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濕T恤比賽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露腹短上衣之濕T恤比賽參與者,於佛羅里達巴拿馬市海灘,2004年。

濕T恤比賽是一種涉及裸露傾向的比賽,通常由夜總會酒吧度假村的年輕女性參與。 參賽者通常穿着薄的白色或淺色T恤,下面不着其他衣物。 然後將水(通常是冰水)噴灑或倒在胸部,使T恤變成半透明並緊貼胸部。 相對較少的男性比賽是wet boxer比賽,有時在同性戀酒吧舉行。[1][2][3]

爭論

[編輯]

未成年選手

[編輯]

2002年,少女莫尼卡·皮平為她的容貌向聯邦起訴花花公子娛樂,安海斯-布希公司,Deslin酒店,百思買,和上一年與代托納比奇濕T恤大賽有關聯的其他公司,那時她已是一個十六歲的少女在佛羅里達的普蘭特城中學。皮平在跳舞比賽中赤裸着上身,並讓男人用水壺向她裸露的胸部倒水。在她表演後,畫面開始出現在錄像和有線電視上,一個鄰居提醒皮平的父母僱請了律師。雖然皮平在法庭上承認她對比賽的組織者隱瞞了她的年齡,但她的律師聲稱,作為一名未成年人,她沒有同意表演或拍攝裸照的權利。皮平與花花公子安海斯-布希在內的公司於2006年4月達成和解。[4]

另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Low Rider. Vol. 23. Park Avenue Design: 78. 2001 (英語). 
  2. ^ Business students show off their assets. The Peak: Simon Fraser University's Independent Student Newspaper. [2007-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11 March 2007). 
  3. ^ Wonk, Dalt. Halo Effect (review of Bar Angel). [2007-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12 March 2007). 
  4. ^ Lawsuit says video exploits teen's naivete. St. Petersburg Times. 2006-04-28 [2009-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