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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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 Combined Logistics Command, MND(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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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資料 | |
所屬部門 | 中華民國國防部 |
授權法源 | 國防部組織法、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組織規程 |
主要官員 | |
任命者 | 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6年6月1日、1950年4月1日(聯合勤務總司令部) 2002年3月1日(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 |
解散日期 | 1949年8月31日(第一次) 2012年12月28日(第二次) |
聯絡資料 | |
聯勤司令部旗 | |
地址 | 中華民國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
系列條目 |
中華民國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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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軍事 |
臺灣現行軍事編制 |
臺灣主題 |
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英語:Combined Logistics Command)曾經是中華民國國防部的一個部門,舊稱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簡稱「聯勤總部、聯勤」,英語:Combined Service Forces),負責中華民國國軍補、保、運、衛、彈業務,2012年12月28日裁編,聯勤原屬各單位與陸軍保修指揮部合併整編為陸軍後勤指揮部[1],原由聯勤使用之「駱駝隊徽」移至國防部軍備局繼續使用。[2]
概述
[編輯]過去聯勤轄下尚有各地區財務收支組(財務署管轄)、印製廠(測量署管轄)、經理廠、兵工廠(生產署管轄)、留守業務處、門診中心、示範公墓管理處及忠烈祠管理組(留守業務署管轄)。其中著名的聯勤兵工廠,其歷史可追溯到清朝江南機器製造總局。上述單位一般習稱「老聯勤」。
國防部《中華民國97年國防報告書》指出,聯合後勤司令部的任務是:「負責通用後勤支援整備作為,對國軍各部隊執行一般軍需品補給、油料、彈藥、運輸、衛勤、基地裝備翻修及留守業務之支援,並適切支援地區重大災害防救工作。」聯合後勤司令部轄有各地區支援指揮部及基地勤務廠,在裁撤前共有一萬八千餘名官兵在其下工作。
歷史與沿革
[編輯]早期歷史
[編輯]1928年8月,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五中全會,決定開始籌組全軍統一的後勤系統。海軍、空軍分別由各自總部的後勤系統補給。行政院軍政部下設與後勤相關的機構:
- 陸軍署
- 總務司
- 軍衡司
- 軍務司
- 兵役司
- 交通司
- 軍醫司(後擴大整編為軍醫署)
- 軍需署:署長俞飛鵬,副署長賈玉峰
- 總務司
- 財務司
- 糧秣司
- 被服司
- 兵工署:署長張群(-1929年4月12日)/陳儀(1929年4月13日-1932年4月)/洪中(1932年4月-1933年1月)/俞大維(1933年1月-),副署長徐庭瑤
- 研究司
- 兵器司
- 製造司
1929年春,蔣桂戰爭爆發,組建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在參謀總長以下設立兵站總監部,部長俞飛鵬,參謀長程澤登。
1936年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增設首都警衛執行部,主辦對日國防,其下設的第二組(簡稱「執二組」)負責國防交通與戰時補給事宜等。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7年8月10日,「執二組」擴大整編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後方勤務部,為最高兵站機關。部長俞飛鵬上將,副部長端木傑中將、盧佐中將、陳勁蘆中將,參謀長黃振興中將、湯堯中將。內設機構:[3]
- 辦公廳
- 參謀處
- 副官處
- 運輸處
- 經理處(糧服、兵器、會計、出納、審核等)
- 軍械處
- 通信處
- 衛生處
- 秘書處:1938年設立
- (兵站史料)編輯處:1938年設立
- 軍郵督查處:1939年9月設立
- 交通處:1940年4月運輸處與汽車管理處合併而成。
- 鐵道運輸處:1943年春軍委會鐵道運輸司令部撤銷該設該處。
- 會計處:1944年8月經理處財務組擴大升格。
- 軍醫署:1944年10月由軍政部劃歸,衛生處併入軍醫署。
- 交通司:1944年10月由軍政部劃歸,交通處併入交通司。
- 糧秣司:1944年10月由軍政部劃歸,經理處糧秣組併入糧秣司。
- 人事處:參謀處人事組升格獨立
直屬部隊有:
- 川桂公路線區司令部
- 川陝公路線區司令部
- 川滇公路線區司令部
- 陝甘公路線區司令部
- 西北運輸司令部
- 粵漢鐵路線區司令部
- 隴海鐵路線區司令部
- 黔桂鐵路線區司令部
- 湘桂鐵路線區司令部
- 滇越鐵路線區司令部
- 長江上游江防分監部
- 第八戰區獨立分監部駐甘肅安西
- 第九戰區獨立分監部
- 第一至第九戰區兵站總監部
- 昆明行營兵站總監部
- 遠征軍兵站總監部
- 魯蘇皖豫邊區運輸處
- 第一至第三十八集團軍兵站分監部
根據《後方勤務部組織條例》,各戰區設立兵總監部,軍團(集團軍)設分監部,軍設支部,師設分站,獨立旅及炮兵團設派出所。在天水行營與桂林行營設天水辦事處、桂林辦事處。各戰區設兵站總監部/本部辦事處/辦事分處,下設獨立兵站、獨立兵站分監部、直屬兵站支部。集團軍設兵站分監部。直屬或獨立軍團或只轄四師的集團軍設兵站支部。師設師屬兵站分站。獨立旅/炮兵團設派出所。可見,仍是自清末、北伐戰爭沿襲下來的後勤兵站體系隨作戰部隊層層配屬的「部隊制」供應體制。天水辦事處下設第一辦事分處(萬縣)、第二辦事分處(西安)、第四辦事分處(老河口)。桂林辦事處下設第三辦事分處(金華)、第五辦事分處(贛州)。第一(洛陽)、二(洛川)、三(上饒)、四(曲江)、五(襄樊)、九(衡陽)兵站總監部及第八(蘭州)、第十(西安)運輸處。1939年5月,天水辦事處、桂林辦事處改為江北兵站統監部(西安)、江南兵站統監部(桂林)。1943年9月,第一兵站統監部在鞏縣、澠池設立直屬第一、第二兵站分監部,劃定管區,試行「地區制」供應體系。試點成功後,在全軍推廣。
1937年11月29日後方勤務部由南京遷南昌。1938年1月16日遷長沙。1938年9月遷衡陽。1939年元旦遷貴陽。1939年5月遷重慶。
1945年1月,在昆明設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後方勤務司令部(簡稱「陸軍總部後勤部」),指揮中國遠征軍戰區、滇越邊區、黔桂湘邊區、第四戰區的兵站業務及昆明補給基地的業務。
1945年2月1日,後方勤務部升格為後方勤務總司令部(簡稱「後勤總部」)。隸屬於軍政部。軍政部部長陳誠上將兼任後勤總部總司令,副總司令端木傑中將、盧佐中將、石化龍中將、耿幼麟中將、齊福士中將(美軍中國戰區後勤司令,美國籍)、劉膺古中將、參謀長郗恩綏中將、副參謀長馮環中將、何世禮中將。《後方勤務總司令部組織條例》規定「為分區補給起見,於重要地區分別設置補給區司令部,並於各戰區分別設置兵站總監部、兵站分監部、兵站支部及站、所、庫、隊」。全國分為西北、西南、東南、重慶4個補給區。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後勤部暫兼西南補給區司令部,負責遠征軍戰區、滇越邊區、黔桂湘邊區及第四戰區補給事宜。後按照美國顧問建議,全國改為十個補給區。
1945年11月1日,黃鎮球中將任後勤總部代理總司令。
國防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正式組建
[編輯]- 中央政府軍事機構進行全面改組,成立國防部(部長白崇禧上將)。國防部下設陸軍總司令部(總司令顧祝同上將)、海軍總司令部(總司令陳誠上將)、空軍總司令部(總司令周至柔中將)和聯合勤務總司令部。1946年6月1日,國防部根據美國駐華軍事顧問團團長魯克斯中將之推薦,參考美國國會統一美軍軍種後勤所進行之研究(美國國防後勤局)。原來軍政部負責徵集、生產、存儲,後方勤務部負責分配、運輸、補給。為統一後勤事權,將後勤總部與軍政部的兵工署、軍醫署、軍需署合併,在南京軍政部址設置「國防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簡稱聯勤總部)。1946年9月1日聯勤正式成立,總司令黃鎮球中將,副總司令黃維中將、何世禮中將、陳良中將,參謀長趙桂森中將,副參謀長1-2人。內設總司令辦公室、第1署(人事)、第2署(聯勤情報)、第3署(聯勤規劃、編制、監督和研究)、第4署(補給籌劃、實施、保管和國際物資的利用)、新聞處、監察處、軍法處、總務處、撫恤處、副官處、特種勤務署、運輸署(設督察、調度室各1個和技術委員會以及陸運、航運、鐵運、供應、訓練5個司)、通信署(設管訓、器材、技術3個司)、經理署(負責全軍糧秣、被服、裝具、軍馬的籌劃供給以及軍需工業和官兵福利等業務。設考核室、技術委員會和採購委員會以及生產、儲備、糧秣、馬政4個司。)、兵工署(設綜核室、兵工委員會、技術顧問團以及財務、警務2個處和訓練、工業、研究發展、外勤、化學兵5個司)、軍醫署(設資料組和組訓、衛勤、供應、技術、榮善5個司)、財務署(設計劃室和收支、帳務、審核3個司。增設預算處、南京收支處和南京帳務審核處)、工程署(負責工程材料的籌劃,工兵部隊的建立,管理訓練和裝備、軍事建築、永久工事的籌建、管理、軍隊不動產的管理。設工兵、器材、營建、營產4個司)、憲兵司令部等。聯勤總部所屬12個供應局、5個補給區、2個港口司令部、2個兵站、4個直屬庫。聯勤在各行轅、各綏靖公署設兵站總監部,以及補給區司令部、港口司令部、兵站分監部、兵站支部、分站供應局、供應站,運輸、修理、通信、工程、衛生、教育、倉庫、監護等單位二千六百多個,總兵力七十多萬。
- 1947年6月,郭懺中將接任聯勤總司令職務。改為在重要戰區設補給區司令部,共設七個。第一補給區(駐上海,後移駐南京,再移駐徐州,司令富文)、第二補給區(武漢,負責湖北湖南兩個供應局)、第五補給區北平、第六補給區瀋陽、第七補給區西安、第八補給區蘭州、第九補給區(1948年9月1日由第九兵站總監部改組,司令朱鼎卿,副司令王中柱。駐漢口江漢路2號,下轄3個兵站分監部1個兵站支部、輜重汽車第九團、第十九團,獨立汽車連、船舶運輸隊、警衛連各1個,4個美式輕武器裝備的監護營,聯勤設在武漢的被服總廠、蹄鐵工廠、糧秣工廠、汽車修理工廠、船舶修造工廠、電信機械修造工廠等亦由其代管。1949年4月白崇禧派許高陽任司令)、第十補給區(駐無錫,副司令汪維恆兼台灣供應局局長。後改稱滬淞滬補給區)、第十一補給區南昌。聯勤還轄10個運輸指揮部、14個供應局、101個供應局(?)和369個兵站,擁有自己的運輸機和運輸隊。
- 1949年,國軍在中南、西南、西北等大後方設立14個編練司令部,籌組二線兵團。聯勤總部也在這些地方設立第八-第十一補給區。
- 1949年4月,聯勤遷往廣州。8月17日,國防部部長閻錫山上將下達《撤銷聯勤總部併入國防部》命令。8月31日,聯勤裁撤。9月1日,聯勤業務由國防部第四廳承辦。
遷臺灣後歷史
[編輯]- 1950年4月1日,聯勤總部在臺灣恢復編制,總部設址臺北市城中區上海路(現中正紀念堂)。國防部下兵工、工程、軍醫、通信、運輸、經理等各署撥歸聯勤;原屬東南軍政長官公署的後方勤務兵站機關撥入聯勤;各兵工廠、糧秣廠、被服廠撥還聯勤。原經理署與財務署合併為軍需署。成立測量處。1952年2月,發餉制度由經費補給到團制改為官兵薪餉聯勤直接發放制。
- 1955年9月1日,為配合美軍制度,聯勤的運輸、通信、兵工、工程、經理、軍醫等6署暨所屬作業單位撥歸新成立的陸軍供應司令部。聯勤管轄兩署七處:財務署、生產署、測量處、物資接收處、外事服務處、軍人保險處、軍眷管理處、撫恤處與軍人保險處。新成立的生產署,將原屬兵工、軍需、通信等3署掌理之各製造工廠及兵工研究院分別劃歸該署統一管理,專司兵工、被服、電池等品項之研發與生產。陸軍供應司令部兵工署負責兵工外勤業務。軍需署拆分為經理署與財務署,管供應的經理署撥歸陸軍,財務署仍留在聯勤。
- 1956年10月10日,聯勤「福利事業總管理處」成立,負責國軍福利事業之全般策劃與執行。
- 1957年3月29日,聯勤創建「國軍先烈遺孤育幼院」。
- 1958年12月1日,國軍先烈遺孤育幼院改稱「國軍先烈子弟教養院」。
- 1960年7月16日,聯勤成立「留守業務署」。
- 1962年11月16日,聯勤福利事業總管理處移編國防部,改為「國防部福利總處」。
- 1968年3月1日,國防部軍事工程局及其所屬單位移編聯勤,聯勤成立「工程署」。
- 1971年9月,聯勤總部遷至臺灣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精勤營區」現址。
- 1976年1月1日,聯勤各生產工廠番號變更,軍車廠更名為「第二〇一廠」、第六十一兵工廠更名為「第二〇二廠」、第二十六兵工廠更名為「第二〇三廠」、第七十二兵工廠更名為「第二〇四廠」、第六十兵工廠更名為「第二〇五廠」、第四十四兵工廠更名為「第二〇六廠」、通信電子廠更名為「第二〇七廠」、兵工技術發展中心更名為「兵工技術中心」、測量製圖廠更名為「第四〇一廠」、第一經理廠更名為「第三〇一廠」、第二經理廠改為「第三〇二廠」、第三經理廠改為「第三〇四廠」、第四經理廠更名為「第三〇三廠」。7月1日,聯勤第二〇六、第二〇八廠編成「飛彈製造組」,並配合中山科學研究院發展飛彈研發政策。8月25日,聯勤兵工技術中心改編「軍品鑑測處」。
- 1978年7月1日,聯勤第二〇一廠奉令轉移經濟部所屬「臺灣機械公司重車總廠」經營。
- 1982年3月29日,聯勤國軍示範公墓啟用。
- 1984年4月1日,聯勤第二〇六廠與系統工程研發中心併編為「飛彈火箭製造中心」,編配中山科學研究院。
- 1990年7月1日,聯勤第三〇三廠裁撤。
- 1991年7月1日,聯勤第二〇七廠裁撤。
- 1992年1月1日,聯勤「飛彈製造中心」移編中山科學研究院。
- 1995年7月1日,聯勤物資署裁撤,員額移撥國防部編成「國防部軍事採購局」。聯勤留守業務署所屬國軍臺北、高雄軍眷門診中心更名為「國軍臺北門診中心、國軍高雄門診中心」;留守業務署所屬各地區軍眷服務處,更名為「留守業務處」。
- 1996年7月1日,聯勤兵工技術學校更名為「聯勤技術訓練中心」,為三軍後勤及兵工各廠專業技術人力之主要訓練單位。
- 1998年7月1日,陸軍運輸署及所屬單位復歸聯勤。聯勤「國民革命忠烈祠管理組」編成。聯勤財務署更名為「財務中心」,並移編直屬國防部。
- 1999年7月1日,配合「精實案」納編三軍通用後勤單位,陸軍補給、保修署及直屬單位復歸聯勤,海軍、空軍油料部隊移編聯勤。因應「聯合後勤案」營產管理體系調整,各軍種地區營管所併編聯勤營產工程署。
- 2002年3月1日,因應中華民國「國防二法」施行,聯勤全銜由「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改稱「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
- 2003年10月1日,聯勤生產署、測量署及所屬單位移編國防部軍備局,編成「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聯勤技術訓練中心移編軍備局,並更名為「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技術訓練中心」。10月27日,聯勤第三〇二廠委託經營,完成資產交接及經營權移轉,移交「向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營運。
- 2004年1月1日,聯勤營產工程署、軍品鑑測處及所屬單位移編軍備局,編成「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及「軍備局規格鑑測中心」。4月1日,聯勤保修署彈藥組與三軍彈藥部隊,編成「彈藥處」;第一、二、三基地彈藥庫移編各地支部。陸軍軍醫處移編聯勤。陸軍各地區後勤指揮部暨所屬補給、油料、彈藥、運輸、衛勤等專業部隊,以及海、空軍同性質專業部隊移編聯勤,編成「各地區支援指揮部」。11月1日,聯勤補給署傘製廠移編保修署,一補庫併入保修署武基處,經基處及油指部裁撤。
- 2005年1月1日,陸軍後勤學校移編聯勤,更名為「聯合後勤學校」;陸軍兵整中心移編聯勤保修署,更名為「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並納編武基處及化基廠。4月1日,聯勤信義俱樂部奉令裁撤。另陽明山招待所與鵝鑾鼻活動中心原訂於6月30日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委外經營,然而因位處國家公園範圍內,迄今仍處於協調與評估階段,目前並未對外開放;水裏招待所、臺中招待所及澎湖活動中心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水裏招待所於2009年撥交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臺中招待所於2015年撥交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澎湖活動中心於2011年釋出民間)。7月1日,國軍臺北、高雄門診中心分別改隸三軍總醫院及國軍高雄總醫院。
- 2006年1月1日,聯勤留守業務署及所屬單位移編後備司令部。三軍後勤司令部裁撤,併入聯勤;陸軍各聯合保修廠(聯保廠)、海軍料配件總庫(海用總庫)、空軍接儲總庫(空用總庫)移編聯勤。「傘製廠」併入兵整中心生產製造廠。1月16日,聯勤編成「副供處」,與國防部福利總處平行運作。7月1日,國軍各地副食品供應站移編聯勤,正式接辦副食品供應任務。
- 2007年2月1日,聯勤完成精進案組織調整,原補給、保修、運輸、軍醫、彈藥、後管、後計、副供等8處簡併,編成「後勤整備處」及「聯合後勤支援指揮部」。聯勤汽基廠、通基廠、工基廠、兵整中心所屬儲備庫與接儲總庫、料配件總庫,編成「儲備中心」。工基廠併入兵整中心。5月7日,聯勤廢彈處理中心國有民營化,正式委託民間經營。
- 2008年11月1日,聯勤司令職缺降為中將銜。
- 2011年1月1日,因應「精粹案」組織調整,聯合後勤支援指揮部編設成補給、保修、運輸、彈藥及軍醫等5處,並成立「副供中心」;儲備中心所屬海用總庫及空用總庫移編海軍、空軍;軍樂隊裁撤。4月1日,聯勤儲備中心各陸用庫回歸兵整中心及基地廠;地區補給、油料庫簡併為「補給油料庫」,運輸部隊由大、中隊調整為「群、營、連」;地區衛生群裁撤,編成地支部軍醫組及衛生營。7月1日,聯勤儲備中心本部及南投(陸用)總庫裁撤。
- 2012年1月1日,軍備局技術訓練中心移編聯合後勤學校,更名為「聯合後勤學校技術訓練中心」;兵整中心產研單位移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編成「第二〇九廠」。[4]。12月28日,聯勤因應國防部組織調整而裁編,原屬單位與陸軍保修指揮部整編為陸軍後勤指揮部[5],地址仍在精勤營區。
歷任(總)司令/副(總)司令/參謀長/副參謀長
[編輯]總司令
[編輯]歷任 | 任期時間 | 姓名 | 軍種軍銜 | 備註 |
---|---|---|---|---|
第一任 | 1946年6月1日-1947年5月28日 | 黃鎮球 | 陸軍 中將 | |
第二任 | 1947年6月28日-1949年8月16日 | 郭 懺 | 陸軍 中將 | |
第三任 | 1950年4月1日-1954年6月30日 | 黃鎮球 | 陸軍二級上將 | 1954年7月1日-1955年5月31日 由黃仁霖中將代理 |
第四任 | 1955年6月1日-1959年1月31日 | 黃仁霖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五任 | 1959年2月1日-1959年7月9日 | 馬紀壯 | 海軍二級上將 | |
第六任 | 1959年7月10日-1963年6月30日 | 石 覺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七任 | 1963年7月1日-1967年6月30日 | 賴名湯 | 空軍二級上將 | 聯勤出身的參謀總長 |
第八任 | 1967年7月1日-1972年6月30日 | 劉廣凱 | 海軍二級上將 | |
第九任 | 1972年7月1日-1975年4月3日 | 鄭為元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十任 | 1975年4月4日-1977年3月31日 | 羅友倫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十一任 | 1977年4月1日-1980年4月6日 | 王多年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十二任 | 1980年4月7日-1984年6月30日 | 蔣緯國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十三任 | 1984年7月1日-1989年12月4日 | 溫哈熊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十四任 | 1989年12月5日-1993年7月4日 | 羅本立 | 陸軍二級上將 | 聯勤出身的參謀總長 |
第十五任 | 1993年7月5日-1996年6月30日 | 王文燮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十六任 | 1996年7月1日-1998年3月31日 | 丁之發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十七任 | 1998年4月1日-2000年5月19日 | 楊德智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十八任 | 2000年6月1日-2002年2月28日 | 謝建東 | 陸軍二級上將 | 因應國防二法施行, 2002年3月1日起改「總司令」為「司令」 |
司令
[編輯]歷任 | 任期時間 | 姓名 | 軍種軍銜 | 備註 |
---|---|---|---|---|
第一任 | 2002年3月1日-2003年1月31日 | 謝建東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二任 | 2003年2月1日-2004年5月19日 | 高華柱 | 陸軍二級上將 | 退輔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長、國安會秘書長 |
第三任 | 2004年5月20日-2006年2月15日 | 戴伯特 | 陸軍二級上將 | |
第四任 | 2006年2月16日-2007年1月31日 | 季麟連 | 海軍陸戰隊二級上將 | 第一位海軍陸戰隊出身的聯勤司令;後任總統府戰略顧問 |
第五任 | 2007年2月1日-2008年10月31日 | 金乃傑 | 空軍二級上將 | 末代聯勤上將司令;調任國防大學校長 |
第六任 | 2008年11月1日-2011年5月15日 | 董翔龍 | 海軍中將 | 聯勤司令降為中將缺, 2011年5月16日升上將調任海軍司令;退輔會主任委員 |
第七任 | 2011年5月16日-2012年12月28日 | 吳有明 | 陸軍中將 | 2011年5月16日中將副司令暫代, 2011年6月1日真除就任,末代司令。後任陸軍司令部後勤指揮部指揮官、陸軍司令部副司令退役。 |
中將副(總)司令
[編輯]姓名 | 軍種軍銜 | 備註 |
---|---|---|
黃維 | 陸軍中將 | 1946.6-1947.9 |
陳良 | 陸軍中將 | 1946.6-1948.3 |
何世禮 | 陸軍中將 | 1946.6-1949.9 |
黃仁霖 | 陸軍中將 | 1948.2-1949.9 |
張秉鈞 | 陸軍中將 | 1947.4-1949.9 |
郗恩綏 | 陸軍中將 | 1948.2-1949.9 |
劉德敏 | 空軍中將 | |
戚榮春 | 空軍中將 | |
袁國徵 | 陸軍中將 | |
雷穎 | 陸軍中將 | |
陶光遠 | 陸軍中將 | 1982-1984 |
侯鴻昌 | 空軍中將 | |
謝抗建 | 陸軍中將 | |
羅文山 | 陸軍中將 | |
黃正雲 | 海軍中將 | ?-2005 |
高仲源 | 空軍中將 | |
朱善權 | 陸軍中將 | |
吳有明 | 陸軍中將 |
參謀長
[編輯]姓名 | 軍種軍銜 | 備註 |
---|---|---|
趙桂森 | 陸軍中將 | 1946.6-1948.2 |
呂文貞 | 陸軍中將 | 1948.2-1949.9 |
雷穎 | 陸軍中將 | |
席代岳 | 陸軍中將 | 1998.3.24調職 |
房茂宏 | 陸軍少將 | 2012.2.29-2012.12.28末任 |
副參謀長
[編輯]姓名 | 軍種軍銜 | 備註 |
---|---|---|
吳光朝 | 陸軍少將 | 1946.6-1949.9 |
曾慶集 | 陸軍少將 | 1948.2-1949.9 |
何遺模 | 陸軍少將 |
軍旗
[編輯]-
「雙峰駱駝紅底梅花」旗,為聯勤最早使用之軍旗(1952年1月1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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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駱駝紅底梅花」旗(1956年9月1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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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駱駝藍底梅花」旗(1958年8月1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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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駱駝藍底嘉禾」旗(1960年7月1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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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飛駝藍底嘉禾」旗(1964年3月1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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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飛駝藍底嘉禾」旗(1973年10月1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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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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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勤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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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勤司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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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勤單位旗
裁撤前組織編制
[編輯]司令部(駐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市南港區)
[編輯]- 司令(1人,二級上將)
- 內部單位
- 政治作戰部 主任 一位 少將 副主任 一位 上校
- 督察室 督察長 一位 少將
- 人事軍務處 處長 一位 少將
- 戰訓計劃處 處長 一位 少將
- 後勤整備處 處長 一位 少將
- 採購處 處長 一位 少將
- 主計處 處長 一位 上校
- 直屬單位
- 聯合後勤支援指揮部(指揮官 一位 少將)
- 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主任 一位 少將)
- 聯勤儲備中心(主任 一位 少將 副主任 一位 上校)
- 聯勤汽車基地勤務廠(廠長 一位 上校)
- 聯勤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廠長 一位 上校)
- 聯合後勤學校(校長 一位 少將)
- 勤務營(營長 一位 中校)
- 聯勤各地區後勤支援指揮部
- 聯勤第一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一支部澎湖)
- 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第二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二支部花東)
- 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三支部北部)
- 指揮官 一位 少將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四支部南部)
- 指揮官 一位 少將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五支部中部)
- 指揮官 一位 少將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金門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金支部)
- 指揮官 一位 上校 (民國96年11月指揮官降編上校)/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馬祖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馬支部)
- 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副指揮官 一位 上校
- 聯勤第一地區支援指揮部(簡稱一支部澎湖)
- 各地區支援指揮部下轄
- 補給、油料(補給油料庫)
- 保修(聯合保修廠)
- 運輸(運輸兵群)
- 衛勤(衛生營)
- 彈藥(彈藥庫)
知名人士
[編輯]- 楊傳廣:為中華民國獲得第一面奧運獎牌。
- 神奇傑克:臺灣魔術師,以川劇變面結合魔術表演聞名,曾服役於聯勤司令部勤務營,服役期間多次登上司令部中山堂舞台演出。
- 吳中天:臺灣男演員,曾服役於聯勤司令部勤務營。
- 鄭文燦:前任臺灣桃園市市長,民主進步黨籍。
逸聞
[編輯]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
第十六任海軍總司令苗永慶上將曾批評聯勤制度,認為有權無責,是造成國軍後勤補給不彰的主因,許多零件由義務役的補給士在基層往上申請,等到役期退伍時都還沒下來。
苗永慶:「沒有先例,我們國軍,為了員額縮減,做了十幾年,沒有一次做完,所以目前士氣不高有原因,大家不知道到底裁到何時?一批走了之後又要裁,當時初級、中級幹部,大家心慌慌。這幾十年都在搞員額,始終沒有很明確的目標,做完了又來,海空軍裁完現在又裁聯勤,影響士氣,很多反覆的事情。……國軍不是這樣搞,戰力都消耗了,這幾年編制始終沒有好的定見,大家沒有確定的目標,飛彈部隊變出去、明天又變回來。與聯勤一樣,各軍種的後勤都弄到聯勤。本來軍種後勤在我海軍,十艘船我保持不出來,我要負全責。現在後勤補給弄到聯勤,船修不出來,我要的配件你沒來,聯勤說你要申請等等的程序,他都沒有錯;我海軍戰力都減損了,我沒有負全責,作戰有功,拿不了獎章,也殺不了頭。」[6]
這表示高司單位甚至總統府於檢整或軍事演習時發現裝備狀態不佳,會首先追究檢討該軍種該使用單位的責任,層層處分,而不會去處分聯勤,忽略原因其實是聯勤造成。所以使用單位有責無權,而聯勤是有權無責故有恃無恐,也沒有動機去改善效率,苗永慶傾向各軍種後勤應該由各軍種自行管理自負全責。
參考文獻
[編輯]- ^ 聯勤今裁編降旗 後勤幹部昂然迎接新挑戰 (新聞稿). 軍聞社. 2012年12月28日.[永久失效連結]
- ^ 吳有明感謝榮退幹部 肯定貢獻 (新聞稿). 青年日報. 2012年12月22日.[永久失效連結]
- ^ 陳長河:「抗戰時期的後方勤務部」,《軍事歷史研究》 1991年04期。
- ^ 聯勤創制66週年專輯。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2012年。
- ^ 聯勤今裁編降旗 後勤幹部昂然迎接新挑戰 (新聞稿). 軍聞社. 2012年12月28日.[永久失效連結]
- ^ 《監察院97年度專案調查研究報告——「國防部擬實施全募兵制對政府財政及國軍戰力之影響」專案調查研究案》,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