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倫法
思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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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卯君主 | |
統治 | 1382年-1399年 |
繼任 | 思行法 |
逝世 | 1399年 孟卯 |
子嗣 | 思行法、思任法、散朋[1] |
宗教信仰 | 佛教[2] |
思倫法(—1399年),傣語稱思混法(傣那語:ᥔᥫᥴ ᥞᥨᥛᥱ ᥜᥣᥳ,Hso Hom Hpa),也譯思洪法[3]。中國史籍《百夷傳》作思侖發[4],《明史》和《明實錄》作思倫發[5][6],《滇考》作思倫[7];傣文史籍《麓川思氏譜牒》作思戶煖[8],《孟定土司源流》作思洪暖[9];緬甸史籍《琉璃宮史》作多溫發[10]。孟卯思氏王朝第六代君主,明朝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宣慰使。
身世
[編輯]明朝史籍《百夷傳》記載,思倫法是思可法之孫、滿散之子[4]。瑞麗傣文史籍《嘿勐咕勐》記載,思倫法是思可法的外甥、孟卯大將混三弄之子[11]。孟定地區的傣文史籍《孟定土司源流》和《麓川思氏譜牒》記載,思可法長孫思秀法有子名為思的法(思也法),思倫法是思的法長子[8][9]。木邦的傣文史籍《興威編年史》記載,思可法有一妃名為南康翰少(Nang Kang Hkam Hsao),在與思可法發生爭執之後前往中國,並在中國誕下一子,名為混普翰(Hkun Pu Hkam);混普翰有一子名為混普告(Hkun Pu Kaw),孟卯君主思秀法死後,大臣找到混普翰並希望他出任孟卯召法,混普翰推薦混普告,混普告繼任孟卯君位,是為思氏王朝第四代君主,繼位後更名思混法[12]。
統治
[編輯]受封宣慰使
[編輯]1382年10月,孟卯君主思瓦法率兵攻打金齒衛,屠永昌城(金齒衛城),將城池夷平,擄走金齒衛指揮王真[13][14]。1382年冬,思瓦法被下屬達魯方殺害,達魯方擁立思倫法為王[4]。1383年,明將傅友德、沐英派使者郭均美前去招降[15]。由於初得權力需要穩固,加之避免明朝軍隊直入孟卯境內,思倫法選擇內附明朝[16],並放還王真[17]。
1384年8月,思倫法派遣刀令孟入貢南京,並上交了元朝授予孟卯的「平緬宣慰司印」[18]。明朝改平緬宣慰司為「平緬軍民宣慰司」,任命思倫法為宣慰使[19]。隨後,可能在思倫法的要求下[20],明朝改平緬軍民宣慰司為「麓川平緬軍民宣慰使司」[21][22]。
明麓戰爭
[編輯]景東原是麓川屬地,系思可法東征所得,1382年景東陶孟俄陶宣佈脫離麓川,歸順明朝[23]。思倫法認為俄陶有礙於其進行割據擴張[24],於是決定討伐景東[25]。
1385年12月,思倫法率兵十餘萬,進攻景東者吉寨,景東土知府俄陶、千夫長他當率領土兵兩萬前往抵禦,被思倫法擊敗,俄陶率部退至大理府白崖川;明軍都督馮誠領兵迎擊思倫法,時值大霧,明軍失利,千戶王升戰死[26][27]。1388年1月,思倫法進攻馬龍他郎甸的摩沙勒寨,西平侯沐英令都督寧正迎敵,擊敗思倫法,斬首孟卯軍一千五百餘級[28]。為報摩沙勒之仇,同年3月,思倫法率兵三十萬、戰象百餘頭,進攻定邊,沐英挑選三萬精騎迎戰[29]。此役明軍大勝,斬首孟卯軍三萬餘級,俘虜萬餘人,思倫法逃走[30]。
1389年11月,思倫法派使者前往昆明,辯稱攻擊定邊是下屬刀廝郎、刀廝養所為,表示願輸貢賦[31]。明朝考慮到深入控制雲南邊疆的時機尚未成熟,所以接受了思倫法投降[32]。
攻打八百與緬甸
[編輯]向明朝投降後,思倫法於1390年[33]、1394年[34]、1395年[35]三次入貢南京。
思倫法不再爭奪明朝控制的傣族地區,將開疆擴土的重點轉向南部[36]。1391年發兵八百大甸[37],1395年進攻緬甸,緬方訴諸明朝[38]。1396年,朱元璋遣錢古訓、李思聰攜詔書出使緬甸和孟卯,警告思倫法,並詔令兩國罷兵言和[39]。思倫法謝罪,聽從詔令,與緬甸停戰[40]。
刀干孟之亂
[編輯]孟卯有習俗,逢新君即位,各酋長將女兒嫁予新君,而思倫法之妻[註 1]因為妒忌,每有酋長獻女,便誣告其父造反,思倫法對她唯命是從,發兵攻打並誅殺酋長,還將其女縊死,拋屍瑞麗江,引起眾怒[41]。1396年2月,木邦酋長刀干孟造反,明朝使者錢古訓和李思聰以明廷的威德向刀干孟施壓,叛眾有所收斂[42]。明朝使者走後,1397年9月,刀干孟公開反叛,進攻孟卯都城者藍,思倫法逃至金齒,棲身高黎貢山[43],孟卯擁立刀干孟之子思佑法為君主[44]。效忠於思倫法的將領虎都沙率騰衝舊漢人[註 2]保護思倫法,並向省府求援[45]。隨後,刀干孟派手下刀名孟進攻騰衝[46],思倫法攜家小逃至昆明,沐春將思倫法遣送南京[47]。11月,思倫法抵達南京,朱元璋表示明朝將派兵鎮壓叛軍,送還思倫法[48]。
1398年4月,西平侯沐春率軍攜思倫法至金齒,反攻開始。明軍首先在南甸擊敗刀名孟,隨後相繼攻克景罕寨、崆峒寨。何福率軍在者藍與刀干孟決戰,將其生擒[49],明軍俘虜叛軍七萬人[50]。
叛亂平息後,思倫法回到孟卯,1399年逝世[51]。
家庭
[編輯]孟卯君主有妻數十、婢百餘,不分妻妾[52]。《南夷書》提及的思倫法之妻有二,一為盜殺思瓦法、擁立思倫法的陶孟達魯方之女[53],一為孟養陶孟刀木旦之女[54]。《明史》有載的思倫法子嗣有三,思行法和思任法在思倫法逝世後相繼承襲孟卯君位及麓川平緬宣慰使[55],還有一子散朋為刀木旦之女所生[54]。1402年,明朝在「析麓川地」中將原屬孟卯的威遠設州[56],散朋前去搶奪威遠州的居民人口,後受招撫[57],1403年[58]和1407年[59]作為貢使進京納貢。
據緬甸正史《琉璃宮史》記載,1389年,思倫法以公主信彌奴向阿瓦國王明基蘇瓦紹蓋聯姻,以示親睦[60][註 3],明基蘇瓦紹蓋將其許配給明康王子[10]。信彌奴生有四子,三子梯訶都後來接替明康成為阿瓦國王[61],信彌奴死後被奉為緬甸神靈阿諾彌婆耶[62]。
評價
[編輯]《嘿勐咕勐》、《刀思忠及其先祖史》、《孟連宣撫史》等傣文史籍記載的思倫法是一個置國政於不顧的昏君,終日驕奢淫逸,甚至有命令青年婦女過江時走沉橋、逼她們將筒裙捋起以便觀賞大腿的癖好,還將12個傣族地方拱手讓給明朝[63][64][65],《興威編年史》甚至記載思倫法勾引姦淫大臣陶法泡(Tao Hpa Prao)之妻[12]。但在明朝的史籍中,思倫法卻是提倡佛教、崇尚先進技術的明君,他重用懂得製造火器的明軍逃兵,地位甚至凌駕於各酋長之上[2]。《勐卯弄傣族歷史研究》認為,《嘿勐咕勐》等史籍對思倫法有極差評價的原因是他在明麓戰爭中喪失了對東部景東等地的控制,並且主張親明,不再爭奪明朝控制下的傣族地區,招致部分貴族的不滿,被誣為荒淫無道的昏君,《研究》認為這也是刀干孟之亂暴發的真正原因,思倫法逝世之後明朝執行「析麓川地」政策、拆分孟卯地域,貴族將丟失國土的過錯強加到思倫法身上,最終造成了傣文史籍中極差的評價[66]。
註釋
[編輯]引用
[編輯]-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4頁,麓川平緬條:"永樂元年,思倫發子散朋來朝,貢馬。"
- ^ 2.0 2.1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3頁,麓川平緬條:"初,平緬俗不好佛。有僧至自雲南,善為因果報應之說,倫發信之。又有金齒戍卒逃入其境,能為火硫、火炮之具,倫發喜其技能,俾系金帶,與僧位諸部長上。"
- ^ 孟連宣撫史,32頁
- ^ 4.0 4.1 4.2 百夷傳,56-58頁:"國朝洪武辛酉,平雲南。明年,思瓦發寇金齒。是冬,思瓦發略於者闌、南甸。其屬達魯方等輒立滿散之子思侖發,而殺思瓦發於外。"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1頁,麓川平緬條:"平緬與金齒壤地相接,土蠻思倫發聞之懼,遂降。"
- ^ 明太祖實錄·一四三卷,2247頁,洪武十五年閏二月乙巳條:"置平緬宣慰使司以土酋思倫發為宣慰使"
- ^ 滇考,42頁:"洪武壬戌,其部屬答魯方、刀斯郎殺瓦法,而立其侄思倫。"
- ^ 8.0 8.1 方國瑜(2001),541頁
- ^ 9.0 9.1 孟定土司源流,591頁
- ^ 10.0 10.1 琉璃宮史,356頁
- ^ 嘿勐咕勐,89-90頁
- ^ 12.0 12.1 James George Scott(1967),19頁
- ^ 何文簡疏議·卷七,裁革冗員疏,328頁:"十六年春,附近諸夷忿王真立衛鎮守,不恤府事,乃共推已退土官髙公,引麓川思可發夷兵數萬來攻,生擒王真,盡夷其城而去。"
- ^ 滇略·卷七,事略,736頁:"十五年……十月,金齒土官高大惠並也先虎都構麓川夷入寇,屠永昌。"
- ^ 緬甸始末,630頁:"至洪武十六年,天兵南下,滿散之子思倫猶負固不服,總兵官傅友德、沐英遣部校郭均美往返招徠,方內附。"
- ^ 尤中(1994),343-344頁
- ^ 雲南機務鈔黃,洪武十六年,562頁:"惟金齒之疵,實也先忽都之為,非平緬之謀;又爾平緬不恃遠險,生歸指揮王真等,事大之誠可驗矣。"
- ^ 明太祖實錄·一六四卷,2534頁,洪武十七年八月壬申條:"平緬宣慰使思倫發遣刀令孟入獻方物並上故元所授宣慰司印"
- ^ 明太祖實錄·一六四卷,2535頁,洪武十七年八月丙子條:"改平緬宣慰使司為緬軍民宣慰使司仍以思倫發為宣慰使"
- ^ 畢奧南(2005),106頁
- ^ 明太祖實錄·一六四卷,2538頁,洪武十七年八月甲午條:"改平緬軍民宣慰使司為麓川平緬宣慰使司麓川與平緬連境元時分置為兩路以統領其所部至是以思倫發遣使來貢乃命兼統麓川之地故改之"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1頁,麓川平緬條:"尋改平緬軍民宣慰使司為麓川平緬軍民宣慰使司。"
- ^ 土官底簿·卷上,景東府知府條,八十一頁:"俄陶本府民洪武十五年投降將軍馬匹軍器並父子前元給授金牌印信納解擬任景東府土知州十七年實授世襲"
- ^ 尤中(1990),280頁
- ^ 畢奧南(2005),107頁
- ^ 明太祖實錄·一七六卷,2673頁,洪武十八年十月癸丑條:"平緬宣慰使思倫發反率百夷之眾寇景東土官知府俄陶奔白崖川都督馮誠率師擊之值天大霧猝遇蠻寇我師失利千戶王升死之"
- ^ 明太祖實錄·一八〇卷,2725頁,洪武二十年正月丙子條:"遣通政使司經歷楊大用齎白金五伯兩文綺二十疋往賜景東府知府俄陶初百夷思倫發叛率眾十餘萬攻景東之者吉寨俄陶領千百夫長他當等二萬餘人擊之為所敗思倫發進攻景東俄陶力戰不勝率其民千餘家避於大理府之白崖川事聞上嘉其忠特賜白金文綺以旌之"
- ^ 明太祖實錄·一八八卷,2812頁,洪武二十一年正月辛巳條:"百夷思倫發誘群蠻入寇馬龍他郎甸之摩沙勒寨西平侯沐英遣都督甯正擊破之斬首一千五百餘級"
- ^ 明太祖實錄·一八九卷,2858-2859頁,洪武二十一年三月甲辰條:"西平侯沐英討百夷思倫發平之時思倫發悉舉其眾號三十萬象百餘只復寇定邊欲報摩沙勒之役……乃選驍騎三萬晝夜兼行凡十五日抵賊營與之對壘"
- ^ 明太祖實錄·一八九卷,2860頁,洪武二十一年三月甲辰條:"賊眾大敗斬首三萬餘級俘萬餘人象死者過半生獲三十有七餘賊皆潰我師追襲之賊連日不得食死者相枕藉思倫發遁去"
- ^ 明太祖實錄·一九八卷,2969頁,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己卯條:"思倫發凡再拒戰皆敗乃遣其把事招綱等至雲南言往者叛逆之謀實非己出由其下刀廝郎刀廝養所為乞貸其罪願輸貢賦"
- ^ 尤中(1987),59頁
- ^ 明太祖實錄·二〇四卷,3057頁,洪武二十三年九月丁未條:"麓川平緬宣慰使思倫發思南宣慰使田大雅等各遣使奉表貢方物"
- ^ 明太祖實錄·二三一卷,3371頁,洪武二十七年正月辛丑條:"雲南麓川平緬宣慰使司宣慰使思倫發及元江府土官知府那榮因遠羅必甸長官司長官白文玉等五十處土官來朝各貢馬象方物"
- ^ 明太祖實錄·二三八卷,3470頁,洪武二十八年四月戊寅條:"麓川平緬宣慰使思倫發遣刀越孟等貢犀象方物詔賜鈔二百五十錠文綺帛各十五匹"
- ^ 畢奧南(2005),110頁
- ^ 明太祖實錄·二一〇卷,3129頁,洪武二十四年七月辛丑條:"上諭兵部試尚書茹瑺曰聞八百與百夷搆兵相讎殺無寧歲朕念八百宣慰遠在萬里外能修職奉貢深見至誠今與百夷搆兵當有以䖏之可諭意八百練兵固守禦侯王師進討"
- ^ 明太祖實錄·二四二卷,3524頁,洪武二十八年閏九月己未條:"緬國王卜剌浪遣使桑乞剌查貢方物因言百夷思倫發屢出兵侵奪其境土之故"
- ^ 明太祖實錄·二四四卷,3540-3541頁,洪武二十九年二月庚寅條:"遣行人李思聰錢古訓使緬國及百夷……詔緬國王曰……朕之旨意恨不一言而止使彼此各罷兵守樂黎民於市野……詔思倫發曰……敢有憑弱犯寡者則天子發兵以眚之賊賢害民者亦發兵以伐之暴內凌外則興師以壇之野荒民散則用兵以削之負固不服則舉兵以侵之賊殺其親則正其罪以殺之放弒其君則明其罪以誅之犯令凌政則杜而絕之內外亂鳥獸行則殄滅之此九伐之法也"
- ^ 明太祖實錄·二四四卷,3543頁,洪武二十九年二月庚寅條:"思倫發聞詔恐懼俯伏謝罪願罷兵"
- ^ 南夷書,67頁:"夷俗:新君立,則土酋各獻其女備內列。曩怙寵而妬,凡一女進,則誣其女以叛,思倫法輒徵而誅之,並縊殺女,棄屍麓川江中,見者憐其冤,且憂及己,相次以待死。"
- ^ 明太祖實錄·二四四卷,3543頁,洪武二十九年二月庚寅條:"適其部酋刀干孟叛思聰等以朝廷威德諭其部眾叛者稍退"
- ^ 南夷書,67頁:"刀干孟遂連結各處以叛,攻宣慰司,拔之。思倫法走金齒,限潞江不得渡,棲於高良工山。"
- ^ 嘿勐咕勐,92頁
- ^ 南夷書,67頁:"其屬虎都沙,率騰衝府舊漢人為之捍蔽,使人來求援。"
- ^ 南夷書,68頁:"刀干孟遣其屬刀名孟攻騰衝益急。"
- ^ 明太祖實錄·二五五卷,3679頁,洪武三十年九月戊辰條:"刀干孟惡之遂與其屬叛率兵寇騰衝府思倫發畏其勢盛率其家走雲南西平侯沐春遣送京師"
- ^ 明太祖實錄·二五五卷,3688-3689頁,洪武三十年十一月癸酉條:"命西平侯沐春為征虜前將軍左軍都督何福為左將軍徐凱為右將軍率雲南四川諸衛兵往討刀干孟諭思倫發曰……朕今送爾至雲南與西平侯且駐怒江上先遣爾平日心腹之人入國中諭爾還國之意以觀國中之向背立衛騰衝以觀其勢若威遠遠乾已附朝廷他郡亦皆聽命則刀干孟反逆之威日消腹心之人效順者多爾歸國之期可數日而待矣"
- ^ 明太祖實錄·二五七卷,3713-3714頁,洪武三十一年五月丁未條:"西平侯沐春進兵擊平緬先以兵送思倫發於金齒……福等逾高良公山直搗南甸大破之殺其酋刀名孟斬獲甚眾回兵擊景罕寨寨……遂率眾降春乘勝復擊崆峒寨賊夜潰走……春後病卒刀干孟竟不降乃命都督何福往討擒刀干孟以歸思倫發"
- ^ 明史·卷一百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4072頁,何福傳:"福遂破擒刀干孟,降其眾七萬。"
- ^ 明太祖實錄·二五七卷,3714頁,洪武三十一年五月丁未條:"思得還平緬逾年卒"
- ^ 百夷傳,96頁:"酋長妻數十,婢百餘,不分妻妾,亦無妒忌。"
- ^ 南夷書,67頁:"陶孟以其女妻之,後被討伏誅;思倫法德其立己,且憫其死,遂舉其女於故妻之上,號曰昭曩。"
- ^ 54.0 54.1 南夷書,70頁:"初,刀木旦為思倫法陶孟,以女妻之,生子三朋。及思倫法為昭,以他女為昭曩。"
- ^ 明史·卷三百十四·雲南土司傳二,8116頁,麓川平緬條:"時倫發已死,子行發襲,亦死,次子任發襲為麓川宣慰。"
- ^ 明史·卷四十六·志第二十二·地理七,1194頁:"洪武十五年三月仍為威遠州,屬楚雄府。十七年升為府,後廢。三十五年十二月復置州,直隸布政司。"
- ^ 明太宗實錄·十九卷,348頁,永樂元年四月庚午條:"初平緬土官思倫發卒其子散朋與其部落刀渾刀竄於百蠻威遠劫掠居民佑往招安之"
- ^ 明太宗實錄·二三卷,428頁,永樂元年九月辛丑條:"麓川平緬故宣慰使思綸發之子散朋等來朝貢馬命賜散朋鈔絨綿之金文綺紗羅其(仆)[傔]從賜鈔有差"
- ^ 明太宗實錄·七一卷,996頁,永樂五年九月戊辰條:"雲南孟誥土官西里帳弟刀猛甫遣頭目板魯等來朝貢方物雲南麓川平緬故宣慰使思倫發子散朋貢馬各賜鈔及文綺紗"
- ^ 哈威(1973),180頁
- ^ 哈威(1973),193頁
- ^ 哈威(1973),241頁
- ^ 嘿勐咕勐,92-93頁
- ^ 刀思忠及其先祖史,105頁
- ^ 孟連宣撫史,33頁
- ^ 刀保堯(2005),111頁
參考資料
[編輯]- 漢文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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