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口水利樞紐
樊口水利樞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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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鄂州市鄂城區樊口街道大閘社區 |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
時代 | 1924—1980年 | ||||
認定時間 | 2014年6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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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口水利樞紐,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樊口街道大閘社區,是一座有灌溉、航運能力的水利樞紐。因梁子湖湖區屢遭洪水,自清朝開始便有在樊口築堤建閘的提議,但是屢遭挫折,最終在民國時期興修起了黃柏山堤防及民信閘,及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又興建了現代化的水利樞紐與泵站方成今日格局。民信閘、樊口大閘、樊口電排站現為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
建造背景
[編輯]樊湖水系
[編輯]樊湖水系西抵京廣鐵路、南抵大幕山、東抵大茗山。水系發源於咸寧境內咸安區及通山縣交界處的大幕山麓,河流眾多,這些河流大多匯入樊湖水系的主體梁子湖中,梁子湖及周邊數湖的湖水又藉助長港及薛家溝在樊口匯入長江[1]。梁子湖湖區東南西三面被丘陵山區環繞,東北為沖積平原,山區丘陵盛產礦產資源及農副產品,湖區盛產水產資源,沖積平原及梁子湖周邊湖水適合墾殖,盛產棉糧油資源[1][2]。但是湖區海拔較低,尤其是蒲團鄉、長港鎮、東溝鎮一帶的西洋畈,高程大多在23米以下,而此段長江平水年水位便可達23—24米左右[3],一旦長江泛濫,這一帶就將被江水倒灌[4]。
生活在梁子湖湖區的居民大多都是遷居而來[註 1],這些居民遷來之後便需要「與水爭地」,自明代中葉起紛紛築起圍堤以保護農田及房舍,隨着時間的推移及人口的增多,這些圍堤逐漸沿水呈斷續狀,後來人又將這些圍堤連為一線。這便是今天粑鋪大堤[註 2]前身黃柏山堤的起源[3]。
築壩動議
[編輯]雖然黃柏山堤業已連成一線,號稱保護「七縣一州[註 3]」,但實際上並沒有延伸至長港及薛家溝入江的樊口地帶,即並未完全封堵黃柏山至鄂州西山(雷山、樊山)間的長江右岸,所能保護的範圍有限[2]。道光15年(1835年)黃柏山堤潰壩,當地諸生便有倡議集資修補[5]。當時長江連年大水,黃柏山堤等上游堤壩日益完善,當地人亦日益需要堵築樊口完善堤防,但此後受太平天國運動影響未能動工[6]。
同治元年(1862年),時任武昌知縣龍雲請示在樊口修建堤壩,但湖北巡撫嚴樹森以「此堤一築水無分泄,大江兩岸必別有衝決之患」為由駁回。此後十數年都有築壩的提議,但是官文、曾國荃、何璟等一干湖北官僚皆持反對態度[6]。
建壩遭毀
[編輯]光緒2年(1876年),家住樊口附近的廩生郭瑞麟目睹當時居民飽受水害,而湖北官僚無動於衷,決定上京請命在樊口築壩。同鄉前大理寺卿王孝鳳、前都察院賀雲甫對此表示支持,聯名致函湖北巡撫翁同爵[註 4],準備在樊口築壩建閘。郭回鄉後,聯合當地及周邊地區鄉紳準備在當年冬季築壩圍堵長港,光緒3年(1877年)5月築堤工程告竣,又規劃了建閘。[6][4]然而因財力民力之困,時至冬日也未能開工。由於建閘之事未能落實,雖然大堤抵禦了長江泛濫,但是樊湖水系卻沒有出口泄流,當年秋季的收成便因蓄水過多有所減少。[4]
再任湖廣總督的李瀚章本就反對在樊口築壩,聽聞樊口築壩之事後,當年冬命提督宋德鴻及武昌知府方大湜率兵前去樊口。此時郭瑞麟等人皆已遁逃未能捕獲,但樊口已築成堤壩被兵勇悉數刨毀。[6]由於築堤阻隔了既有的樊口航運,船舶皆在樊口聚集,陸地一帶也建有屋舍供通商買賣,在此處的挑夫也有數百名。當晚刨堤之時,樊湖積水奔騰而下,造成船隻損毀、民眾淹死百餘人。據《申報》報道,據聞當晚官兵民眾間也爆發衝突,挑夫及官兵互相開槍,打傷打死數人。[4]
事後李瀚章上奏革去郭等人的功名頂戴,又發出通緝,監利縣令劉篤慶因支持築堤也遭革職查辦[6]。當地鄉紳在光緒4年(1878年)春亦欲上京呈訴[7]。
光緒4年(1878年)夏,因當年春季江水再度倒灌,百姓皆認為應該重築堤防,眾推胡炳盧、汪國源二人主持重建樊口堤防。當年農曆五月初一,當地鄉民萬餘人聚集在樊口,工程在去年被扒開的缺口處再次開啟。[8][9]
李瀚章得知後,遂派兵前往阻止。兵勇先傳達湖北省司的意見表示不許修築:封堵河道會使船隻受阻,影響梁子湖周圍咸寧、武昌、通山等地的商貿往來,進而一些河港碼頭村鎮興衰也會受其影響。但鄉民認為江水倒灌必然會使得梁子湖湖區百姓生活愈發艱難,寧可違抗命令也要重修堤防。此時官兵人數雖然少於聚集的百姓,但是官兵裝備精良,兩方遂呈對峙之勢。[8]
築堤百姓中有一些人眼見此互不相讓之景,認為修堤不成也是一死,修完被毀也是一死,建議與官軍一斗泄憤。胡炳盧及一些鄉紳的勸阻百姓莫要妄為,認為眾人這樣只會招來殺生滅族之禍。最終聚集的百姓散去,官兵上前掘堤也並未加以阻攔。[9][8]
李瀚章事後上奏朝廷聲稱「武昌等縣刁衿攔河築壩,有礙水利」[10]。事後當地鄉紳到省司請求安撫民心,李瀚章給出兩個條件,一是在此處堤防建閘,日後開關皆由官府決定;二是拘捕主事者以儆效尤[8]。於是胡炳盧、汪國源被下令通緝,胡炳盧遁逃,汪國源被關進黃州府大牢。事後雖然有彭玉麟為汪國源辯解,但仍被李瀚章處死。[9]
建閘爭論
[編輯]雖然衝突結束,但是樊口百姓寧可抗命也要築壩的行為也引起了朝中大臣的關注,御史李廷簫上奏「樊口堤閘關係農田民命,委員勘報不實,請飭複查。」清廷得知後便派遣彭玉麟、楊岳斌前去樊口察勘[9][10][11]。楊岳斌因其父大病告假,之後由彭玉麟一人前往樊口[12]。
彭玉麟申建閘可行
[編輯]彭玉麟察勘結束後,認為應該在樊口築壩修閘。首先,梁子湖湖區各縣可收谷六百餘萬石,但能夠有這個收成的前提條件是農田不被水淹,而想讓農田不被水淹則必然要在樊口築壩修閘。其次,一旦農田被水淹,會導致當地居民遷至其它地方,弱者則深居大山,強者則變為流寇強盜,建閘後則可以使得百姓安居樂業。最後,湖區居民七八成都以耕田為生,捕魚者不過少數,建閘後能惠及大多數居民,賦稅也能夠增加。[9]
清廷覽閱彭玉麟的奏摺後認可了建閘,要求「即著照所請,由李瀚章等督飭屬員,趕緊辦理」[11]。
李瀚章申建閘五害
[編輯]李瀚章接諭後一面同意加緊辦理,一面又列舉了所謂「建閘五害」,梗概如下[13]。
- 倘若不建閘,只不過在水大年份存在倒灌風險,而倘若建閘,水小年份湖水沒有出路必然會影響收成,長此以往會生出事端。
- 樊口為長江漢江合流後下游南岸泄洪的首要區域,一旦建閘上游下游會有潰壩風險。
- 一旦建閘,長江江魚無法入湖,農田又因積水影響耕作,對農業漁業皆有影響;而且湖區市鎮眾多,樊口又是航運繁忙之處,本來就是一處商業課稅重地,建閘後船隻不能通行,影響商貿往來。
- 樊口是省城武昌府城的後路,太平天國運動期間湖北軍糧多依靠梁子湖運輸,建閘後萬一生變後果不堪設想;梁子湖的淤泥也會在閘口堆積最終堵塞;一旦積水過多導致閘口潰堤會影響下游百姓。
- 長江兩岸還有諸如新灘口、沌口、金口、沙口、陸溪口、富池口等地情形與樊口類似,倘若在樊口建閘,必然會使得這些地方的百姓紛紛效仿,長此以往兩岸都建閘堵築,江水又從何宣泄,還是必然會影響下游百姓。
清廷覽閱李瀚章的奏摺後,表示「所奏亦不為無見」,不過還是要求李瀚章妥善安排建閘之事[14]。此後御史孔憲瑴上奏認為李瀚章在樊口事情上固執己見,清廷表示已要求李瀚章遵旨從事[15]。
光緒5年(1879年)春,李瀚章表示關於樊口建閘已經有了章程,清廷也對章程較為滿意,便示意李瀚章照此辦事[16]。但實際上從今日來看,李瀚章及後來的湖北官僚多在拖延,雖然最後修了堤,但卻一直沒有建閘[17]。
後續
[編輯]光緒5年(1879年),武昌邑人范鳴和、崔生甫二人著書《淡災蠡述》,論證樊口修閘之必要[17]。光緒10年(1884年),時任御史的趙爾巽看到樊口雖然修堤但未建閘,向清廷稟奏建閘之事[18]。同年5月,由於樊口建閘「刻難興辦」,湖北官員上奏減免樊口部分受災地區賦稅獲得清廷同意[19][20]。另外,時任翰林院侍講學士的張之洞也針對彭、李二人的奏摺進行了議論,雖然都予以肯定,但是仍然與李瀚章態度一致,即在當時條件下樊口不適宜建閘[註 5][21]。
光緒33年(1907年)末,江夏、武昌兩縣鄉紳再次動議在樊口建閘[22],趙爾巽遣人勘察後,於次年春再次以「利少害多」為由不予建閘[23]。
宣統元年(1909年),湖北官員李仙培在為賑濟事情清查樊口戶口時[註 6],對樊口情形再做勘察,認為樊口建閘有利無害,遂提出《樊口建閘十可說》[24]。
“ | 國課可升,民生可保,地利可恃,天災可救,人心可順,物產可增,厘金可旺,漁業可多,勞費可免,賑撫可除。 | ” |
——樊口建閘十可說,宣統元年 |
中華民國時期
[編輯]工程計劃
[編輯]民國3年(1914年),樊口堤代表胡全崇在漢口與日商聚成建築公司、維新營造廠簽訂協議,決定樊口堤閘工程交由日本商人承包建設。此事傳至各縣士紳後引起軒然大波,甚至一度要求武力干涉。最終日商迫於壓力取消合同,此次建堤未能成行[19]。
民國10年(1921年),有一位名叫陳伯勛的人開始招股集資準備修建堤閘,雖然招股的宣傳中是為百姓謀利,但是陳伯勛藉此低價收購荒田,欲從中投機牟利[25]。民國11年(1922年)冬,湖北督軍蕭耀南同省長夏壽康決定委任吳兆麟為總理,主持建閘事宜[19]。吳兆麟到任後與當地鄉紳會談,最終總結出一套「三步走」的施工計劃[19][25]。計劃內容如下[25]:
- 第一步,築堤堵住樊口、截斷長港,同時堵住各湖通往長港的通道(十二湖口)。
- 第二步,開南北月河[註 7]、建南北兩閘。
- 第三步,打開十二湖口,同時疏浚一些支港,開高地的塘堰,同時在月河上架起橋樑供人通行。
最終,樊口的堤壩在民國10年冬開工,次年春竣工。為方便在建閘前外泄湖水,在大壩中間底部預埋有鐵管泄水,但實際上鐵管僅有1.5米直徑,無力排出內湖的積水[25]。
民信閘
[編輯]民信閘是上文「三步走」中第二步工程的一部分,民國13年(1924年)開始動工建設,由德國工程師姚克爾設計,漢口均益公司施工,次年(1925年)基本完工。民信閘設置於長港右岸,使用松木樁基作為建築底板。其上為鋼筋混凝土閘體,設閘墩4座,墩間3孔,長7米。閘門分為濱江側與濱湖側,濱江側為半永久的人字形閘門,計3對6扇,高14.6米;濱湖側為疊梁式閘門。另外民信閘閘墩上還設有公路橋樑供人通行[註 8]。[25]
民生閘
[編輯]當時與樊口堤、民信閘一同修建的水利設施,還有橫越薛家溝的民生閘。民生閘坐落於薛家溝匯入長港處,為鋼筋混凝土拱形水閘,孔寬4米,高4.9米,閘門為單開門式閘門,由木板拼接而成。[26]
工程中輟
[編輯]民信閘基本完工後,因政局變化吳兆麟去職離開漢口,工程便就此暫停[27]。事後,由於閘門為木製,且無法提出水面,因此腐爛速度較快,民國19年(1930年)民間便有動議應該對民信閘做整修[27]。民國27年(1938年),因日軍逼近湖北,國軍欲阻擋日軍西進,準備將民信閘炸毀,但因炸藥用量不多,未能完全炸毀閘身[註 9]。抗日戰爭結束後,國民政府雖一直有意整修,但是皆未實行,此間在民國34年(1945年)、民國35年(1946年)高水位時,民信閘閘門皆有閘門沖毀江水倒灌的記錄,民國38年(1949年)7月,已經為共產黨所攻下的鄂州又遭洪水,群眾自8日起屢次投石護閘,閘板卻屢次被洪水沖斷,至15日方才脫險[19]。
水利樞紐的形成
[編輯]二度整修民信閘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民信閘的修繕便由長江水利委員會中游工程局提上日程。第一輪整修自1951年開始設計,1952年12月正式動工,1953年5月竣工。此次改修修補了抗日戰爭時被國軍炸損的閘身與橋樑,另外新增了胸牆與啟閉設備,閘門改建為拱形面板直升式,在枯水季可以完全吊出水檢修[27]。
1954年長江洪水期間,為保武漢及黃石不被水淹,鄂城縣在新港湖、三江口、雷山腳下三處地段炸開粑鋪大堤實施分洪,民信閘未能在此間派上用場[28]。但在洪水之後的論證檢驗中,民信閘的一些不足也凸顯出來:民信閘閘頂比洪水期間最高水位低、木製閘板瀕臨腐爛、卷揚機動力方式仍為手搖等。因此在1964年冬季,民信閘又一次整修改建,工程由黃岡地區水利局設計,鄂城縣水利局負責施工。此次改修將閘體加高,並將所有木製閘板換為鋼板,將啟閉設備動力方式改為電動。1965年,第二次改修工程完工[29]。
改修民生閘
[編輯]在民信閘改修完成後的1966年,鄂城縣水利局也改建了民生閘。同樣將既有木閘門改為鋼閘門,並設置啟閉機一台[26]。
新閘站建設緣起
[編輯]1969年長江洪水期間,梁子湖流域內澇嚴重,因此解決水患的呼聲愈高。當年9月,鄂城縣革命委員會向湖北省及咸寧地區上呈《關於請示修建梁子湖電力排水站工程的報告(鄂城〔69〕158號)》,經過批覆後,1970年7月1日工程破土。1970年8月,時任湖北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張體學在武漢召開有關根治梁子湖流域的會議,會議事後雖然沒有發文,但確立了改修樊口水利樞紐應該執行「自排為主,電排為輔」的方針,且應先修大閘(即樊口大閘)及自樊口經三山湖、保安湖至西長嶺的新河道(新港),後修電排站(即樊口電排站、樊口泵站)。[30]
大閘及新港的建設
[編輯]在上文的會議中,原本商定鄂城、武昌、大冶三縣共派出10萬勞力,其中鄂城5萬、武昌與大冶共計5萬,但事後一切工程均由鄂城縣獨自承擔。除開樊口大閘的施工,鄂城在1970年冬季再派3萬人先行開挖新港河道的一部分[31]。此後樊口大閘工程由6000—10000勞力日夜不停施工,而新港工程則只在秋冬枯水季搶挖,為此鄂城縣動員了全境男女勞力,無論工程是否惠及該地區,都需要進駐工地,最高峰時有10萬人在參與河道開挖的工程[32]。
1972年4月,湖北省水電局聯合梁子湖流域各地縣開始對梁子湖流域做具體勘察並開會討論,此後與會單位以湖北省水利勘測設計院的名義發佈《梁子湖地區綜合治理規劃報告》,其中確立新的人工河(新港)河道走向自樊口大閘起,經三山湖、保安湖經長嶺、金牛墳至港口,全長63.5千米。同時在兩側築堤,未來汛情嚴重時,山洪可經該河道直接通過樊口大閘排入長江[31]。
1972年10月,樊口大閘工程基本告竣。因人工河卻尚在修建之中,至1973年春樊口大閘才投入使用。人工河在1974年春挖至三山湖便告一段落,後準備開挖明槽聯通梁子湖與保安湖,但工程未能完成便下馬停工[31]。
樞紐工程
[編輯]樊口大閘
[編輯]樊口大閘分為水閘、船閘、公路橋等主要部分,其中船閘直至1984年才開放通航[33]。
水閘部分設11孔,各孔形制一樣,皆寬6.5米,高8米,中有11座閘墩,厚1.5米。在閘體上設有工作橋供卷揚機移動啟閉閘門,另還設有檢修平台及便橋供檢修及捕撈人員使用。船閘部分由上下閘首、船室、輸水閘、上下游導航牆等部分組成。船室長80米,寬10米;上閘首為兩扇鋼平面閘門,下閘首為兩扇人字型閘門,另有調節船室水位的涵洞及閘門。船閘僅能在外江水位高於內湖水位時使用。公路橋在閘門內湖一側,車道寬9米,兩側各設1米寬的行人路。[33]
樊口電排站
[編輯]在《梁子湖地區綜合治理規劃報告》中,樊口電排站(樊口泵站)準備建成為擁有「1600千瓦電動機8台,裝機12800千瓦」的泵站。但在1973年6月湖北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院的《湖北省梁子湖地區綜合治理第一期排澇工程初步設計說明書》中,樊口電排站技術條件改為800千瓦電動機20台、6000千瓦3台機組兩個方案。1974年,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院編成《樊口泵站擴大初步設計》報告,認為樊口電排站設備技術條件應該擴大為6000千瓦4台機組,後與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商討後確立了該技術條件。[34]
1977年7月1日,樊口電排站開始動工建造,此後工程晝夜不停,至1978年6月已完成電機層的混凝土工程。至1980年6月10日,4台機組已經安裝完畢,其中3組開始試運行,餘下1組做原型試驗,樊口電排站工程就此基本竣工[34]。
其他工程
[編輯]樊口水利樞紐工程浩大,除樊口大閘、人工河及電排站外,還有一些附屬設施工程。在電排站以南,建有一座公路橋以聯通被挖斷的武黃公路(今 316國道);在電排站附近還有薛家溝閘用於灌溉,薛家溝閘為單孔拱閘,寬4米、高5米,有一座鋼平板閘門[35]。另外,新人工河選址經過武大鐵路(武九鐵路前身),在人工河開挖之前,鐵路部門在預定的河道地段新建長338.40米的鄂城大橋用以承載武大鐵路雙線[36]。
既有設施後續
[編輯]1980年樊口電排站建成後,泵站至薛家溝之間新的堤防啟用,民信、民生二閘不再直面長江,民信閘只作為鴨兒湖的節制閘使用,而民生閘徹底完成其歷史使命。1985年,因薛家溝港擴建,民生閘被拆毀,原址修有民生橋一座[37]。
樊口電排二站
[編輯]2016年夏,湖北又一次遭受洪澇災害。鄂州市在此後決定新開梁子湖流域的第二條入江水道,在既有樊口電排站旁薛家溝閘附近修建第二電排站,即樊口電排二站(樊口二站)[38]。2017年夏獲得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覆[39],2021年主體工程完工[40]。樊口二站中裝配有5台4000千瓦機組,泵站總排水量可達150立方米每秒[41]。
管理與影響
[編輯]樊口水利樞紐在建成後,管理方一直根據各個湖泊流域的水量進行合理調控。如鴨兒湖漬水不多,而周圍田地較多;梁子湖水量多,而周圍田地不多,對此管理方按照先鴨兒湖、三山湖、保安湖,然後梁子湖的順序排出漬水。另外鄂州還陸續修建了一些節制閘用以調控具體湖泊的水量[42]。
在經濟效益上,得益於泵站建成,1980—1982年間梁子湖湖區得以增產糧食4.765億市斤。扣除勞力及維護支出後,3年淨增產值可達3121.2萬元,大於建設樊口泵站所投資的2540萬元,相當於鄂州只用了3年便「賺回來了一座樊口泵站」。[43]
文物保護
[編輯]2014年6月22日,「樊口水利樞紐」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為第六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44],包括民信閘、樊口大閘、樊口電排站[45]。
其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為[45]:
1、民信閘。
保護範圍:東面至30°24′55.80″N 114°50′26.47″E / 30.4155000°N 114.8406861°E;西面至30°24′55.33″N 114°50′22.10″E / 30.4153694°N 114.8394722°E[註 10];南面至30°24′53.86″N 114°50′23.98″E / 30.4149611°N 114.8399944°E;北面至30°24′57.57″N 114°50′24.73″E / 30.4159917°N 114.8402028°E。
建設控制地帶:自保護範圍向外延伸,東面至30°24′55.90″N 114°50′27.03″E / 30.4155278°N 114.8408417°E;西面至30°24′55.61″N 114°50′21.24″E / 30.4154472°N 114.8392333°E;南面至30°24′53.17″N 114°50′24.02″E / 30.4147694°N 114.8400056°E;北面至30°24′58.50″N 114°50′24.26″E / 30.4162500°N 114.8400722°E。
2、樊口大閘。
保護範圍:東面至30°24′58.11″N 114°50′47.63″E / 30.4161417°N 114.8465639°E;西面至30°24′55.67″N 114°50′38.56″E / 30.4154639°N 114.8440444°E;南面至30°24′52.58″N 114°50′42.47″E / 30.4146056°N 114.8451306°E;北面至北緯30°25′00.75″N 114°50′43.24″E / 30.4168750°N 114.8453444°E[註 11]。
建設控制地帶:自保護範圍向外延伸,東面至30°24′57.63″N 114°50′49.17″E / 30.4160083°N 114.8469917°E;西面至30°24′55.84″N 114°50′37.25″E / 30.4155111°N 114.8436806°E;南面至30°24′52.02″N 114°50′42.36″E / 30.4144500°N 114.8451000°E;北面至30°25′01.47″N 114°50′42.70″E / 30.4170750°N 114.8451944°E。
3、樊口電排站。
保護範圍:東面至30°25′04.32″N 114°50′38.18″E / 30.4178667°N 114.8439389°E;西面至30°25′02.80″N 114°50′30.35″E / 30.4174444°N 114.8417639°E;南面至30°25′00.28″N 114°50′35.44″E / 30.4167444°N 114.8431778°E;北面至30°25′06.75″N 114°50′33.19″E / 30.4185417°N 114.8425528°E。
建設控制地帶:自保護範圍向外延伸,東面至30°25′04.90″N 114°50′39.42″E / 30.4180278°N 114.8442833°E;西面至30°25′02.51″N 114°50′29.45″E / 30.4173639°N 114.8415139°E;南面至30°24′59.24″N 114°50′39.42″E / 30.4164556°N 114.8442833°E;北面至30°25′08.00″N 114°50′32.75″E / 30.4188889°N 114.8424306°E。
備註
[編輯]- ^ 主要是從江西。
- ^ 老武黃公路/ 316國道粑鋪大堤段
- ^ 清代武昌府全境,即江夏縣(民國廢府制後改武昌縣)、武昌縣(民國廢府制後改壽昌縣,後又改鄂城縣)、嘉魚縣、蒲圻縣、咸寧縣、崇陽縣、通城縣、興國州及下屬大冶縣、通山縣,計七縣一州。
- ^ 次年署湖廣總督,當年逝世。
- ^ 張後任湖廣總督,期間在武漢三鎮修建有張公堤、武泰閘、武豐閘等水利設施,但仍未考慮修建樊口閘。
- ^ 在如上趙爾巽遣人勘察時,李仙培曾也前去查看,但因對當地路況不熟,只是在岸邊略作查勘。
- ^ 即經過閘口的新河道
- ^ 這座公路橋樑為預留,建閘時樊口甚至還沒有公路
- ^ 甚至還有兩顆地雷沒有引爆,1953年整修時直接用混凝土將地雷包裹,至1990年代末仍未排除。
- ^ 原省廳文件西至緯度為北緯30°24′53.33″,南於南至,顯然有誤,依據建設控制地帶西至坐標勘之。
- ^ 原省廳文件北至緯度為北緯30°24′00.75″,南於南至且偏移極大,顯然有誤,依據建設控制地帶北至坐標勘之。
註釋
[編輯]- ^ 1.0 1.1 樊口簡志(2004年),第234頁
- ^ 2.0 2.1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63頁
- ^ 3.0 3.1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68頁
- ^ 4.0 4.1 4.2 4.3 申報(1877年12月25日),第2版
- ^ 武昌縣誌 卷二十一 人物 義行(1885年),第13頁
- ^ 6.0 6.1 6.2 6.3 6.4 樊口簡志(2004年),第235頁
- ^ 申報(1878年01月08日),第1版
- ^ 8.0 8.1 8.2 8.3 申報(1878年07月06日),第2版
- ^ 9.0 9.1 9.2 9.3 9.4 樊口簡志(2004年),第236頁
- ^ 10.0 10.1 清實錄 德宗景皇帝實錄(1921年),光緒四年 八月一日
- ^ 11.0 11.1 清實錄 德宗景皇帝實錄(1921年),光緒四年 九月三十日
- ^ 清實錄 德宗景皇帝實錄(1921年),光緒四年 九月十五日
- ^ 樊口簡志(2004年),第237-238頁
- ^ 清實錄 德宗景皇帝實錄(1921年),光緒四年 十一月六日
- ^ 清實錄 德宗景皇帝實錄(1921年),光緒四年 十二月六日
- ^ 清實錄 德宗景皇帝實錄(1921年),光緒五年 三月二日
- ^ 17.0 17.1 樊口簡志(2004年),第238頁
- ^ 清實錄 德宗景皇帝實錄(1921年),光緒十年 正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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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190-192頁
- ^ 申報(1907年12月22日),第11版
- ^ 申報(1908年03月08日),第12版
- ^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198-202頁
- ^ 25.0 25.1 25.2 25.3 25.4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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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93頁
- ^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101頁
- ^ 31.0 31.1 31.2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94頁
- ^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95頁
- ^ 33.0 33.1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95-96頁
- ^ 34.0 34.1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101-102頁
- ^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102頁
- ^ 鄂州市交通志(1989年),第1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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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汛期大考即将来临,鄂州防汛备汛如何?来看→. 長江網. 鄂州融媒. [2024-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22).
- ^ 粑鋪大堤志(1998年),第1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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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0 45.1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2号). 維基文庫. 2019年1月31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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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口掘堤. 申報. 1877-12-25 (中文(繁體)).
- 樊口掘堤續聞. 申報. 1878-01-08 (中文(繁體)).
- 樊口复閙. 申報. 1878-07-06 (中文(繁體)).
- 飭查修建樊口堤閘情形. 申報. 1907-12-22 (中文(繁體)).
- 修建樊口堤閘作罷. 申報. 1908-03-08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