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冠亨酒駕肇事致死案
葉冠亨酒駕肇事致死案為2012年4月25日發生於台灣高雄市的一件酒駕肇事案件,造成兩人當場死亡,一人間接死亡。2013年11月27日,葉冠亨酒駕撞死人案,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認定,以公共危險罪判葉冠亨6年徒刑,同案被告王嘉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全案定讞[1]。
事件
[編輯]肇事者葉冠亨,臺灣媒體戲稱「葉少爺」。曾經就讀樹德科技大學 (退學)、和春技術學院 (退學)[2]。葉冠亨於2012年4月25日酒駕行經高雄市中央公園中華三路,其所駕駛的白色平治C63先因為超速撞到違規迴轉的垃圾車,再撞擊到晨間運動的證券公司副經理李幸蓉(47歲),李姓女子頭顱遭保險桿削斷,當場慘死街頭,隨後其丈夫許明義(49歲)3日後疑似因為傷心過度而在家裏面猝死,留下8歲的女兒。而葉冠亨同乘的友人陳岡逸(24歲)送醫後亦傷重死亡。
由於葉冠亨酒駕在先,加上葉冠亨與家人事後態度傲慢、狂妄,引發撻伐[3],葉冠亨也被冠上「葉少爺」、「富二代」等稱號。
2013年4月20日,由於葉冠亨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因此李家目前仍未獲得賠償。但是其父親(葉錦堂)卻於事件發生後在高雄市精華地段蓋起私人豪華城堡,於近日曝光後又掀起一波撻伐之聲[4]。
民間同時發起了關於酒後開車累犯死刑探討與連署[5]。
2016年12月23日,葉冠亨服刑3年後,假釋出獄。葉冠亨面對媒體說,對家屬的愧疚沒有縮減,在尊重對方前提下願意盡量彌補,對於許小妹妹,葉冠亨表示掛心,畢竟對方的父母親因為他才辭世,他有責任照顧她,目前他能夠做的就是支付她學費到成年。
被害人李幸蓉的哥哥李富盛無奈表示,判6年,執行3年就出來了,葉冠亨雖然賠償外甥女(許小妹妹)1,000萬元臺幣,但是他的恨一直都在,他不認為這樣是和解,因為無論再怎麼補償外甥女,她的父母親也不可能復生了!
判決
[編輯]2012年11月9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宣判,葉冠亨被依公共危險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而事故中垃圾車違規左轉,清潔隊駕駛判2年。[6]
2013年7月19日,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原判,葉冠亨有期徒刑6年。
2013年11月27日,葉冠亨酒駕撞死人案,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認定,以公共危險罪判葉冠亨6年徒刑,全案定讞[1]。
2013年11月29日,酒駕造成3死悲劇的葉冠亨,27日被中華民國最高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定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為防逃亡隨即開出拘票,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往葉冠亨住處連夜監控行蹤,以免上演「落跑」戲碼。
而葉冠亨在收到入監通知書後,已在下午1點37分左右,由母親陪同下前往高雄地檢署執行科報到,臨別前母子兩人相擁而泣;完成報到後,下午4點鐘左右搭乘囚車前往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展開他為期6年的牢獄生活。但是一般社會大眾無法接受,覺得判決太輕,因為牽涉到三條人命,至少要判無期徒刑或死刑才能遏止酒駕的歪風。
2013年11月30日 入監。
2016年12月29日 法務部矯正署核准葉冠亨假釋,此案葉冠亨造成兩人死亡(被撞女性李幸蓉當場身首分離)、間接一人死亡(死者老公悲傷過度猝死,留下8歲女兒),總計三條人命,實際執行刑期為「3年1個月」。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葉少爺酒駕撞死3人 判6年定讞,中央社,2013年11月27日. [2013年11月2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11月12日).
-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489554.shtm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葉冠亨就讀和春 判刑確定將開除學籍(聯合新聞網)
- ^ http://sharpdaily.tw/m/article/issueid/20120507/artid/34211201/secid/2959717/audio/1[永久失效連結] 葉少爺母祭拜 網轟:作秀 被指先通知媒體被害家屬盼加重酒駕刑責
- ^ 外牆就值千萬!葉老爺」葉錦堂華榮路擁億元豪宅 (1010509). [2016-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19).
- ^ 民國一百年酒駕&疲勞A1交通事故每萬輛分析(1020601). [2021-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3).
- ^ 存档副本. [2012-1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