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飛
外觀
重飛(Go-Around 亦稱 Missed Approach)指的是飛機降落到即將觸地着陸前,將機首拉起重新起飛的動作。而飛機有觸地再重飛者稱為「觸地重飛」(Touch and Go),通常是訓練飛行及特技飛行所使用。儀表進近時所指重飛點位即為重飛點 (Missed Approach Point, MAPt)。[1]
重飛的時機
[編輯]有下列情形時,機師會放棄降落而執行重飛:
- 能見度低於可着陸的最低標準。
- 側風或逆風過大時。
- 與前方降落或起飛的飛機間隔不足時。
- 跑道上有其他飛機或是障礙物。
- 依塔台航管的指示。
- 風切變。
- 機師認為現階段無法將航機安全降落時。(例如突如其來的系統失效,未清楚起落架是否已落下並鎖緊。)
重飛的程序
[編輯]- 將發動機功率調整至TO/GA(起飛/重飛)檔位。
- 飛機爬升並加速。
- 收起襟翼。
- 檢查爬升速率。
- 收起起落架(若為可收起的機型)。
- 飛至航管所指定的高度。
- 以無線電聯絡航管報告重飛,在指定的空域待命以再度取得航管頒發進場降落許可。 *遇上某程度的風切變時,起落架是可以不需立即收起,以免收起時因空氣阻力改變對航機爬升產生影響。只要確保航速沒有超越該機型放下起落架時的速度,一般不會對航機結構有影響。
重飛安全與風險
[編輯]復飛率平均為每 1,000 次進場約有 1-3 次的重飛比率。[2]
重飛夾帶的風險:
- 無效的重飛啟動會導致飛機失控(LOC)。
註釋
[編輯]- ^ Wragg, David W. A Dictionary of Aviation first. Osprey. 1973: 206. ISBN 9780850451634.
- ^ Go-Around Decision-Making and Execution Project: Chapter 6.3 - Ex Finding 1 (PDF). flightsafety.org. [February 25, 201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11-19).
外部連結
[編輯]- (英文)avweb.com相關文章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Airplane Accident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Section 4 : When do accidents occ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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