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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討論:我是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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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刪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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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模板名中含有「/」,被誤認為是子頁面,現已修復。--JimTalk 2017年3月7日 (二) 06:51 (UTC)[回覆]

(:)回應@Jimjianghk:舊模板的內容我也修改好了。另外,我把這個模板改成了金色閣下應該沒有異議吧(金色是《我是歌手》系列節目的主題色)。--Dabao qian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17:50 (UTC)[回覆]

    • @Dabao qian舊模板那邊維護者可能有異議,大概還需要交涉。顏色我沒有意見。--JimTalk 2017年3月7日 (二) 17:55 (UTC)[回覆]
      • @Jimjianghk(:)回應:你是說Softyu?他很久都沒再弄過《我是歌手》系列的條目了。況且我已經把最頂端的標題改掉了,應該不會再出問題吧。--Dabao qian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17:58 (UTC)[回覆]
        • 那我也說一句吧,兩個模版都有參賽歌手那些東西感覺會很繁雜冗複。我建議只需一個模版有參賽歌手那些信息就足夠了。特特留言) 2017年3月9日 (四) 11:24 (UTC) 如果在湖南衛視《我是歌手》《歌手》系列節目這模版裏寫了本季跟前4季的參賽歌手,那麼湖南衛視《我是歌手》/《歌手》參賽選手這個模版其實等於廢掉了。我建議吧,一、刪掉湖南衛視《我是歌手》/《歌手》參賽選手這個模版,因為這模版的目的是提供誰的參賽歌手的信息,然而在湖南衛視《我是歌手》《歌手》系列節目這個模版都有了,那麼那個模版豈不是廢掉了?二、刪除湖南衛視《我是歌手》/《歌手》參賽選手這個模版,因為在湖南衛視《我是歌手》《歌手》系列節目這個模版有了參賽歌手的信息,就不必再有這個信息,那麼在湖南衛視《我是歌手》《歌手》系列節目這個模版依舊這樣,只不過我覺得粗體歌王那些東西就沒必要在那裏寫(條目裏面寫了,這裏不需要再那麼煩),然後幫唱嘉賓可以的話分類成第一季第二季這樣子,參賽歌手可以的話就分類成首發歌手、補位歌手、踢館歌手這樣子。特特留言2017年3月9日 (四) 12:20 (UTC)[回覆]

關於歌手信息的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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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符號,又是斜體,看起來太亂了,也不直觀。我個人認為用中文(「補」、「決」、「退」)做上標是最好的,但折衷之計還是用字母:F(inal)、S(ubstitute)、C(hallenger)、Q(uit)以及代表踢館預選賽失敗的X。-- 👨‍🎤 Jim | Talk | 2019年4月1日 (一) 05:13 (UTC)[回覆]

(!)意見:退賽應該是W(ithdrew)吧,這個調整到位之後可以把兩個模板徹底合併,省得大家再撕來撕去的。--Dabao qian留言2019年4月1日 (一) 16:32 (UTC)[回覆]
個人覺得Withdraw的W不如Quit的Q直觀。-- 👨‍🎤 Jim | Talk | 2019年4月1日 (一) 17:48 (UTC)[回覆]
(:)回應:在我準備提議合併模板之前,另一位用戶(具體參見編輯歷史)將兩個模板改成了嵌入式的設計,因為覺得這樣標註之後會更亂。--Dabao qian留言2019年4月3日 (三) 16:50 (UTC)[回覆]
(+)支持併入,那些上標,看了我眼睛都花了。--Qqkuro66541留言2019年4月3日 (三) 16:54 (UTC)[回覆]
(:)回應@Qqkuro66541樓上似乎有點誤解了我的意思,我原本的方案是效仿英文版的做法,完全以粗斜體和各種符號標記出歌王/亞軍/補位歌手/踢館歌手/決賽入圍/退賽/踢館候選人,然後將另一個模板廢除,並重定向到此模板,省得特某和其他編輯者再去為了決賽入圍而撕來撕去的(PS:儘管現在另一個模板中的「決賽入圍」已經變成了「獲勝歌手」,但是這輪撕X似乎仍然沒有消停的念頭),然而樓上卻將此誤解為嵌入整合。關於這個,我還是要聽取一下大家的意見,兩個模板到底該如何處理,上一輪參與討論的衝突雙方以及其他主要編輯者可以各抒己見。--Dabao qian留言2019年4月3日 (三) 17:12 (UTC)[回覆]
(~)補充:有關這一輪撕X的前情回顧,可參閱Template talk:湖南衛視我是歌手參賽選手以及User talk:特克斯特。--Dabao qian留言2019年4月3日 (三) 17:16 (UTC)[回覆]
(?)異議:看來我真的是誤會您的意思了,原來有編輯問題的是另一個模板,不過有問題的看起來也不大,不不不,我剛才了一下英文版的一樣粗體、斜體,6種符號,太亂了,就跟原本沒兩樣,模板就是要淺顯易懂,詳細內容點進去條目看就好,能接受另個模板將整個複製過來,原本試想頁面存廢討論刪除,但看鏈入頁面有110個,改太麻煩了,還是重定向好--Qqkuro66541留言2019年4月3日 (三) 18:18 (UTC)[回覆]
不覺得嵌入是個好主意。這兩個模板嵌套起來結構太複雜了。我覺得可以把這個模板裏的歌手名單一欄恢復成添加標注前的原樣,再將欄標題「參賽歌手」內鏈到單獨的歌手名單模板。-- 👨‍🎤 Jim | Talk | 2019年4月4日 (四) 06:33 (UTC)[回覆]
(:)回應:這樣和沒合併沒有什麼區別,現在要整合就是因為另一個模板有編輯爭議。--Dabao qian留言2019年4月4日 (四) 08:47 (UTC)[回覆]
把另一個模板嵌套進來,它的編輯爭議就不用解決了嗎?我看還是直接重定向的好,這邊還是保留上標。-- 👨‍🎤 Jim | Talk | 2019年4月5日 (五) 06:50 (UTC)[回覆]
(+)支持併入。簡單點好點。寧願一個大模版涵蓋大量資訊,也比多個模版把資訊弄得這麼散。特特留言2019年4月12日 (五) 17:20 (UTC)[回覆]
(+)支持(±)合併, 把參賽歌手的那個表格併入這裏,坦白講,那個模板現在有點多餘了。--Chinyen 留言2019年4月13日 (六) 05:02 (UTC)[回覆]

不如結案吧?如果合併的話,具體如何操作呢?是將另一模板重定向,再去相關條目中刪除重複模板嗎?-- 👨‍🎤 Jim | Talk | 2019年4月17日 (三) 05:06 (UTC)[回覆]

又過了三個禮拜了,在下就先行合併了,節目播完應該就較少編輯爭議了,只是等下一季,可能又開始了--Qqkuro66541留言2019年5月9日 (四) 05:57 (UTC)[回覆]
@Qqkuro66541 這倒似乎下一季的賽制跟上一季的差別。規格變化不大,基本上這樣處理便可。特特留言2019年7月25日 (四) 19:48 (UTC)[回覆]

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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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bao qianJimmyStardust我看到所有參賽者模版中都寫了「onlycontestants=yes」參數,使模版放置於參賽者條目底下更加清晰、簡潔。不知道能不能在「決賽幫唱嘉賓」、「芒果經紀人」(甚至其他的小分類)做這樣的調整,我看了在王珮瑜石倚潔條目底下的,放出來的顯示結果就不如在參賽者條目底下的這麼好了(整個大模版全都顯示出來了 相比參賽者條目這就比較難在一堆藍連結中找出黑色粗體)。如果能弄個「onlymusicpartner=yes」之類的參數就更好了。特特留言2021年4月29日 (四) 18:18 (UTC)[回覆]
    • (:)回應:上面兩個條目的主編是DavidHuai1999,這個模板正理來說應該只在近相關度的條目中使用(比如節目各播出季、洪濤、梁翹柏以及參賽歌手),遠相關度的條目(比如幫唱嘉賓、合伙人等配角人物)一般不掛模板。--Dabao qian每週五22:00《嚮往的生活第五季》|每週五20:10《誰是寶藏歌手 2021年4月30日 (五) 07:40 (UTC)[回覆]

其餘參演嘉賓 一欄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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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mmyStardustDabao qian在 其餘參演嘉賓 中一欄,我發現有列入的參演人物有些的存在爭議,或者列入的準則不同。
例如劉家凱郎朗,這些著名的人物就有列入(可能有特意介紹吧),但在林志炫《御龍銘千古》那場的吳彤卻沒有列入。
騰格爾第8期伴唱的青格有寫入,卻張韶涵第二期的西曼、第六期的楊品驊,都有伴唱,卻沒寫入此欄。張靚穎《Bang Bang》那場的為碧昂絲伴唱的和聲團也參與了演出,根據現在的情況,也需要寫進去。
而在童聲方面,劉歡第三期的寫入了,卻趙雷好幾次表演使用的童聲合唱團卻沒有寫入(而節目影片是標記了),林憶蓮第五期《開普勒》加入的手語表演者也是沒有加入。
故此,看看這些是否也寫入「其餘參演嘉賓」吧。不過一把這些額外請來的人物大幅度地加入(因為漏的真的很多)於此模版,卻變得模糊了這節目的主要人物,模版作用已經延伸得太遠
如果真的加入於模版的話,根據現在的排版來看,在歌單表格裏頭,也是需要加上了。
基於這些人物加入的標準不一+涉及大量人物(8季節目實在太多),我是傾向在「其餘參演嘉賓」移除這些人物,還有把《歌手2019》衝刺夜助演嘉賓的人物合併於「決賽幫唱嘉賓」中,並改為「幫唱嘉賓<br>助演嘉賓」這樣。
現在要看,究竟是繼續讓我在那一欄中加入缺漏的人物(同時也需要於歌單小文字寫入那些人物),還是以模版人物延伸過多,刪去這一類的人物吧。二選一,或者其他意見,沒有的話,那我將遲會行動。
以上。特特留言2022年1月27日 (四) 14:33 (UTC)[回覆]
Special:diff/53148323)我倒同意以前User:Dabao qian的做法,這個的確需要長時間考證,況且收入人物時,也有爭議。包括特殊樂器的樂手算嗎,和聲/伴唱算嗎,合唱團與舞團算嗎,手語表演也算嗎?特特留言2022年1月27日 (四) 17: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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