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消歧義/存檔1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什麼是消含糊?
來了這些天,到現在我也沒弄清楚什麼是消含糊,請各位指教?不好意思。--Shizhao 2003年6月2日 00:31 (UTC)
- 別不好意思問問題。一詞多意時產生含糊。為了消含糊,我們創造一個消含糊頁,上面有同名同姓之詞的鏈接線,還有短短的一兩句話描述。然後每個鏈接線(除了最主要的意思)都必須在名子之後加英文括號: () ,括號裏面要寫個指明分類標誌(specifier)。
- 例子:
- 以上的「官」、「學位」,就是所謂的「指明分類標誌」。
- 在此例子,沒有個最主要的意思,所以每個鏈接線都有指明分類標誌。
- 連線時,我們就打: [[博士 (官)|]]。注意到在尾巴的直管 (|),這就做「直管秘訣」:顯示就不會有「(官)」出來。此外,直管之後,您也可以打仍合東西,只要正常就好了。
- 例子: [[博士 (官)|清朝博士]] → 清朝博士。
- --Menchi 2003年6月2日 06:02 (UTC)
- 我想在條目名稱跟括號之間是不應有空格的。
- 另外有關消含糊的更多資料可到Wikipedia:Disambiguation。 --Lorenzarius 2003年6月2日 09:06 (UTC)
- 沒空格也可以用的話就沒空格吧,因為中文是的沒空格。--Menchi 2003年6月2日 09:08 (UTC)
- 不好意思,原來沒有空格是用不了pipe trick的(foobar(foobar))。 --Lorenzarius 2003年6月2日 15:15 (UTC)
我還是弄不太懂,參看天花,這樣對嗎?為什麼在維護頁的消含糊頁上沒有顯示?--Shizhao 2003年6月11日 05:19 (UTC)
- 嗯,對. ^_^
- 好像是因為消含糊維護頁的其實手加的. ^o^ 不過沒什麼重要,那個的目的是在很多消含糊頁的時候,可以查看修改。 --Menchi 2003年6月11日 06:22 (UTC)
是不是改作「消除歧義」更好一些?Mountain 11:18 2003年9月22日 (UTC)
消含糊
維護頁中有一段話:「一個頁面會被視為消含糊頁如果它是鏈自Wikipedia:Links to disambiguating pages.」無法理解。我創建了Python,也是一個「消含糊頁」,怎樣它才會出現在這個維護頁中呢?另外,我個人覺得,disambiguation在這裏翻成「消除歧義」是否更順耳一些呢?--Xyb 11:25 2003年8月20日 (UTC)
- 那個頁面好像有問題,無法正常工作--Shizhao 00:23 2003年8月21日 (UTC)
- 「消除歧義」不錯。--Menchi 22:15 2003年8月22日 (UTC)
- 對不起,那段文字是我譯的,現在連我看起來也無法理解 X-P 其實它是說如果你把一條條目的鏈接放到Wikipedia:Links to disambiguating pages,那條目就會被視為消含糊頁。在一般情況下,應該是沒有頁面會鏈到消含糊頁的(除上述那個),所以我們才會利用到該維護頁。
- 「消歧義」其實是準確些的(也是最初Formulax的譯名[1]),但我已經叫慣了。如果沒有反對,我就把所有消含糊改成消歧義。 --Lorenzarius 06:34 2003年8月27日 (UTC)
何時改消含糊
既然已經說起把「消含糊」改為「消歧義」,那怎麼還不改呢?太忙了嗎?
改為「消歧義」還是「消除歧義」?我覺得這樣的好: Wikipedia:消含糊->Wikipedia:消除歧義,消含糊頁->消歧義頁
因為漢語中四字短語比較順口。 Mountain 03:26 2003年9月29日 (UTC)
- 好,我現在就去改。 --Lorenzarius 08:33 2003年9月29日 (UTC)
- 建議把消歧義頁也改成消除歧義頁。 --Alaz 17:31 2004年4月11日 (UTC)
Future image commons:Image:Disambig.png
- Halló friends! Please take a look at de:Bild:Logo Begriffsklärung.png, en:Image:Disambig fork.png, nl:Image:Begripsverklaring.png and sv:Bild:Trisambig poseidon.jpg.
- Which do you prefer?
- Please answer at the oldest (?) discussion page de:Bild Diskussion:Logo Begriffsklärung.png. Thanks! Best regards Gangleri | Th | T 14:32 2005年3月8日 (UTC)
關於消歧義頁的設置
我有一個想法就是有很多消歧義頁的設置失去了意義,比如李登輝的消歧義頁,一般怎麼也搜索不到那個頁面去,而是直接進了政治人物李登輝此條目。而如果以政治人物李登輝為主條目,校長李登輝卻成了李登輝 (復旦大學校長),這是不是有失公平呢?都是人嘛,應該都做成漢江這樣的消歧義頁吧。再如像人工智能這樣的,在段首做一段給電影人工智能的說明,似乎也不公平玉米^ō^麥兜 11:10 2005年3月29日 (UTC)
- 我認為二者不同。李登輝作為一個人名做成漢江這樣的消歧義頁沒有問題,但是人工智能做成主題消歧義可能更好,因為電影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這個概念本身是一個派生關係--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27 2005年3月29日 (UTC)
- 前總統李登統的知名度應該遠高於那位校長李登輝,所以才會做成主題消歧義吧。--可夫 (talky? click me!) 11:39 2005年3月29日 (UTC)
- 關於這點之前在捷克與南北朝兩個話題上已經討論得很徹底了吧?基本上,以鏈入頻率(基於鏈入頻率與條目被讀取的頻率有某種程度正相關的假設)的多少來比較兩個條目的重要性,可以作為到底該用兩種消歧異方式中哪一種的考量:層階式消歧異(就是原本的主條目,例如「李登輝」本身就是消歧異頁,下屬「李登輝 (總統)」、「李登輝 (校長)」兩條),或者主從式消歧異(就是「李登輝」條目專用於前總統李登輝,包括消歧異條目與那位校長的條目為輔)各有各的適用場合與利弊。不過,我們之所以用這種西瓜偎大邊(意指尊重常被連結的條目,而稍微忽略不常用條目)的作法,並不是因為我們有以XX為中心的POV之嫌覺得當總統比當校長希罕,而是着眼於系統效率與讀者的便利性。為何會有這種差距之前已經討論太多了,有興趣的話不妨移步Wikipedia:投票/南北朝一探,我只能說,因為常被閱讀的條目而犧牲了不常被閱讀條目的醒目度,是必要之惡,因為反過來說,為了一個幾乎沒人聽過、注意到的大學校長,要全部想要關切台灣前總統的讀者,全部多點一次連結,真的叫公平嗎?這樣的話,我認識一位名叫「江澤民」的台灣某大汽車媒體主編,在該領域還算小有名氣的人士,如果今天我寫了條人物條目介紹這位先生,各位是否能接受江澤民這條目變成消歧異頁的事實?--泅水大象 12:16 2005年3月29日 (UTC)
- 關於消歧異頁真正的用途,我還想跟原發問的朋友補充解釋一下,因為您提到「一般怎麼也搜索不到那個頁面去」這句,讓我猜想您對消歧異頁的用途有點認知上的混淆喔!基本上,消歧異頁的存在不是要越醒目越好,它的存在意義在於「越不會讓人發現越好」,為什麼哩?不知道各位有沒有仔細注意過消歧異訊息模板上所寫的:「這是一個消歧義頁。其他的頁面可能有相同的名稱連結到了這裏。如果你點擊連結來到了這個頁面,請返回到原來的頁面,並修改原連結到以上所述的頁面之一。」意思是說,消歧異頁原本預想的運作過程應該是這樣的:
- 首先,某人在某個條目裏點選了一個有重複意義的辭彙
- =>被連到消歧異頁
- =>跟隨消歧異頁的引導,找到他真正想找的頁面
- =>根據真正的目的頁面之條目名稱,回到最初開始時的文章內,利用[[實際條目名|顯示連結名]]這種功能,將實際條目名稱改為消歧異頁指引到的正確位置
- =>假如所有類似的鏈入都有熱心人士修改完成,理論上,應該只會剩下幾個歧異的條目本身,因為消歧異訊息的關係而會指引鏈入銷歧異頁
- =>從此以後幾乎無人會發現銷歧異頁的存在
- 不知這樣解說能否讓大家理解?只要有辦法讓人們以最高的效率找到目標條目,任何的銷歧異方式都是正確的,但要注意的是銷歧異的目的應該是「系統整體的最高效率」,而不是用來評論誰重要誰不重要、怎樣分配條目才公平這種很意識型態的問題,因為太過注重後者其實只會徒增大家困擾,到最後,反而是把好好一個方便查資料用的小工具,搞成吵架爭論的導火線,那才真是導果為因了呢!--泅水大象 03:11 2005年3月30日 (UTC)
消歧意頁面裏 主題或說是檢索的字眼可以不要是亮綠(螢光綠)色的嗎?
相當不討喜的顏色! thx--Vanessi (留言) 2010年7月21日 (三) 11:24 (UTC)
再次討論消歧義頁的設置及繁簡問題
在Category:消歧義的條目中,有2種編排方式,一種是xxx (消歧義),一種是xxx,個人傾向於後者。理由是當大家在編輯條目的內部連結時,不會先去查找或注意該條目是否有歧義,他就不會把這個有歧義的條目的連結做成xxx (消歧義),而會習慣的做成xxx。這樣一來,顯示出的反而可能成了死連結,達不到連結的目的。
現在已有的xxx (消歧義),大多由於wikipedia只存在xxx的多種歧義中的一個條目。即xxx成了wikipedia已有的一個實際內容的條目。(比如仁壽 (消歧義)只存在一個年號仁壽條目)從長遠來看,隨着條目的增多,那些歧義條目都會編輯出來的。那麼以xxx為消歧義頁,xxx (A)、xxx (B)為直接條目的做法應成為主流。當然了,以前討論過的李登輝、人工智能這樣的主題消歧義方式不在我說的範圍內。
所以當我看到中央大學 (消歧義)和中央大學兩個內容相同的消歧義頁同時存在時,就刪去了前者。現在有一個奇怪的現象是:消歧義頁中央大學和中國大學中央大學(我加到了刪除投票)怎麼會同時存在,繁簡問題必須要解決啊!玉米^ō^麥兜 05:40 2005年4月30日 (UTC)
- 現在正簡轉換對已存在的頁面不會有影響,目前還需要人工來合併兩個頁面,然後將其中一個重定向到另一個,比如Jusjih就為此做了很多貢獻。那個中央大學應該重定向到中央大學去,而不該投票刪除。--藍色理想□補充每日所需維生素 08:50 2005年4月30日 (UTC)
- 同意!玉米^ō^麥兜 10:04 2005年4月30日 (UTC)
關於年號和城市名、重要地名的重疊
各位整理年號都整理的很辛苦,在這裏先謝謝大家了。但最近我發覺出現了一些問題,可能會引致編輯戰,所以想在這裏說說,請大家討論一下。因為年號裏面有很多是和中國的城市、重要地名相重疊的,比如保定、順德、大慶、興寧、陽朔、延平、大同、紹興、始興等等。各位整理也依據自己的愛好,作出了三種消岐義的方式,詳見下面:
- 第一種如大慶,直接將大慶市條目的內容作為大慶條目的內容,在大慶條目的上方以一行文字來做消岐義指向年號。(我的看法:這種方式我覺得比較妥當,其理由是維基的使用者在用以上名字去搜索條目時,絕大部分人都在搜索地名,而極少有人是為了搜索偏僻的年號。我們應該為絕大部分人的方便而着想,那部分想看到年號的讀者也可以在條目上方的一行文字裏面直接點擊進入年號。)
- 第二種如陽朔,直接把陽朔條目來做消岐義。(我的看法:這種方式非常公平,但對大多數人來說,就有些不方便了,要重新點擊多一次。)
- 第三種如興寧,把興寧作為年號條目,再在興寧條目的上方用一行字指向地名興寧市。(我的看法:這種方式我覺得非常不好,也很容易引起編輯戰,因為絕大多數人都用這個名字去搜城市,結果搜出一個非常偏僻的年號,很多人感到莫名其妙就會去改動,特別是和這個城市有關聯的人。)
各位都發表一下意見吧,覺得上面三種方式哪種好?我們應該統一一下,避免無畏的編輯戰。
順便發發勞騷,對於興寧這個條目,rich4、Hello World!和我三人都支持用第一種方式,Ktsquare支持用第二種方式,Shizhao支持用第三種方式。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同時也得到年號條目的創建者Ktsquare同意的情況下,我們做了由第二種方式變為第一種方式的改動,但Shizhao卻硬是把興寧條目改成第三種方式,我們在他的對話頁里做出說明,他仍然不願意改回來。我覺得Shizhao這種做法有點獨斷專行,應該改變一下,維基精神畢竟也包含了民主精神,不能因為是資深維基人,就不聽從大多數人的意見。--長夜無風 17:06 2005年12月20日 (UTC)
- 在此先聲明我的立場,我先前是選擇第二種的公平方法。但是我的不可以動搖的原則是要求每一個的勢力所建立的年號都應該有一個個別獨立的條目命名,反對混亂,其他我都可以商議。重定向不是條目命名,所以不在此例。zzz....很睏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17:49 2005年12月20日 (UTC)
- 我覺得年號本來也不容易有一個固定的消歧義條目名稱,前面已經討論過了。如果有爭議,投票比較合適。個人支持第一種方案,利於多數人檢索。--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18:01 2005年12月20日 (UTC)
支持第二種,如果有再點一下連結都覺得麻煩的人,他一定連網都懶得上了,還怎麼來到這裏。第一種和第三種將可能引起關於哪個更常用的無窮無盡的爭議。--Wikijoiner 02:41 2005年12月21日 (UTC)
- 應該有專門的消歧義頁,而且我支持就用第二種方式直接用XX做消歧義。然後根據鏈入頁面將所有連到這裏的連結改到應該連到的條目上去,這樣也不會有多點一次的問題。--Alexcn 03:15 2005年12月21日 (UTC)
- 我支持第二種做法。雖然有點死板,但是便於統一執行,免得大家還要判斷什麼條目比較重要。--Hamham 03:19 2005年12月21日 (UTC)
- 關於銷歧異頁的設定方式之前其實有很多次的討論(記憶中,例如「捷克」「大同」甚至「李登輝」等條目,就做過很多相關的討論)。其實我主張銷歧異頁的設定,可以根據各條目的重要性權重來決定,以求取最高的搜尋效率為目的。但因為目前我們對於主題的「重要性」缺乏量化的標準,因此我曾提議過,以每個主題的「鏈入頁面」之數量,來作為判斷標準(參見Talk:大同中的計算方式),鏈入頁面多的條目表示它相對上被找尋的機會比較多(當然,在計算之前,需先把連錯的條目改正,再做計算),如果需銷歧異的幾個條目中有某個條目具有壓倒性的鏈入頻率(例如跟前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有關的條目,很顯然比前上海復旦大學校長李登輝多出太多,所以將李登輝的主條目保留給前總統使用,用專門的消歧異頁或消歧異訊息(僅適用於只有兩條目疊名的情況),會遠比將「李登輝」這一頁做成消歧異頁,然後分別重定向到前總統與前校長的頁面(也就是上面提到的第二種方式)來得有意義。但相反的,以大同這消歧異條目中提到的幾個條目來說,包括山西省的大同市,台北市的大同區,乃至於台灣的私立大同大學,都有相當程度的鏈入頻率,因此只好將大同這主條目作為消歧異頁本身,公平地將要尋找不同大同條目的點閱者,導入他們想要尋找的頁面去。
- 不過我注意到大慶(目前是放着大慶市的內容)這條目的鏈入中,有些不合理的現象。目前大慶的鏈入條目數非常多,幾乎所有黑龍江省有關的各級行政單位條目,都有鏈入大慶,這主要的關鍵是因為大慶被列名在黑龍江行政區劃模板中。但,我發現這模板有被濫用的現象,舉例來說,一些本身根本沒在模板上的條目,例如一些城市底下的區域條目(例如滴道、平房區),也被放了黑龍江行政區劃模板。但要知道,模板應該是讓列名條目在彼此之間橫向連結用的,一個沒有被列在模板上的條目如果放了該模版,就失去了橫向連結的用途,而忝無意義。像這樣的條目應該是使用「雞西市行政區劃模板」或「黑龍江市行政區劃模板」才正確(如��有的話)。如果將這些過度濫用的鏈入修正後,比較大慶市與大慶(年號)的鏈入頻率,發現大慶市仍有壓倒性的鏈入優勢時,才適合直接將大慶條目保留給它,然後以額外的消歧異模板、消歧異頁來導引找錯地方的讀者。但如果城市條目的重要性與年號條目相當或需要消歧異的是物實在太多,那麼,就應該把大慶的主條作為消歧異頁。
- 最後一點要說的是,因為隨着這裏的資料增加,不同條目的鏈入數也會逐漸成長,因此其比重也會隨之改變。所以消歧異頁的設定位置可能也需要進行修正,不見得是永遠固定不動的!--泅水大象 訐譙☎ 04:13 2005年12月21日 (UTC)
- 贊同泅水大象的大部分意見,特別是「銷歧異頁的設定,可以根據各條目的重要性權重來決定,以求取最高的搜尋效率為目的」這句話,所以我覺得一昧尋求公平並不是一個最人性化的方式。 但我覺得按鏈入頁面數量來計算條目的重要性也有不妥當的地方,泅水大象也提到了,所以我覺得是否可以設定一個專門的投票區來進行消岐義各頁面權重和消岐義方式的選擇的投票,當有人對一些頁面的消岐義方式有疑問時,可以在上面由大家來投票決定該條目的消岐義方式,大家認為如何?--長夜無風 04:41 2005年12月21日 (UTC)
- 每個條目都是平等的,所以我不太贊成將同名的條目分主次。另外,考慮到消歧義頁面的實際操作,如果按照「主條目」上方加消歧義提示的做法,這個頁面也起不到消歧義頁「沒有任何連結連到此處,從而使每個連結都能正確連結」的作用。僅從實際消歧義的操作考慮,我認為第二種方式更有效。--Alexcn 04:45 2005年12月21日 (UTC)
- 大致分析一下上面三種方式的優劣。方案一和三其實基本一致,就是主要條目加消歧義提示,記為I。方案二是同名條目做消歧義分流,記為II。假設有N個重名條目,設為,對應的出現概率也就是頻率為。I是選擇,也就是選擇最可能的條目作為主條目,條目上方加消歧義提示。所以這種方案「hit」的概率,錯誤的概率。顯然,很可能主條目之外的條目出現的概率是大於的,而且這種錯誤很難改正。而對於II來說,,只要對鏈到這裏的連接直接修正即可。--Alexcn 05:03 2005年12月21日 (UTC)
- 總之,方式一和三都不能使錯鏈的概率最小,而方式二可以使錯鏈為0。--Alexcn 05:07 2005年12月21日 (UTC)
如果鏈入頁的標準能夠量化到可操作的程度,我支持。其實,大象的建議是鏈入頁和第二種的結合,在鏈入頁無壓倒時,還是用第二種。關鍵是如何合理地設定壓倒閾值。--Wikijoiner 05:08 2005年12月21日 (UTC)
- 可是問題就在這量化的操作上。有空一個一個查有多少個同名條目分屬哪個,倒不如直接修正連結了,而這就等於是方式二了。還有,大象也說了,這個頻率統計是時變的!難道隔一段時間就要重新統計一遍以確認新的主條目?--Alexcn 05:20 2005年12月21日 (UTC)
- 從條目連結的編輯操作性上考慮,無論哪種方案,儘量避免出現帶有括號的條目名稱是最省力的。因此我認為還是能夠條目名稱不帶有括號,儘量不要帶有括號。畢竟括號中的文字,除了編輯者本人以外,很多人經常會搞錯(不知道使用什麼括號中的名字來消歧義)。當然,李登輝條目的這種情況不包括在內,因為無法避免必須帶有括號。其實這個討論的分歧點就在於,我認為應該可以避免使用括號,而達到編輯內部連結的最大的簡易性。例如興寧只有兩個含義,年號和地名,而地名完全可以用興寧市處理,而興寧則作為年號,因此兩個條目都完全不必要帶有括號就可以完成。只需要在各自的條目里進行主條目消歧義的方式處理。我的這個想法完全是從編輯操作的角度看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05:59 2005年12月21日 (UTC)
現在看來,消歧義需要考慮的方面還真多,避免括號和常用主導顯然是不可兼得的。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有一個標準規定該優選哪個原則。方法二是一種中立的做法。--Wikijoiner 06:15 2005年12月21日 (UTC)
以下是我總結大象及其他人的意見,再改進的一個方案,我儘量用簡單的語句來說明一下吧。
一、當有兩個需要消岐義條目出現時,我們以其重要性做出下面兩種選擇:
- 當兩個條目的重要性是一樣時或者區別不大時,將主條目用作消岐義頁,兩個需要消岐義的條目分立新的頁面,如(羅湖)。
- 當其中一個條目的重要性占絕對優勢時,以這個條目作主條目,在主條目的上方列消岐義區(或者用統一的消岐義模板)和消岐義語句指向另一個條目(如李登輝)。
- 同時,我們專門設立一個消岐義的投票區,當有人對兩個條目的重要性不明或者對其他人所作的消岐義方式有疑問時,都可以把問題提交上來,然後由大家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採用以上兩種方式的哪種。
二、當出現三個和三個以上需要消岐義的頁面,我們也可以參照上面的操作,選擇兩種方式的一種。只是運用第二種方式時因為要設立多一個消岐義頁面,我們在投票前的衡量時,就需要把主條目的重要性的標準再往上提高一點。
然後順便解答一下大家的疑問,關於Wikijoiner提到的「如何合理地設定壓倒閾值」的問題,在這個方案中,我們放棄了在鏈入頁面上的數量統計,而轉由大家一起投票的方式來決定其重要性,這樣可以減少繁重的統計工作,而且更加人性化。
關於Alexcn的疑問,我們可以這樣想,當兩個需要消岐義的頁面運用了第二個方案時,只是把重要性非常突出的條目加上消岐義頁(我們可以把條目上方的消岐義區看作消岐義頁)一起合成到主條目里,並不會影響另一個不重要的條目的使用。但有多個消岐義頁面出現時,運用第二個方式,就必須設立多一個消岐義頁面,這是會影響一定程度的查詢不重要條目的人的方便性(如鳳凰),這樣我們就必須用提高主條目重要性的標準來儘量避免這種頁面的出現,或者也可以採用另一種方法,就是不再設立新的消岐義頁,而是把全部消岐義內容都寫到主條目上方的消岐義區(如大慶)。--長夜無風 07:32 2005年12月21日 (UTC)
- 如果我要消一次歧義,就要發起一次投票嗎?還是按照我自己的判斷做,直到有爭議發生才投票?--Wikijoiner 07:52 2005年12月21日 (UTC)
- 按照自己的判斷去做,有爭議的時候才投票,因為這個方案除了考慮方便維基用戶外,還要考慮到不增加編輯者的工作量,我提議投票主要是為了避免編輯戰。--長夜無風 08:44 2005年12月21日 (UTC)
發一點牢騷。非常佩服上面各位的認真討論。但我覺得,維基的規則應該儘可能簡明,二號方案即使有點死板,但畢竟沒有致命性的缺點。而他最便於理解和執行。我們容易陷入一種「政策完美主義」,對於分類,重定向和消歧義等問題都要制定一大套繁冗的規定,但是這樣並不利於讀者執行。所以我還是認為「既然不會造成致命的危害,那麽就應該選擇最簡便的二號方案。」--Hamham 07:48 2005年12月21日 (UTC)
- 我是支持二號方案的,易於實現,易於理解,執行成本又低(起碼不需要不停的投票),對我來說還有另一個不可動搖的吸引力——誤碼率為0 :)但是,就像前面shizhao說的,看到條目的名稱裏面有一堆括號我也是有些不舒服的。不過,如果沒有更具吸引力的新方案出現,我還是會選擇方案2,理由就是實現的方便。--Alexcn 08:05 2005年12月21日 (UTC)
- 我們要研究一些維基用戶的心理,很大一部分維基用戶都是從GOOGLE等搜索引掣里搜索過來的,他們通常是一連打開十幾個頁面,當我們的維基頁面只有消岐義的信息時,對於他們來說,可能一下子就把它關掉;而有豐富的內容時,情況又不同,他們可能會一直把它看下去,所以主條目能否抓到用戶的心其實很重要的。將來的條目會越來越多,需要消岐義的頁面也會越來越多,我們肯定要提早想出規則出來,並儘量使這些規則簡單化,做到既有效果,又不增加我們的工作量。--長夜無風 09:04 2005年12月21日 (UTC)
10M關於興寧條目的處理,從編輯角度的區分上有一定道理,但細想起來是行不通的,維基百科是人人都可以編輯的,大多數人並不知道已經把「興寧」當成年號的主條目,依然會在編輯的時候按習慣把「興寧」當成一個城市,而不直接寫成「興寧市」。其實廣東的一些縣市條目和行政區模板我都做了整改,把「興寧」、「廣州」、「順德」都改成了「興寧市」、「廣州市」、「順德區」,所以城市興寧指向「興寧」的連結已經少了很多,但如果以後興寧市被改成興寧區呢?(這在廣東是經常發生的事、順德、南海、番禺這些著名的城市都變成更大城市的一個區),那時我們要做的工作量就會非常的大。而且最重要的是10M並沒有考慮到維基閱讀者的方便,那是維基百科真正的服務對象。--長夜無風 08:05 2005年12月21日 (UTC)
- 同意長夜無風的看法。畢竟我們不能假設所有的編輯者都知道哪些條目是有歧義的,實際上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如果按照方案2,把同名條目作為消歧義,只需要檢查這個條目的連入情況就可以修正連結。--Alexcn 08:10 2005年12月21日 (UTC)
如果規則不能在三種方法中做出選擇,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話,那麼就是默許只要爭議一出,就到這裏來吵一番就不了了之了?--Wikijoiner 09:24 2005年12月21日 (UTC)
我不完全贊同Alexcn的模型,在他的模型中,以用戶命中搜索目標的概率為判局而認為方案22最優。我認為判局不應該是命中概率,而應該是用戶的瀏覽成本。分析一下成本的構成,應當是搜索操作本身的成本、閱讀成本和點擊成本三部分。對於三個方案,搜索成本是一致的可以不考慮。那麼方案1和3的成本是誤搜索概率乘以兩份閱讀成本(主條目的消歧異提示和消歧異頁面)加上雙份點擊成本,兩個方案不同之處在於方案1選擇主條目使誤搜索概率最低,而方案三則是根據其他原則選擇主條目;下面來看方案二,在這個方案中,閱讀消除歧異和選擇是必然發生的,其成本就是一份閱讀成本和一份點擊成本。
那麼若誤搜索概率小於50%則方案1更有優勢,若誤搜索概率大於等於50%則方案2更好。通俗的講,就是如果系列重名條目中有一個非常常用,佔總搜索量的一半以上,則方案1更好,如果各個條目相對平均則方案2更好。--雪鴞◎海德薇 看看雪鴞 (talk) 11:32 2005年12月21日 (UTC)
- 方案II是完全的消歧義,也就是說,是不應該有任何頁面連到這裏,即每個同名頁面都已經連到合適的位置去了。所以方案II不僅是完全命中,也是點擊次數最少的。--Alexcn 07:08 2005年12月22日 (UTC)
分別對待
大家最好還是參看一下Wikipedia:消除歧義,有三種消除歧義方式
- 同頁消除歧義
- "平等"消除歧義
- 主題目消除歧義
在Wikipedia:消除歧義也說了「如果那些定義是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
我認為消除歧義還需要區分兩種情況對待:
- 同名情況只存在兩種
- 同名情況存在兩種以上
這二者之間是有很大區別的。而根據以上長夜無風的三個方案:
- 第一種情況:(暫不考慮同頁消除歧義的方式)
- 第二種情況:
- 同名情況超過兩種以上,如果屬於相同或者相近範疇,可以使用同頁消除歧義,例如中山公園。
- 大多數情況需要建立一個專門的消除歧義頁。也就是「"平等"消除歧義」,分別指向各自的條目。例如建興
- 如果都「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也應該使用「"平等"消除歧義」。
- 只有一個沒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那麼這個沒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的條目使用這個名稱,而另外建立一個專門的消除歧義頁。假設只有年號「興寧」沒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其他「興寧市」、「興寧區」等等都可以用興寧後面加上區、市等來區分,那麼年號「興寧」佔用興寧,另外建立一個「興寧 (消歧義)」來作為專門的消除歧義頁。而年號「興寧」、興寧市」、「興寧區」等等在條目內文開始都給出一個到「興寧 (消歧義)」的連結。
- 如果其中一個條目具有非常的「重要性」或「有大量連結」,佔有絕對壓倒的優勢(這裏的絕對壓倒的優勢,應該是其中一個條目比其他所有條目加起來還要具有絕對壓倒優勢的「重要性」或「大量連結」),那麼這個條目佔用該名稱,採用主題目消除歧義。假設「興寧市」比「興寧區」、年號「興寧」以及其他興寧加起來還佔有絕對壓倒的優勢的「大量連結」,那麼「興寧市」佔用「興寧」這個名稱,另外建立一個「興寧 (消歧義)」來作為專門的消除歧義頁。而「興寧 (年號)」、「興寧區」等等在條目內文開始都給出一個到「興寧 (消歧義)」的連結。
也就是說,第2種情況(同名情況超過兩種以上)不應該使用主題目消除歧義的方式來解決。我認為我的這個方案既考慮到了條目的平等性,也考慮到了條目的重要性,也方便大多數人的編輯,同時也方便了讀者。也體現了我堅持的一個觀點,儘量減少帶有括號的條目名稱出現。請大家看看有何問題?(這個方案比較繞,我自己也有些繞進去了,希望表述上沒有錯誤)--百無一用是書生 (☎) 14:18 2005年12月21日 (UTC)
我的方案和你的也差不到很遠,但目前一個條目的重要性是否大到可以讓它來做為主題目,我們沒有一個可以量化的標準,所以我希望建立這樣的一個投票區,當有爭議時由大家來投票做出決定,而大家可以參考鏈入數量、參考GOOGLE的搜索數等等辦法來作出判斷。比如「興寧」這個條目,我在GOOGLE里看了前100個結果,有95個結果是指「興寧市」,1個結果是人名,2個結果鏈入和興寧無關的網頁,最後2個結果是年號(這2個鏈入年號的結果全出自維基百科,不能計算入內)。從這裏我們其實就可以完全看出「興寧市」的重要性了。--長夜無風 16:11 2005年12月21日 (UTC)
關於消歧義方式的投票
我們是否應該到設立一個選擇消歧義方式的投票區的時候了?因為我看到很多重要性很強的條目,都沒有採用「主題目消歧義」的方式,而是採用「平等消歧義」的方式。但一些重要性不足的條目又採用了「主題目消歧義」方式。將來需要消歧義的條目會越來越多,爭議也會越來越多,我們應該趁早把這樣的投票機制建立起來的,當有爭議的時候都可以提交上來投票,而避免編輯站。--長夜無風 12:03 2005年12月23日 (UTC)
- User:Alexcn的意見恐怕很少人會認同,象順德、陽朔、大慶、紹興拿來做消歧義頁目,可能會有人同意,但北京、廣州呢?別忘了它們一樣有同名的,如果都把主條目用做消歧頁,那維基百科有多不方便?根據User:shizhao的按條目重要性來區別對待的意見,我用Google搜尋前50個結果來做分析,發覺作為地名的順德、陽朔、始興、興寧都佔了95%以上,而作為年號,只有興寧兩個指向維基百科的興寧條目,其它都沒有。所以我做了「主題目消歧義」的改正。大慶和紹興原本就是「主題目消歧義」,所以未作改動。--長夜無風 16:59 2005年12月23日 (UTC)
- 支持,應該是哪個重要用哪個當主條目,消歧義加括號。無名無形 01:40:40 2006年1月18日 (UTC)
主條目消除歧義的斜體文字解決辦法
當很多重要條目(如北京)需要消除岐義時,我們通常的辦法是將主條目給重要條目使用,然後在主條目上方列一行斜體文字進行消岐義,但中文的斜體文字在顯示時非常難看,所以我做了一些修改,把斜體文字變成套進一個消岐義方框的文字來做消岐義,效果可看巴塞隆拿條目,不知是否妥當和值得推廣?--長夜無風 03:57 2005年12月23日 (UTC)
- 我覺得不錯,不過應該做成模板,否則,沒幾個人會用。--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04:12 2005年12月23日 (UTC)
- 這一用途的模板已經存在,見Template:條目消歧義。如果覺得不滿意,可以改進。--Wikijoiner 04:55 2005年12月23日 (UTC)
- 但這個模板和消歧義頁的功能一樣,用消歧義的圖標應該沒問題吧?--長夜無風 05:52 2005年12月23日 (UTC)
那個圖標是消歧義頁的專有圖標,還是消歧義的圖標?--Wikijoiner 06:00 2005年12月23日 (UTC)
- 是啊,有沒有資深維基人解釋一下?如果是消歧義頁專有圖標,可以不用到模板,但如果是消歧義圖標,那我覺得運用到消歧義模板去也沒什麼問題--長夜無風 06:13 2005年12月23日 (UTC)
- 我的理解是用作消歧義頁的。好像當時英文版有討論,但是一時找不到。這個圖標各個語言版本都是用在消歧義頁上,沒有在主條目消歧義上使用的。我覺得主條目消歧義的template要把握好分寸,既不能太過醒目,造成主賓倒置,也不能太不起眼,起步到應有的作用。現在這個樣子我覺得應該還可以:有背景色(個人認為已經有些過於醒目了,大部分語言版本都沒有背景色的),放在文章的最上面,一眼就能看到--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20 2005年12月23日 (UTC)
- 現在的太顯眼了吧。有點兒喧賓奪主的意思。--zy26 was here. 06:27 2005年12月23日 (UTC)
- 「喧賓奪主」我覺得倒不會,我們要這樣想,本來條目之間是平等的,其它有歧義的條目也是主啊,為什麼就是賓呢?但考慮到用戶搜索的方便,我們才把特別重要的條目放在主條目里,然後在上方加注消歧義的信息。--長夜無風 06:38 2005年12月23日 (UTC)
- 現在的太顯眼了吧。有點兒喧賓奪主的意思。--zy26 was here. 06:27 2005年12月23日 (UTC)
- 我的理解是用作消歧義頁的。好像當時英文版有討論,但是一時找不到。這個圖標各個語言版本都是用在消歧義頁上,沒有在主條目消歧義上使用的。我覺得主條目消歧義的template要把握好分寸,既不能太過醒目,造成主賓倒置,也不能太不起眼,起步到應有的作用。現在這個樣子我覺得應該還可以:有背景色(個人認為已經有些過於醒目了,大部分語言版本都沒有背景色的),放在文章的最上面,一眼就能看到--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20 2005年12月23日 (UTC)
沒有消歧義圖標的消歧義模板Template:條目消歧義的運用效果在北京可以看到,有消歧義圖標的消歧義模板Template:主條目消歧義的運用效果在巴塞隆拿可以看到(user:shizhao在那個模板里加注了一行提請刪除的小字,請看時忽略),兩個效果對比之後,有圖標那個顯然比較清楚明晰。--長夜無風 06:29 2005年12月23日 (UTC)
- 既然那圖標是消歧義頁專用的,如果想要有圖標就另做一個吧。--Wikijoiner 06:53 2005年12月23日 (UTC)
- 那我暫時不用消歧義的圖標了,但user:shizhao能否提供一下具體的英文討論頁面?而且我們也要討論一下,中文版的規則是否一定要跟隨英文版的?--長夜無風 08:29 2005年12月23日 (UTC)
- 我同意zy26的觀點,巴塞隆拿那個太顯眼了。還是不要圖標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07:06 2005年12月23日 (UTC)
- 現在北京條目的消歧義消息很容易和正文相混淆,所以很多人採取用斜體字的方式來解決,我用方框做模板,目的就是為了不讓消歧義信息和正文相混淆,而且又不用使用斜體字這樣難看的字。--長夜無風 08:00 2005年12月23日 (UTC)
- 已把圖標去掉,但我覺得zy26 was here.修改的模板使消歧義信息和主條目曲分不清,見北京。--長夜無風 08:25 2005年12月23日 (UTC)
- 現在北京條目的消歧義消息很容易和正文相混淆,所以很多人採取用斜體字的方式來解決,我用方框做模板,目的就是為了不讓消歧義信息和正文相混淆,而且又不用使用斜體字這樣難看的字。--長夜無風 08:00 2005年12月23日 (UTC)
- 我留意到以前那些主條目消歧義模板都是有方框的,效果都比現在的好,但後來都沒有了,都修改成了小號字體,這樣我覺得容易和正文容易混淆,又不能讓想找主條目以外條目的人看到,不知修改的原因是什麼?--長夜無風 09:27 2005年12月23日 (UTC)
該頁的英文原文又改變了,我們還要翻譯嗎?
還是自己寫?我覺得自己寫比較好。英文的情況有所不同,很多情況不適用,比如拼寫錯誤。無名無形 01:31:17 2006年1月18日 (UTC)
關於北京消歧義
北京 (消歧義)裏面的內容是不是太牽強了?這是搜索索引。如果要列入「北京 (消歧義)」,是不是條目至少應該含有「北京」兩個字?比如如果開封當時的名稱是「北京」,是不是應該重命名為「北京 (開封)」?否則就不應該消歧義。不知道這個可不可以作為一個基本原則:消歧義的頁面名稱必須包含消歧義的內容(縮寫除外)。否則消歧義很容易濫用。搜索索引可以在北京條目里說明。無名無形 01:47:09 2006年1月18日 (UTC)
漢語消歧義分組排列
漢語消歧義是不是應該用漢語拼音排列?我看到Category:二字消歧義用漢語拼音排列,然後用Template:CategoryTOC模板來支持注音符號。(最然模板說支持部首,但是好像不管用。)--Voidvector 2007年7月10日 (二) 05:39 (UTC)
消歧義問題
我是維基的新手。根據Wikipedia:消歧義,指出「如先前所提及,如該名稱明顯地有一個解釋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釋只屬較窄的範疇及較少人知道,那麼我們應讓該名稱成為該主要解釋的條目名稱」。 剛發現維基有一條目八兩金,「八兩金」較常用理應是指當演員那個,那麼根據維基的消歧義指引,是否應將八兩金 (演員)移動到八兩金然後刪除,再造一個新頁面八兩金 (消歧義),將其他八兩金條目列在那條目上呢?-聰(留言) 2007年6月28日 (四) 05:23 (UTC)
- 可。參考NHK條目的做法。—Ellery 2007年6月28日 (四) 13:15 (UTC)
- 移動時只需要八兩金→八兩金 (消歧義)、八兩金 (演員)→八兩金之後調整細部即可。--RalfX(議) 2007年6月28日 (四) 13:20 (UTC)
- 先謝謝你的解答。但當我嘗試將八兩金 (演員)→八兩金,卻出現「該名字的頁面已經存在,或者您選擇的名字無效。請再選一個名字。」應如何辦?謝謝—聰(留言) 2007年6月28日 (四) 13:56 (UTC)
- 可到Wikipedia:移動請求申請,讓管理員幫忙。--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28日 (四) 14:01 (UTC)
- 我已到Wikipedia:移動請求申請,但似乎無人理會我。—聰(留言) 2007年7月2日 (一) 09:36 (UTC)
- 可到Wikipedia:移動請求申請,讓管理員幫忙。--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28日 (四) 14:01 (UTC)
- 先謝謝你的解答。但當我嘗試將八兩金 (演員)→八兩金,卻出現「該名字的頁面已經存在,或者您選擇的名字無效。請再選一個名字。」應如何辦?謝謝—聰(留言) 2007年6月28日 (四) 13:56 (UTC)
帶括號的歧義頁的消歧義提示問題
最近和蘇州宇文宙武因路易二世 (西法蘭克)發生了編輯戰,其原因非常好笑。宇文宙武兄在該條目開頭加入消歧義提示,提示讀者去看路易二世這個消歧義頁。我認為如果採用平等消歧義,那麼根本不用在每個帶括號的條目開頭都提示讓讀者去看這個無括號的消歧義頁。這個提示一般出現在「主條目消歧義」的主條目,以及用來提示有條目重定向到此但該重定向頁有歧義。讀者看到條目有括號,自然知道去掉括號應該是個消歧義頁,如果這個去掉括號的條目是個「主條目消歧義」的主條目,那在該條目上也有消歧義提示,因此,根本不用在每個帶括號的歧義項都加入消歧義提示,加入這個提示純屬多餘,只會白白佔用空間。沒想到宇文宙武兄執着地回退,我特此把這個問題提到這裏,希望以後在Wikipedia:消歧義中寫清楚如何加入消歧義提示。—鳥甲 2007年8月11日 (六) 17:06 (UTC)
(!)意見,我認為路易二世應該改為路易二世 (消歧義),因為該頁是一個消歧義頁。其次,我認為每一個相關頁面都應該有鏈入這個消歧義頁的提示,否則作為一個新來者,或一個純粹來查資料的人不可能知道這個頁面就是消歧義。第三,我個人理解的平等消歧義的情況是和香樟樹和香樟樹 (電視劇)這樣僅有兩個內容的才進行平等消歧義。而這個條目內容很多,應該單獨建立消歧義頁。—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8月12日 (日) 02:58 (UTC)
- 非也。恰恰相反,只有兩個內容時常不設立專用消歧義頁,而只在頂部提示。人物消歧義頁我還以為不會有什麼爭論了呢,已經形成規範這麼多年了。簡單地說,蘇州宇文宙武兄的做法確實不合規範,那種情況沒有必要在頂端加注。--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12日 (日) 04:05 (UTC)
- 其實只要參考英語的做法就可以了,我們的消歧義原理與他們完全一致。--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12日 (日) 04:07 (UTC)
- 反對平等消歧義中必須加提示的做法。
- 消歧義後綴是為了系統,而非是為了人閱讀。有消歧義的條目並非都有後綴,這也是主題消歧義和平等消歧義的主要區別。
- 路易二世應不應改為路易二世 (消歧義),這得由路易二世本身是不是應當做為一個條目來決定,這裏好象不必加後綴的。
- 讀者看到的條目未必有括號,即使該條目的真實名稱有這個括號,比如應用了標題轉換的。再強調一下,括號後綴是為系統設定的。當然人也能看,顯示也是可以的。
- 從連結進入本頁面不會對歧義性有影響,只有在鍵入名稱時才會有影響。在這個意義上,不管「閱讀標題」有沒有這個後綴,平等消歧義是不必在每一個真正條目中加提示的。
— fdcn talk — 2007年8月12日 (日) 12:22 (UTC+8) — 2007年8月12日 (日) 04:22 (UTC)
- 同意Fdcn。已經被消歧義的頁面(通常就是後面帶括號的頁面)不需要再進行主條目消歧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3日 (一) 06:01 (UTC)
請教各位排列方式
請教各位那種排列方式,較為正確?誰主?誰副?
樣版一:
- 七小福 (1961年電影):1961年,香港拍攝的喜劇電影。
- 七小福 (1986年電影):1986年,台灣拍攝的喜劇電影。
- 七小福 (電影):1988年,香港拍攝的傳記電影。
註解:
- 七小福 (電影):知名度高,獲六大獎,故未加註年度。
- 七小福 (1986年電影):加註年度區別。
- 七小福 (1961年電影):加註年度區別。
樣版二:
- 七小福 (1961年香港電影):1961年,香港拍攝的喜劇電影。
- 七小福 (1986年台灣電影):1986年,台灣拍攝的喜劇電影。
- 七小福 (1988年香港電影):1988年,香港拍攝的傳記電影。
最後,三部影片雖恰巧同名稱,但非同年度,真的需要再添加入地區名稱嗎?—普渡慈航 2007年9月9日 (日) 11:27 (UTC)
- 可以取消地區名稱,只用年份區分,不過七小福 (電影)不適合作為條目名稱,因為名稱用了消歧義括號仍有歧義,如果是無消歧義括號的電影名稱,而其中一部較著名,則以該部電影(如電影名稱)為主條目,再用電影名稱 (消歧義),然後再另外用電影名稱 (19xx年電影)區分其他--Ws227 2007年9月9日 (日) 11:37 (UTC)
拉丁字母縮寫消歧義
像Nb與NB,是不是應該合併?—Choij (留言) 2008年12月25日 (四) 03:33 (UTC)
消歧義的命名規則
wikipedia:消歧義的條目名稱中()部分的內容是否需要有一個規範?或者需要作一些清理?從這裏查到的()部分的內容有很多重複,例如(廣州市)和(廣州)都有很多條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17日 (二) 15:04 (UTC)
- 在下認為,按照Wikipedia:消歧義「請注意所使用的消歧義詞亦應符合命名常規。」的規定和Wikipedia:命名常規「中國大陸的行政區條目的命名需要加上『省』、『市』、『縣』等,以全稱來命名」的規定,消歧義詞「廣州市」比消歧義詞「廣州」更加符合維基百科的規定。—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2月17日 (二) 15:17 (UTC)
消歧義括號內的內容如果是解釋性的可以不做硬性規定;如果是單純表示區別的則應該符合命名常規,比如XX (漢城)就不對,應該是XX (首爾)。另外就是括號內的內容本身不要再有歧義。 Mu©dener 留 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00:05 (UTC)
如果涉及到市轄區的,一般避免使用(XX區),而用(XX市),以避免重複。—Dingar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00:46 (UTC)
- 消歧義簡單就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18日 (三) 08:39 (UTC)
字典消歧義
實際範例:
包袱可以指:
尺度可以指:
- 尺度,處事或看待事物的標準
- 尺度 (天氣),天氣系統的大小及持續時間
半假設範例:
嵐可以指:
參見維基百科不是辭典、WP:DEF。這種定義內容若需要消歧義,應該如杜松 (消歧義)、大陸 (消歧義),而不是為了解釋佔據標題名稱。—RalfX(議) 2010年5月11日 (二) 11:33 (UTC)
- 範例嵐加上一條字義解釋。—RalfX(議) 2010年5月12日 (三) 09:59 (UTC)
- 有道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5月11日 (二) 14:02 (UTC)
- 在消歧義頁導入維基詞典鏈接如何?—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5月11日 (二) 14:07 (UTC)
本身的常用意義不應被較偏門的意義取代,反而應該是要找出這類頁面中有擴充潛力的。例如「包袱」,個人認為可以加入包袱的歷史(考究是一件辛苦的工作),同時可以略帶過「包袱」的負面意思(負累?)。沒擴充潛力的,最底限度也應寫50個字描述主題?這是我暫時的看法。—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11日 (二) 16:37 (UTC)
- 「本身的常用意義不應被較偏門的意義取代」這句話必須在維基百科不是辭典的前提下。能夠自成條目的原詞語固然使用主名字空間,但對於不足以成為條目的解釋等(玩家、帥哥、搭檔--wikt:搭檔,詳細查閱Special:鏈入頁面/Template:Vmd),應該用WP:頂註及相關頂部消歧義模板引導至XX (消歧義)或維基詞典,這也是頂註的用意所在。
- 應該用頂註的範例:
- 大江東去(大江東去 (電視劇)移至大江東去,並加上{{otheruses}}引導至念奴嬌)
- (-)反對,嵐 (日本團體)佔用嵐。偶像團體是一時的,就算是日文版那邊也只是用ja:嵐 (ジャニーズ)。而ja:嵐則對應風暴。請不要把維基百科弄得像是追星網站。條目名稱被娛樂界的條目佔用,建議應以無其他含意為主要原則。-P1ayer (留言) 2010年5月13日 (四) 06:12 (UTC)
- 正因為在中文維基風暴對應ja:嵐,所以嵐可以對應ja:嵐 (ジャニーズ),這和語言對應相關。例如en:Door和en:Gate在日語版分別為ja:扉、ja:門,但在中文都稱門而分成了門 (建築物)、門 (建築部件),消歧義頁面則是門(ja:門 (曖昧さ迴避)、en:Gate (disambiguation))。ja:栞在中文為書籤,栞便無實際用途。—RalfX(議) 2010年5月13日 (四) 10:46 (UTC)
- 因為這裏不是日文版,嵐在日文解風暴,但在現代漢語已很少使用。例如現在「囧」的條目是關於表情符號,而不會是消歧義分開「皓明」和「表情符號」然後另開囧 (表情符號)。—Eky-♪ 2010年5月13日 (四) 11:07 (UTC)
- Eky兄說的對,為一個只在日語裏才有其他意思的單字建立主頁面,這是日語百科才必須的行為。這裏不需要。--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5月13日 (四) 11:27 (UTC)
依英語版更新Wikipedia:消歧義#不要包含什麼(WP:DABNOT),在此通告。—RalfX(議) 2010年5月15日 (六) 09:45 (UTC)
- (:)回應:恩...英語版是吧...他們自己也一堆詞義解釋...老實說,還幫了我不少忙。—Rocking Man !! 舌戰 2010年5月16日 (日) 09:04 (UTC)
關於條目名稱的消歧義括號
為了消歧義,條目名稱難免會有括號,但是一部分條目會有許多括號的重定向,例如:
- 條目名稱為XXX (雜誌),但亦有以下重定向:XXX (週刊)、XXX (書)、XXX (媒體)、XXX (新聞)、XXX (刊物)、XXX (美國雜誌)、XXX (時尚週刊)、XXX (娛樂報)
- 條目名稱為XXX (電影),但亦有以下重定向:XXX (中國電影)、XXX (中國2010年電影)、XXX (恐怖片)、XXX (恐怖電影)、XXX (驚悚片)、XXX (鬼片)
其實上述二者都是指同樣的東西,但是被建立許多括號的重定向,因此是否可以刪除其他括號的重定向呢?--今古庸龍 (ten7728) (留言) 2011年3月20日 (日) 06:28 (UTC)
- 建議是否在命名常規裏面,加上一條:帶有「 ()」的不能用於重定向頁?估計以上重定向很可能是條目移動後的殘留。--蘋果派.留言 2011年3月20日 (日) 18:57 (UTC)
歧義人物條目的命名
發現有一命名為李銳 (1950年)的條目,我認為這種命名方式很混帳,因為「(1950年)」本身已有歧義,可以解作「1950年生」、「1950年死」、「1950年成名」等等。經過搜尋,我發現過去也有人對這種命名方式表示質疑(見Talk:林穎彤 (藝人))。因此我建議在Wikipedia:消歧義#條目的命名中,加入以下條文:
人物的消歧義詞應該盡量使用其職業,並盡量避免使用年份。除非有多於一個同名人物擁有相同的職業,屆時才可使用出生年份作為消歧義詞,格式為「XXXX年生」而不是「XXXX年」。
|
在此徵求大家的同意。--Wikikids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6:13 (UTC)
- (+)支持,合理的規定。--Hargau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2:40 (UTC)
- (!)意見,看這裏兩天都沒人回應,給個意見:這不應該作為方針指引,而應該是包括在人類常識。--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00:42 (UTC)
- 但事實上確實出現沒有常識的人以年份來將人物條目消歧義,所以規則還是寫清楚一些好,而且Wikipedia:消歧義#條目的命名當中大多都是一般常識而不是於維基百科獨有的規則。另外,上面的條文似乎說到只能以職業及出生年份作消歧義,但以國籍作區分並不罕見(如韓森 (香港)),故建議作出改寫(粗體為改寫內容):「人物的消歧義詞應該盡量使用其職業或國籍,並盡量避免使用年份。如果同名人物只能以出生年份才可區分,消歧義詞的格式應為「XXXX年生」而不是「XXXX年」。」--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08:46 (UTC)
- (!)意見:消歧義應考慮使用該人物之所以知名到可收錄的原因作為其輔助標籤,舉上面提及的李銳來說,小說家的確是不錯的標示方式,但不該硬性規定只能是職業或國籍(雖然通常這兩者、或者兩者的組合的確是人物最常見的知名原因)。因此,除非某個人物的存在是因為其出生年份(但個人認為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否則的確是不該用年份作為消歧義標籤的內容。--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10月19日 (三) 13:43 (UTC)
- (!)意見不過出現三代同堂,再加上是同一職業的話,你不得不用年份去分清楚,以下是個非常好的例子,他們都是斯洛伐克人,也是足球運動員。--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0月19日 (三) 15:39 (UTC)
- 西方人有以自己的祖先或長輩替兒孫命名的習慣,會出現這種狀況也是可以預期的,只是他們竟然沒有middle name可作為區別且全都是足球球員,這倒是頗稀奇。如果真的遇到此狀況,的確以『某某年生』來消歧義是不得不的措施。--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10月19日 (三) 15:46 (UTC)
- 呃,如果再極端一點,是雙胞胎可怎麼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20日 (四) 01:18 (UTC)
- 雙胞胎肯定不會同名吧?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同名人物的消歧義方式。你見過一對雙胞胎,不僅模樣相同,連名字也相同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0:00 (UTC)
- 呃,如果再極端一點,是雙胞胎可怎麼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20日 (四) 01:18 (UTC)
- (!)意見:整件事起因只是有人使用出生年份作消歧義時使用了含糊的「XXXX年」而不是明確的「XXXX年生」,相信這只是個別事件,未必需要因此而修訂方針。畢竟在哪些情況下使用哪種特質(職業、國籍、出生年份甚至其他特質)分辨同名人物,實非一紙方針可以一概而論。如果以後再有同類事件發生,才把「不應使用含糊的『XXXX年』」這個「常識」寫進方針內也不遲。--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0月20日 (四) 07:05 (UTC)
- 但上面的討論已提到,之前出現過林穎彤 (1992年),可見這種命名方式不止被一人使用過。--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5:46 (UTC)
- 王軍 (1958年)。此又是一例,我建議應當首先尊重創建者,通常編者之間都有一定的默契與信任,能不移動就不移動。雖然增加年代有導致歧義的可能性,但我不認為有讀者會以後面年代視為其成名或去世的日期。--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24日 (一) 04:38 (UTC)
- 原來這不是個別例子,既然引起了爭議,看來格式有規範化的需要了。本人倒想知道傳統百科全書是否真的會使用「李銳 (1950年)」而不是「李銳 (1950年生)」的格式來命名條目。雖然本人認為後者較合理,但如果前者真是傳統百科全書的慣例,維基百科便沒有理由禁止前者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0月26日 (三) 14:28 (UTC)
有關地名消歧義條目的命名原則:對WP:DABNAME規範修改或增設指引
為了能讓所有編者在寫條目時,命名上能有所遵循依據,以避免陷入無所適從的處境,吾人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發起了「使用南灣里 (屏東縣)比較好?還是使用南灣里 (恆春鎮)比較好?」為標題來討論,由於討論沒有合乎我預料中目的,所以提交至此討論指引,看是否有必要修改消除歧義條目的命名或者增設新的指引。--南灣(留言) 2013年4月27日 (六) 14:02 (UTC)
由於現有發現的問題有二種狀況(範例供參考):
- 村里命名:
- 地名命名:
- OO (台灣)→OO (XX縣):以「台灣」為消歧義,移動到以「縣市名」為消歧義。例:都蘭 (台灣)→都蘭 (台東縣),整個台灣只有一個都蘭聚落,需要採哪種命名?
- OO (台灣)→OO (XX):以「台灣」為消歧義,移動到以「不冠縣市之縣市名」為消歧義。例:出火 (台灣)→出火 (屏東),整個台灣只有一個地名叫出火,需要採哪種命名?
- OO (XX)→OO (XX縣):以「不冠縣市之縣市名」為消歧義,移動到以「縣市名」為消歧義。例:大埔 (彰化)→大埔 (彰化縣),整個彰化縣只有一個地名叫大埔,需要採哪種命名?(註:員林鎮有個地名叫「大埔厝」而非叫「大埔」)
- OO (台灣)→OO (台灣地名):以「台灣」為消歧義,移動到以「台灣地名」為消歧義。例:青山 (台灣)→青山 (台灣地名),整個台灣只有一個地名叫青山,需要採哪種命名?
如上述,看是否有必要修改消除歧義條目的命名或者增設新的指引,以便日後的各位編者在撰寫時,有所遵循去命名,才不致命名了而引發移動爭議,造成不知怎做才不會日後被人移動的困擾問題。--南灣(留言) 2013年4月27日 (六) 14:01 (UTC)
- (*)提醒:範例是方便討論用,不是一定指我們討論那個條目,比如鐵山里 (台中市)→鐵山里 (外埔區),還有其它相同情況條目亦是,比如達觀里 (台中市)→達觀里 (和平區),再比如土城裏 (新北市)→土城裏 (土城區),因為不太可能為了討論就把每種有此情況的條目全搬上來這吧!--南灣(留言) 2013年4月27日 (六) 14:01 (UTC)
- 大象兄在條目探討版面已提出:根據最早的慣例,如果是地理、行政區劃的條目,消歧義標籤裏通常放的是可以區別兩地不同的「最高行政單位」。--Kolyma(留言) 2013年4月28日 (日) 06:15 (UTC)
- 那也僅止於為我解疑惑提出的答案罷了,並不能滿足我提出的訴求,請朝向修改指引或增設指引這方向去討論。--南灣(留言) 2013年4月28日 (日) 16:45 (UTC)
- 照大象兄所說,現有消歧義規範並不明確,不能因為某人給我答案,只有我照他去做,那麼日後別人呢?他們不知道,就只能任由他們自己方式去命名嗎?我想不,應該討論指引才是,有依據去規範,命名上也不會有爭議。--南灣(留言) 2013年4月28日 (日) 16:48 (UTC)
- 以可分辨差異的最高行政單位為準這原則不是我說的,而是一直以來都有的原則,如果是說目前的消歧義指南中沒有把這原則說清楚,倒是可以討論是否增訂修正進去。但維基百科不會針對所有可能發生的詳細狀況都訂出對應細則,只能訂定一個基本原則,遇到難以判斷的特殊狀況時再特案討論根據共識決定。--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4月29日 (一) 04:33 (UTC)
- 照大象兄所說,現有消歧義規範並不明確,不能因為某人給我答案,只有我照他去做,那麼日後別人呢?他們不知道,就只能任由他們自己方式去命名嗎?我想不,應該討論指引才是,有依據去規範,命名上也不會有爭議。--南灣(留言) 2013年4月28日 (日) 16:48 (UTC)
- 那也僅止於為我解疑惑提出的答案罷了,並不能滿足我提出的訴求,請朝向修改指引或增設指引這方向去討論。--南灣(留言) 2013年4月28日 (日) 16:45 (UTC)
- 大象兄在條目探討版面已提出:根據最早的慣例,如果是地理、行政區劃的條目,消歧義標籤裏通常放的是可以區別兩地不同的「最高行政單位」。--Kolyma(留言) 2013年4月28日 (日) 06:15 (UTC)
- 我是說不制訂『細則』,並沒有說沒有一般性的『原則』,更從沒說過大家可以依自己喜歡亂填。兄台您解讀事情的邏輯好奇怪……--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5月3日 (五) 16:59 (UTC)
- 抱歉!是我誤解了,我說話口氣確實太重些。那麼,現在WP:DABNAME這個版本裏可以增訂或修改有那些呢?--南灣(留言) 2013年5月4日 (六) 16:40 (UTC)
- 或許是我求好心切吧!腦子裏都一直想着,怎樣為日後的其它編者排除這種消歧義命名困擾,不過我還是覺得有調整WP:DABNAME的必要,希望別計較我一時心急所下太重口氣而因人廢言,大人有大量。--南灣(留言) 2013年5月4日 (六) 16:43 (UTC)
- 所以說,你意思是想維持現狀嗎?--南灣(留言) 2013年5月5日 (日) 19:28 (UTC)
- 我是說不制訂『細則』,並沒有說沒有一般性的『原則』,更從沒說過大家可以依自己喜歡亂填。兄台您解讀事情的邏輯好奇怪……--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5月3日 (五) 16:59 (UTC)
- 倒不是。這點我同意您的看法,我也認為目前消歧義指引在這方面的相關說明頗為殘缺,的確有增訂的必要。--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5月6日 (一) 04:57 (UTC)
- 增訂之事不是由多數人討論出共識才做嗎?小貓兩三隻關注此事,怎增訂呢?--南灣(留言) 2013年5月9日 (四) 17:29 (UTC)
行動方案
綜合以上討論,擬在維基百科:消歧義#條目的命名添加內容如下:
--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13:08 (UTC)
- 你說這問題,有考慮到中國大陸那裏嗎?假如沒有,可能需要再多擬出幾項方案供選擇。--南灣(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17:51 (UTC)
有沒有可能篩選出命名格式錯誤的消歧義頁呢?
消歧義頁分為兩種:一種是「平行消歧義」,會直接使用其名稱命名(如華盛頓);另一種是「主從消歧義」,因為名稱本身用作條目用,所以會在頁面名稱後方加上「 (消歧義)」(如天花 (消歧義))。不過有一些消歧義頁明明是「平行消歧義」,卻使用了「主從消歧義」方式命名,即是建立了「XXX (消歧義)」,再把「XXX」重定向到「XXX (消歧義)」。這可能是部份編者以為消歧義頁一定要加上「 (消歧義)」。不知道有沒有方法(例如bot)能夠協助找出這些頁面,以便管理員進行修正(這類頁面一般已有編輯歷史,需要管理員移動)呢?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7月16日 (二) 12:22 (UTC)
- User:Liangent/rda Liangent(留言) 2013年7月16日 (二) 12:59 (UTC)
- 感謝。數量還真是頗多。不過個人主要是關注『「XXX」重定向到「XXX (消歧義)」』的問題,因為處理方法較簡單。對於『「YYY」重定向到「XXX (消歧義)」』的情況,可能需要逐一研究怎樣處理。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7月16日 (二) 13:06 (UTC)
全部是紅鏈或綠鏈的消歧義頁是否需要保留?
全部是紅鏈或綠鏈的消歧義頁是否需要保留?--M940504(留言) 2015年5月1日 (五) 16:20 (UTC)
- 設置消歧義頁的判斷標準應該是事物會不會有重名導致辨識上的混淆,而非目前是否已經建好條目,因此我的意見是應該要保留。--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5月4日 (一) 06:14 (UTC)
- 分前後兩種情況,消歧義頁是表明存在同名條目的導航條目,其存在的前提是存在同名條目,也就是要存在條目,不存在條目為什麼要建一個滿是紅鏈,告訴人家你不會從中找到什麼的頁面,所以我建議是直接刪除(以前就這樣做過),這是前者。如果保留,一是完成其中一到兩個條目的建立,另消歧義頁存在意義,必須有一至兩個藍的,純紅的綠的都不行,這是後者。——不挖舊坑的Sakamotosan嚮往舊坑死里鑽的愚者致意 2015年5月4日 (一) 06:51 (UTC)
「在中文裏的常用名稱」凌駕「正名」
在中文裏,「以色列國會」、「荷蘭國會」一定比「國會 (以色列)」、「國會 (荷蘭)」常用,所以請勿單純為了「正名」而製造此類增添不必要括號的條目名稱,另見2011年Wikipedia talk:日語專有名詞的中譯原則#AT的正名運動是不是矯枉過正及編輯指南Wikipedia:消歧義#條目的命名泰坦火箭的例子。--Mewaqua(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14: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