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福建省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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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欠缺中華民國福建省於1911年至1949年的資料,敬請關注。現在本文彷彿是說中華民國的福建省在1949年才成立一樣。 —沙田友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08:02 (UTC)
我對「相鄰身份」部分的「淪陷」一詞的中立性持懷疑態度--雙日天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8:02 (UTC)
就是有人無法正視現實,已修改。德家裏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14:42 (UTC)
建議將條目福建省移動到條目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將福建省做為消歧義使用
[編輯]有鑒於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均設有福建省,是唯一兩岸分治的省分。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條目直接使用福建省殊不合理,(&)建議將福建省移動到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然後將福建省做為消歧義使用。@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3:57 (UTC)Ketsu1213(留言)
- (-)反對:中華民國福建省已經虛級化。--1233C|嚴禁互煮|T 2016年12月6日 (二) 04:00 (UTC)
- @1233thehongkonger :雖然已經虛級化,但組織還在啊。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15 (UTC)Ketsu1213(留言)
- (!)意見:目前這樣也無妨。臺灣省也沒有作為消歧義使用。--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4:16 (UTC)
- @Matt Smith:但臺灣省不是兩岸分治的省分,而福建省是。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15 (UTC)Ketsu1213(留言)
- 那麼這就要看關於消歧義的方針或指引是如何規定的了。敝人自己的想法是,如果已經造成混淆了再變動,反之則維持原狀。--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26 (UTC)
- @Matt Smith:其實福建省可以不必做為消歧義,但如果不將福建省移動到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會引起爭議的,因為兩岸都有福建省,都有實際統轄地區。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2 (UTC)Ketsu1213(留言)
- 敝人查看了指引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的意義,發現指引中說「如果沒有混淆的可能,儘量不要加消歧義」,不過那是在說明尚未有消歧義頁時要不要創造消歧義頁,而不是在說明已經有消歧義頁時該如何決定要不要重定向。因此敝人也不好定奪。不如到互助客棧尋求協助吧。--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4 (UTC)
- @Matt Smith:那麼這個議題就交給閣下發起囉!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9 (UTC)Ketsu1213(留言)
- 可否由閣下發起?畢竟閣下很注重這個問題。--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50 (UTC)
- @Matt Smith:那麼這個議題就交給閣下發起囉!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9 (UTC)Ketsu1213(留言)
- 敝人查看了指引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的意義,發現指引中說「如果沒有混淆的可能,儘量不要加消歧義」,不過那是在說明尚未有消歧義頁時要不要創造消歧義頁,而不是在說明已經有消歧義頁時該如何決定要不要重定向。因此敝人也不好定奪。不如到互助客棧尋求協助吧。--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4 (UTC)
- @Matt Smith:其實福建省可以不必做為消歧義,但如果不將福建省移動到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會引起爭議的,因為兩岸都有福建省,都有實際統轄地區。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42 (UTC)Ketsu1213(留言)
- 那麼這就要看關於消歧義的方針或指引是如何規定的了。敝人自己的想法是,如果已經造成混淆了再變動,反之則維持原狀。--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26 (UTC)
- @Matt Smith:但臺灣省不是兩岸分治的省分,而福建省是。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15 (UTC)Ketsu1213(留言)
- (-)反對:沒有必要,中華民國的省已虛級化,消歧義意義不大。--星巴克女王(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16 (UTC)
- @星巴克女王:福建省可以不必做為消歧義,但如果不將福建省移動到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會引起爭議的,因為兩岸都有福建省,是一個兩岸分治的省分。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5:28 (UTC)Ketsu1213(留言)
議題移到互助客棧討論。@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02 (UTC)Ketsu1213(留言)
建議將條目福建省移動到條目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將福建省做為消歧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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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均設有福建省,是唯一兩岸分治的省分。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條目直接使用福建省殊不合理,(&)建議將福建省移動到福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然後將福建省做為消歧義使用。@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00 (UTC)Ketsu1213(留言)
(-)反對:問題是現在提到福建省大部分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福建省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福建省非常常用,中華民國的福建省已經基本形同虛設了。就像提到江澤民,大部分人想到的是政治家,而不是江澤民一樣的道理,如果這個條目改名,難道江澤民也要改成江澤民 (政治家)嗎。--星巴克女王(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10 (UTC)
- 對於@星巴克女王大大的(:)回應,不知道@Matt Smith大大有什麼看法。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28 (UTC)Ketsu1213(留言)
- 敝人覺得他說的也算有道理。--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39 (UTC)
-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還有一堆省市名跟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市名一樣,如廣東省 (中華民國),難道全中國所有省份都得改成平等消歧義?當然是主從消歧義。--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6年12月6日 (二) 07:35 (UTC)
- 同意維持目前情形,不用獨立消歧義頁--Wolfch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12月7日 (三) 05:46 (UTC)
- 敝人覺得他說的也算有道理。--Matt Smith(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6:39 (UTC)
- 不要依賴獨立消歧義頁,一般只要有一個能佔主導地位(常用),另一個不佔,而且只有兩個同名歧義條目的話,則只需要平行消歧義。參考WP:消歧義。——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2月6日 (二) 08:40 (UTC)
- 建議福建省 (中華民國)合併到福建省,根本就是同一個事物,只是不同政治實體有不同宣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2月6日 (二) 09:23 (UTC)
- (-)反對:怎麼可能是同一事物,中華民國的福建省政府只實際管轄了金馬這兩塊地方,難道和中共的福建省政府相同?--星巴克女王(留言) 2016年12月6日 (二) 09:38 (UTC)
- 使用頻率差太多,主從消歧義較好--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2月7日 (三) 06:54 (UTC)
- 建議原封不動,福建省大部分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金馬兩縣"暫時"借給中華民國。-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6年12月7日 (三) 18:23 (UTC)
- 建議原封不動,福建省大部分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1233此用戶正在申請全域更名,請注意|聯繫我 2016年12月8日 (四) 03:49 (UTC)
- (:)回應: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在福建省均有實際統轄區域,而其他省分沒有,所以要移動到條目及重新建立消歧義做為區別,最好是使用平等消歧義。Ketsu1213(留言) 2016年12月9日 (五) 09:56 (UTC)Ketsu1213(留言)
- 中華民國的福建省已經虛級化,有跟沒有一樣。-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6年12月9日 (五) 10:01 (UTC)
- (-)反對:福建省包含從上古時代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沿革、文化,並非只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Fxqf(留言) 2016年12月9日 (五) 15:43 (UTC)
- (!)意見--中華民國管轄福建省的金門、馬祖是事實,有福建省政府也是事實。這一點看怎麼反映出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2月12日 (一) 06:34 (UTC)
- 實質統治福建省的是中國,而台灣逐漸不用福建省而只會用金馬地區代替,我認為沒有必要。-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6年12月12日 (一) 15:44 (UTC)
- (-)反對:贊同樓上意見,現有的福建省條目,已可導向「關於中華民國已虛級化的福建省」,足以讓查閱者了解現況。--cca 2016年12月22日 (四) 01:51 (UTC)
- (-)反對移動,現有維基福建省條目,遠大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省之意涵。主從消歧義便好。- I am Davidzdh. 2016年12月24日 (六) 01:57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福建省 (中華民國)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fkpg.gov.tw/intro.php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414064548/http://www.fkpg.gov.tw/intro.php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14日 (五) 12:24 (UTC)
關於「中華民國一、二級行政區劃條目」的首段前言過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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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大略看了一下中華民國一、二級行政區劃條目發現了條目的前言似乎都寫得實在太短了,像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直轄市條目,還有各縣市條目的前言除了新竹縣、苗栗縣、嘉義縣、臺東縣及嘉義市之外,也是寫得太短了,敝人認為這個有需要修正編寫長一點,(&)建議可參考日本條目的橫濱市、函館市等條目的前言,至少也要兩大段,亦或者可以參考嘉義市條目,其前言的長度來編寫。尤其是臺北市條目是首都條目,前言不應寫得太短,這可以參考京都市、南京市、北京市乃至於英國首都倫敦、美國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等首都條目的前言,這些首都或古都條目的前言也沒有寫得太過於短,所以有需要來個大翻修。@Z7504、Bigmorr、克勞棣、Fcuk1203:@Matt Smith、LHD、Outlookxp、Iokseng:君,你們怎麼看?—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07:27 (UTC)Ketsu1213
- 地理行政條目應是你擅長的,樂觀其成。--Outlookxp(留言)
- @Outlookxp:其實地理行政條目並不是我擅長,否則我就直接修改了,這次只是想藉由這個討論看看是否有人可以協助幫忙將這些首段前言過短的地理行政條目改編寫長一點。—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
- 我沒特別意見,不過也沒能力改寫。-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8月12日 (六) 08:52 (UTC)
- 內容擴充應該是沒問題的,只要符合方針都可以擴充。--Matt Smith(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09:48 (UTC)
- @Matt Smith:閣下誤會我的意思了,現在討論的不是內容的擴充,是首段前言過短的問題,不知道閣下對一、二級行政區劃首段前言過短有何看法?—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
- 了解。敝人沒有特別的想法。前言的用意應該是概括條目,無論長短,只要能概括條目即可。如果閣下覺得某些條目的前言不足以概括條目,那麼不妨增補。--Matt Smith(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12:12 (UTC)
- @Matt Smith:閣下誤會我的意思了,現在討論的不是內容的擴充,是首段前言過短的問題,不知道閣下對一、二級行政區劃首段前言過短有何看法?—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
- (!)意見:擴寫引言是OK的,不過不用為了拉長而拉長,如果擴寫之後增加太多未經歸納的資料,那寧可維持現狀比較好。— bigmorr -維基專家研修中- 2017年8月12日 (六) 15:21 (UTC)
- 的確都太短了,有必要改善。----Kolyma(留言) 2017年8月13日 (日) 13:22 (UTC)
- @Kolyma:是啊!是一定要改善的,但是沒有足夠的資料也很難改善,只能看看是否有任何維基人有能力可以加以改善了。—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4日 (一) 03:02 (UTC)Ketsu1213
- 序言章節應該是綜整現有條目內容而成,理應沒有資料是否足夠的問題。--Kolyma(留言) 2017年8月14日 (一) 04:41 (UTC)
- @Kolyma:是啊!是一定要改善的,但是沒有足夠的資料也很難改善,只能看看是否有任何維基人有能力可以加以改善了。—Ketsu1213(留言) 2017年8月14日 (一) 03:02 (UTC)Ketsu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