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馬喇長官司衙門遺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馬喇長官司衙門遺址
四川省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攀枝花市鹽邊縣
分類古遺址
時代
編號5
認定時間2019年1月10日

馬喇長官司衙門於明永樂五年(1407年)設置,隸屬鹽井衛。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降為副長官司,屬寧遠府。其治所在今川滇交界處的鹽邊縣惠民鎮。馬喇司歷明清兩代五百餘年,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過不可磨滅的功績。[1]

2019年,馬喇長官司衙門遺址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佈為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

參考資料

[編輯]
  1. ^ 马喇长官司衙门遗址简介. yanbian-szwhg.chaoxing.com. [2022-05-08].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函〔2019〕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01-10 [2022-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