 (UTC)[回覆]
本人愚見,初代阿富汗聯合酋長國雖然只存在5年,但是給外界留下對神學士政府的印象。而目前按神學士官方的宣傳來看,二代阿富汗聯合酋長國可能會在政治體質、女性等方面作出改變(雖然不一定是真的),未來究竟怎麼樣我們都不知道。因此本人同意拆分兩代阿富汗聯合酋長國。
另外個人以為現在將阿富汗聯合酋長國重定向至阿富汗的做法並不合適,阿富汗頁面本身作為消歧義的做法也不合適。不同的維基有不同的做法,至少目前阿富汗(廣義上的)官方宣傳旗幟什麼的都沒變,英維把兩個國旗都放在一起;日維用原國旗,領導人位留空。永遠消失的童話鎮 2021年8月17日 (二) 04:52 (UTC)[回覆]
更進一步的情況最好還是要等局勢穩定了再說。永遠消失的童話鎮 2021年8月17日 (二) 04:54 (UTC)[回覆]
等一等吧,不着急。--SD hehua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06:19 (UTC)[回覆]
支持拆分,這是兩次上台,無論是背景起因還是政策肯定會有所不同。英維討論頁也有人提到目前的條目只是形式上合併,每個章節的內容都是分為兩端敘述(大概吧 我記得不清楚了) ——魔琴 [ 喀布爾陷落 ] 2021年8月17日 (二) 13:50 (UTC)[回覆]
條目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毫無必要拆分,因為此條目只講阿富汗塔利班政權這一個政權,至於阿富汗塔利班兩度執政的歷史放在同一篇條目講完全可以,阿富汗塔利班政權第一次執掌阿富汗全國只有1996年—2001年這短短5年時間,第二次執掌阿富汗全國也才剛剛開始而已,放在同一篇條目一起講內容並不會過於冗長。當然由於現在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和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均稱自身是阿富汗合法政權否認對方合法性,條目阿富汗只需介紹阿富汗國家概況即可,條目頂端信息框就像現在這樣不加這兩個政權的國旗國徽,但說明這兩個政權爭奪合法政權地位的現狀就可以了,當然正因如此就不能將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重定向至阿富汗了。--Joker Twins留言2021年8月19日 (四) 08:37 (UTC)[回覆]
新舊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的國旗是不同的,因此即使兩個條目不拆分,{{flag}}版本還是要分1996年至2001年和2021年之後。永遠消失的童話鎮 2021年8月20日 (五) 01:50 (UTC)[回覆]
同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8月20日 (五) 08:11 (UTC)[回覆]
我建議:
  1. 阿富汗地理上的阿富汗(也在條目裏指出現在的政權是啥)
  2. 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分別介紹政權
以上--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8月23日 (一) 10:28 (UTC)[回覆]

阿富汗旗幟模板的變更也應該要討論,過去八年用的場合不少,直接替換圖片導致很多條目亂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0月18日 (一) 07:09 (UTC)[回覆]

阿富汗的旗幟還不更換嗎?

[編輯]

Template:Country data Afghanistan--苞米(☎)💴 2022年12月17日 (六) 01:31 (UTC)[回覆]

已更換。--東風留言2022年12月17日 (六) 02:29 (UTC)[回覆]
不知是否存在爭議。建議先討論。--Mosowai留言2022年12月17日 (六) 07:57 (UTC)[回覆]
更改後原阿富汗政府官員(反塔利班人物),出現錯配。就像蔣介石配五星旗--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22年12月17日 (六) 08:24 (UTC)[回覆]
已先行回退,錯誤暫未找到。--東風留言2022年12月17日 (六) 08:32 (UTC)[回覆]
錯誤應為錯配,我的錯字--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22年12月17日 (六) 08:37 (UTC)[回覆]
借着本次討論更新一下英維討論的情況:
  1. en: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重定向到了en:Afghanistan(阿富汗),並單獨有en: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 (1996–2001)(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 (1996-2001));
  2. en:Islamic Republic of Afghanistan(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與本地一致。--東風留言2022年12月17日 (六) 08:41 (UTC)[回覆]
上次討論就提過了,在替換模板以前,應該處理歷史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17日 (六) 15:19 (UTC)[回覆]
@Ericliu1912幾天前想方設法去了阿富汗駐華大使館(肯定沒進去),親眼見證改掛塔利班旗。--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4月7日 (日) 11:46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處理本站連入頁面時,要考慮旗幟實際上在什麼狀態下使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8日 (一) 02:05 (UTC)[回覆]

阿富汗國旗

[編輯]

@向史公哲曰近日修改了阿富汗國家數據(Template:Country data Afghanistan),將國旗修改為塔利班旗幟,我猜他沒有處理應該掛三色旗的地方,因為我在2013年地震列表看到了錯誤的旗幟。請求社群討論是否維持該筆編輯;若維持,請及時修正錯誤旗幟。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53 (UTC)[回覆]

@魔琴已經暫時恢復。如此前所述,未正確清理全部相關條目以前,不當變更預設旗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8:13 (UTC)[回覆]
不過我們確實應該着手清理已有旗幟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7日 (日) 19:4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