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220.134.82.243/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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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稱是「越南林志玲」,我看她是「越南後藤希美子」吧!--220.129.79.146(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5:56 (UTC)
獎都是真的,也有獎杯,當事人曾經拍照存證,也曾經拿出來上過媒體。越南林志玲這個稱號是媒體給的,不是自稱,她母親是貨真價實的越南人。請勿再更動當事人父母國籍,當事人父親其實是外省人(湖北省雲夢縣),完全不會說粵語,持有台灣身分證貨真價實的花蓮市民。當事人過去寫的文章,某些內容是為了迎合越南國情而寫的。--220.134.82.243(留言) 2013年11月15日(五)19:14(UTC)
- 奇怪了!越南語維基百科原本有她的條目,可是已經被刪除。如果你(妳)會越南語,有本事就到越南語維基百科再次創建她的條目並對她詳細介紹吧!--36.228.198.230(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11:53 (UTC)
- 您很堅持做某些更動,但某些內容維護應該要徵詢當事人同意。有些細節當事人不曾提過,這畢竟是編寫百科全書辭條,不是小說創作。請尊重百科全書編輯重實證的精神,而不當加入個人主觀判斷因素來做任何辭條編輯-請尊重每一位編輯對每個辭條獨立客觀性的編輯精神。--220.134.82.243(留言) 2013年11月17日(日)03:08(UTC)
- 您很堅持做某些更動,但從您多變的IP和做法與措詞,我已經掌握您的真實身分。我在當事人同意下做辭條維護,內容都是當事人許可的書寫方式,您肯定是未經當事人同意任意變更內容的某騷擾者。請您自重,我已經通知當事人準備對您的騷擾採取告訴。--220.134.82.243(留言)
- 我的當事人已經蒐證完畢,請您在家準備接受告訴通知。--220.134.82.243(留言)13:36,2013 11月17(UTC)
- 你(妳)在法律上告不成的!我又沒有誹謗她,你(妳)跟她使用法律訴訟來整我,只是為了「錢」罷了!你(妳)跟她有比潘佩珠、阮太學、武鴻卿、阮文雄偉大嗎?無聊!--36.228.196.94(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4:06 (UTC)
- 證據全在,告訴是否成立,到時候就見分曉。--220.134.82.243(留言)14:09,2013 11月17(UTC)
- 你愈是堅持,證據就愈多。每改一條,歷史欄後面都附加一條誹謗證據。依次數加重罰則,希望你有心理準備。--220.134.82.243(留言)14:56,2013 11月17(UTC)
- 你很不怕死,IP愈多,你的行蹤愈暴露。我的當事人只是暫時饒你,不是怕你,你最好有心理準備。--220.134.82.243(留言)04:00,2013 11月24(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