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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Carl nip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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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意到您對一些條目的貢獻是對內文進行簡繁轉換/地區詞轉換,例如島津義弘中的修訂版本22628980,您的編輯中的全部或部分修改已被自動取消,若您認為機械人的判斷有誤,請撤銷機械人的編輯。出於善意的假定,估計您可能是不大清楚維基百科具有簡繁轉換/地區詞轉換的功能,所以特意前來說明:

維基百科簡繁轉換及地區詞轉換的功能,正常情況下,會根據用戶的選擇顯示簡體中文或是繁體中文,詞彙也會根據用戶的選擇顯示為港澳用語、台灣用語或是大陸用語。因此,除非是系統出現一些不能正確轉換的情況,否則,一般情況下,內文的用字應該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則。也就是說,如果系統能夠正常轉換的話,維基百科的規則是不允許對其中的用字人工的進行簡單的簡繁/地區詞修改的。

如果確實存在系統不能正常進行轉換的情況下,請使用簡繁轉換標籤,具體的用法是:

-{zh:中文用字;
zh-hans:简体用字;
zh-hant:繁体用字;
zh-cn:中国大陆用字;
zh-tw:台湾用字;
zh-hk:香港用字;
zh-sg:新加坡用字;}-

  註:上面的範例是為了方便閱讀而進行的換行,在實際應用中可以不換行。

請注意:如果在系統能夠正常對用字進行轉換的情況下,將原文中的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之間替換、或港澳用字、台灣用字、大語用字之間變更,被社群認定為對維基百科的破壞行為,這將可能導致閣下的賬號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若您的瀏覽器安裝了同文堂等中文字體轉換軟件,請在編輯時將其關閉。

最後,祝編輯愉快,謝謝!Liangent-bot留言2012年9月1日 (六) 21:49 (UTC)[回覆]

您好。留意到您對一些條目的貢獻是對內文進行簡繁轉換/地區詞轉換,例如泗川之戦中的修訂版本22682392,您的編輯中的全部或部分修改已被自動取消,若您認為機械人的判斷有誤,請撤銷機械人的編輯。出於善意的假定,估計您可能是不大清楚維基百科具有簡繁轉換/地區詞轉換的功能,所以特意前來說明:

維基百科簡繁轉換及地區詞轉換的功能,正常情況下,會根據用戶的選擇顯示簡體中文或是繁體中文,詞彙也會根據用戶的選擇顯示為港澳用語、台灣用語或是大陸用語。因此,除非是系統出現一些不能正確轉換的情況,否則,一般情況下,內文的用字應該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則。也就是說,如果系統能夠正常轉換的話,維基百科的規則是不允許對其中的用字人工的進行簡單的簡繁/地區詞修改的。

如果確實存在系統不能正常進行轉換的情況下,請使用簡繁轉換標籤,具體的用法是:

-{zh:中文用字;
zh-hans:简体用字;
zh-hant:繁体用字;
zh-cn:中国大陆用字;
zh-tw:台湾用字;
zh-hk:香港用字;
zh-sg:新加坡用字;}-

  註:上面的範例是為了方便閱讀而進行的換行,在實際應用中可以不換行。

請注意:如果在系統能夠正常對用字進行轉換的情況下,將原文中的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之間替換、或港澳用字、台灣用字、大語用字之間變更,被社群認定為對維基百科的破壞行為,這將可能導致閣下的賬號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若您的瀏覽器安裝了同文堂等中文字體轉換軟件,請在編輯時將其關閉。

最後,祝編輯愉快,謝謝!Liangent-bot留言2012年9月5日 (三) 02:05 (UTC)[回覆]


中文維基中文資料來源優先於日本資料。請停止對中文維基的破壞!螺釘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14:06 (UTC)[回覆]

你所謂的資料來源不過是中國方面網軍的單方面說法。Carl nippon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14:45 (UTC)[回覆]


請中立編輯,刪除有可靠來源的內容是破壞行為。螺釘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14:32 (UTC)[回覆]

中文資料是明確說明中韓兩國的將領在此次戰役中陣亡。該戰役後,萬曆朝鮮之役結束。如果像你所說的倭獲勝為何不繼續打此戰爭呢?螺釘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14:37 (UTC)[回覆]

請中立編輯,無故刪除可靠來源是破壞行為。 Carl nippon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14:43 (UTC)[回覆]

韓國與日本跟中國三方史料都明確記載鄧子龍與李舜臣是被島津軍擊斃,明朝與朝鮮也的確沒有俘虜任何日軍將領,而且謊稱擊斃島津義弘也是事實。


反日教育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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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Risk留言 2013年5月7日 (二) 16:19 (UTC)[回覆]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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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中文資料來源優先於日本資料。請中立編輯,刪除有可靠來源的內容和功能模板是破壞行為。請停止對中文維基的破壞!中文資料是明確說明中韓兩國的將領在此次戰役中陣亡。該戰役後,萬曆朝鮮之役結束。如果像你所說的倭獲勝為何不繼續打此戰爭呢?螺釘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0:29 (UTC)[回覆]

Talk:露梁海戰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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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GZWDer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5:21 (UTC)[回覆]

您好,我只是以發生編輯戰為由而保護頁面,至於保護現在的版本是因為編輯戰已發生了一段時間,怕恢復到先前的內容的時候忽略了之後的修改,所以保護在我操作時的版本。引用保護方針:「在保護發生內容爭議的頁面時……管理員通常會保護當前的這個修訂版本。」我對內容並沒有意見,保護亦不代表我或任何人對此版本內容的認同。即假如我操作的時候閣下已回退其他編者的編輯,我會保護閣下的版本,這也不代表我認同閣下修改的最後版本。請閣下善用討論解決爭議並達成共識,而不是進行編輯戰。謝謝。--Lakokat 2013年5月15日 (三) 10:24 (UTC)[回覆]

如閣下認為討論無果而且沒第三方參與或注意,可往互助客棧提出觀點和理據,注意在交客棧時應通知相關編者。--Lakokat 2013年5月15日 (三) 14:44 (UTC)[回覆]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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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參與編輯的條目神龍 (七龍珠)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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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 您參與編輯的條目神龍 (七龍珠)已被編輯SiuMai (討論)認定為不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指引.

如果條目被擱置超過一定時間(30日)而沒有有效來源能夠彰顯其關注度, 條目有可能在經過複審後進入存廢討論流程, 在此期間, 請盡量幫助維基百科擴充條目來源. 當條目的來源足夠充足可靠, 您的條目將會通過複審並在存廢討論程序中得到保留. 為了防止您來不及存檔導致工作內容丟失, 您的頁面的最後內容已經被存檔至此.
另外, 請不要不經討論除去關注度標籤. 關注度標籤旨在提醒編者和讀者添加更多可靠的有來源內容, 若您對關注度判定有異議, 請在執行編輯或通知者的討論頁留言, 刪除關注度標籤時, 須在條目討論頁和編輯摘要中出示理由, 多謝合作.

您收到這個通知是因為關注度模板對您的頁面具有中重要度.

--Bluedeck 2013年11月9日 (六) 11:31 (UTC)[回覆]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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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再故意加入錯誤資訊,破壞頁面(如閣下於印度尼西亞獨立戰爭的編輯),否則閣下將會遭到封禁。已非初犯,下次再犯則視為故意擾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2月6日 (四) 01:41 (UTC)[回覆]

請勿再故意加入錯誤資訊,破壞頁面(如閣下於島津義弘的編輯),否則閣下將會遭到封禁。已非初犯,下次再犯則視為故意擾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2月6日 (四) 07:42 (UTC)[回覆]

2014年2月

[編輯]
由於進行破壞,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廣雅 范 2014年2月7日 (五) 08:00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蘇州宇文宙武不斷刪除有資料來源的文章,並且屢次針對性的挑選我編寫的有資料來源的文章,如此破壞性行為還惡人先告狀,難以接受。

如果要封進他也應該要被封禁,要不燃wiki不就成了一言堂?

Carl nippon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8:08 (UTC)[回覆]

--Carl nippon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8:08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是為破壞。
  處理人:Jimmy Xu 2014年2月10日 (一) 04:5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