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系列爆炸案
南疆系列爆炸案1993年6月17日至9月5日,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在新疆南部地區製造的一系列爆炸事件。他們在商場、集貿市場、飯店、文化場所等地製造10起爆炸案,中國官方將此事件定性為恐怖襲擊。[1][2] 系列爆炸案炸死2人、炸傷36人。
過程
[編輯]6月17日,喀什市地區農機公司辦公樓發生爆炸,大樓坍塌,2人死亡、7人受傷;8月1日喀什地區莎車縣外貿公司錄像廳爆炸,15人受傷;8月19日和田市文化宮前象棋攤爆炸,6人受傷。[3][4]
此外,6月30日,葉城縣公安局政保股長停放在一飯館門前的三輪摩托車被炸;7月1日,英吉沙縣2處炸彈因發現及時被排除;7月22日,自治區衛生廳工作組停放在莎車縣一民族餐廳前的豐田越野車被炸;8月10日晚,喀什市紅旗照相館陳列櫥窗爆炸,16日,喀什市人武部武器庫房頂爆炸,均未造成人員傷亡;9月5日,英吉沙縣公安局局長家門上發現爆炸裝置。
破案
[編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廳長、兩名副廳長先後坐鎮南疆,採用全疆啟動、統一指揮、政刑合一、整體作戰的戰略部署,經過一年的努力,案件相繼告破,連續製造系列爆炸的是與境外有密切勾聯的「東突厥斯坦民主伊斯蘭黨」及「伊斯蘭改革者黨突擊隊」等四個組織。
烏魯木齊二·五爆炸案骨幹阿力木江與皮山縣「東突厥斯坦民主伊斯蘭黨」合謀,網羅一批人製造10起爆炸案。他們派專人學習電器知識,研製爆炸裝置.並試製成功一批鐘錶、洗衣機定時器、導火索和投擲式爆炸裝置。 從1993年2月開始,他們具體謀划進行爆炸、暗殺的系列活動。5月派人到烏魯木齊打探2·5爆炸案犯的審判過程,決定在開庭之際在南疆實施爆炸,製造國際影響,對政府施加壓力,阻止對2·5案犯的審判。同時,他們還擬定了暗殺名單。 當他們再次制訂計劃,準備前往烏魯木齊實施爆炸暗殺行動時,其組織被警察破獲。[5]
事後查明,喀什農機公司辦公樓爆炸系東突厥斯坦民主伊斯蘭黨所為,該黨受喀什市政協副主席阿布都力米提大毛拉經濟支持,他住在疏附縣克拉克蘇鄉,在喀什市辦實業、工廠、學校。學校名義上教阿拉伯語,還講天文、地理、沙特阿拉伯的瓦哈比思想。該校屬於政府「統招統分」。警方隨即關閉了其在喀什市的工廠和語言學校[6]。
評論
[編輯]1993年7月江澤民批示喀什6•17系列爆炸案,給自治區黨委書記宋漢良打電話:「不要光看到幾個暴力恐怖犯罪,要看到背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敵對勢力。對這股勢力要狠狠地打,不能手軟,手軟是沒有退路的。」為此中央對新疆派出一系列調查組。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国务院新闻办发文《“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 搜狐. [2020-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8).
- ^ 新疆和田一派出所遭袭. 鳳凰網. [2020-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05).
- ^ “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中国网,2002年1月21日. [2013年8月3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5月14日).
- ^ 恐怖分子罪行累累,网易,2009-07-07. [2013-0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7).
- ^ 南疆系列爆炸案偵察認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國刑事警察》1995年第02期
- ^ 新疆暴恐分子用人民币包裹SD卡传播极端思想. [2015-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