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敘 (永樂進士)
外觀
周敘[1][2][3](1392年—1452年),字公敘,號石溪,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永樂十二年(1414年)甲午科江西鄉試舉人,十六年(1418年)戊戌科二甲第一名進士。選庶吉士,作《黃鸚鵡賦》,稱旨,授翰林院編修,升侍讀,任經筵講官,正統十一年(1446年)升南京翰林院侍講學士[4]。郕王監國期間,周敘上疏陳列八事,景泰二年(1451年)請恢復午朝,日接大臣[5],三年(1452年)卒。
家族
[編輯]曾祖周以立。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史稿列傳》1冊143卷,423
- ^ 《徐本明史列傳》2冊30卷,443
- ^ 《新校本明史》152卷
- ^ 《明史》(卷152):「周敘,字公敘,吉水人。年十一能詩。永樂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作《黃鸚鵡賦》,稱旨,授編修。歷官侍讀,直經筵。正統六年上疏言事,帝嘉納焉。八年夏又上言:「比天旱,陛下責躬虔禱,而臣下不聞效忠補過之言,徒陳情乞用而已。掌銓選者罔論賢否,第循資格。司國計者不問耕桑,惟勤賦斂。軍士困役作,刑罰失重輕,風憲無激揚,言官務緘默。僧道數萬,日耗戶口,流民眾多,莫為矜恤。」帝以章示諸大臣。王直等皆引罪求罷。十一年遷南京侍講學士。」
- ^ 《明史》(卷152):「郕王監國,馳疏言:「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殿下宜臥薪嘗膽,如越之報吳。使智者獻謀,勇者效力,務掃北庭,雪國恥。先遣辯士,卑詞重幣乞還鑾輿,暫為君父屈。」因條上勵剛明、親經史、修軍政、選賢才、安民心、廣言路、謹微漸、修庶政八事。王嘉納之。景泰二年又請復午朝,日接大臣,咨諏治道。經筵之餘,召文學從臣講論政事,並詔天下臣民直言時政缺失。帝因詔求言。敘負氣節,篤行誼。曾祖以立,在元時以宋、遼、金三史體例未當,欲重修。敘思繼先志,正統末,請於朝。詔許自撰,銓次數年,未及成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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