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優良條目/2016年8月1日
外觀
1873年鑄幣法案又稱1873年鑄幣局法案是全面修訂美國鑄幣局相關法律的一項法案。法案禁止銀錠持有者再將擁有的白銀送至美國鑄幣局打造成擁有完全法定貨幣地位的標準銀元,美國的金銀複本位到此劃上句點,全面進入金本位時代。受此影響,法案之後多年爭議不斷,期望通貨膨脹的人們譴責法案是「1873年的罪行」。早在1869年時,1837年鑄幣法案就已顯過時,財政部長喬治·S·鮑特韋爾要求貨幣副監理約翰·傑伊·諾克斯起草修訂法案,再經俄亥俄州聯邦參議員約翰·舍曼在國會提出。此時白銀價格甚高,很少有人會將之送到鑄幣局鑄造成幣,但諾克斯及其他官員準確預見包括康斯托克礦脈在內的多個白銀富礦會促使銀價下跌,導致大量銀幣湧入市場,屆時金本位將岌岌可危。法案在國會等待批准的前後近三年間,很少有人想到此舉會終結金銀複本位,國會議員辯論的主要是其它規定。除中止標準銀元授權外,法案還將三種低面額硬幣作廢。1873年2月12日,法案經尤利西斯·辛普森·格蘭特總統簽字生效。1876年銀價下跌後,生產商將銀塊送到鑄幣局,希望將之鑄成硬幣,但卻得知這已為法律所不容,由此引發的政治爭議影響深遠,一直持續到19世紀結束,民意分裂成相互對立的兩大派系,一派堅持金本位和通貨緊縮,另一派則相信自由鑄造銀幣是經濟繁榮的必要手段。有傳言稱法案的批准過程腐敗叢生,但卻缺乏實質性證據。1900年將金本位明確寫入法律後,美國最終在1971年將之徹底廢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