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銀行倒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1914年7月,紐約一家倒閉的銀行發生的擠兌現象,存款人想要追回他們的錢

銀行倒閉是當一家銀行因資不抵債或流動性過差而無法履行其對存款人或其他債權人的義務[1]。當銀行資產市場價值下降到低於負債的市場價值時,銀行通常會在經濟上破產。資不抵債的銀行要麼向其他有償付能力的銀行借款,要麼以低於市場價值的價格出售其資產,以獲得流動資金,按需向儲戶付款。由于越來越多儲戶想要從銀行提取現金存款,有償付能力的銀行無法向資不抵債的銀行發放流動資金,就會造成儲戶恐慌。因此,銀行無法按時滿足所有儲戶的要求。如果一家銀行的股東權益低於監管最低限額,那麼該銀行可能會被政府監管機構接管。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