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張斗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張斗耀(?—1627年),山西平陽府蒲州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陝西鄉試舉人,天啓五年(1625年)聯捷乙丑科進士,官澄城縣知縣[1]。七年以催逼賦稅,引發白水王二起義,張為鄭彥夫等人所殺[2]

家族

[編輯]

張三聘,萬曆十七年己丑進士,官山東右參政。

參考文獻

[編輯]
  1. ^ 《蒲州府志》
  2.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二》:天啓七年三月,陝西巡撫張維樞疏言澄城知縣張斗耀催徵峻急生變,為鄭彥夫等所殺,元兇未獲,亂黨漸擒。得旨:以民戕令,事干十惡不赦之條,著嚴擒首惡,解散黨與,安戢良民,確計奏報,以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