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福林、謝樹林兄弟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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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福林、謝樹林兄弟,湖南長沙居民,中國維權人士。2010年3月26日被長沙市芙蓉區法院以盜竊罪判刑6年,各罰金3萬。
上訪維權
[編輯]謝福林兄弟長期為收回1950年代被政府沒收的家族房產上訪,2008年將收回使用權的一部分房屋裝修為餐館。由於房屋原有電錶遭打雷擊壞,謝家兄弟多次提出要裝設新電錶,卻因沒有房屋產權無法申請。在向地方政府求助後,當地政法委和區政府允許謝家兄弟先行用電。但是在2009年7月22日晚上十點多鐘,謝福林兄弟卻被公安單位以「竊電」名義帶走,隨後即以「涉嫌盜竊罪」被刑事拘留。[1][2]
參考文獻
[編輯]- ^ 湖南长沙维权人士谢福林兄弟被判刑六年. [2010-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06).
- ^ 長沙維權人士謝福林兄弟被判刑6年[永久失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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