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華北局
外觀
機構概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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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構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地方局 |
授權法源 | 中國共產黨章程 |
中共中央華北局是負責華北地區的黨的領導機構。 [1]
1948年至1954年的華北局
[編輯]1948年5月9日,晉察冀中央局和晉冀魯豫中央局合併組建中共華北中央局。
- 第一書記劉少奇(中共中央工委書記兼)/薄一波(1949-1954)
- 第二書記薄一波/聶榮臻(1949—1953.6)/王從吾(1953.6—1954)
- 第三書記聶榮臻/劉瀾濤(1949—1953.6)/劉秀峰(1953.6—1953.9)。
- 第四書記張磐石(1953.6—1954)
- 副書記
常務委員:烏蘭夫(1952.5--1954.8)、張蘇(1953.7--1954.8)
- 委員有董必武、徐向前、彭真、滕代遠、黃敬等。
- 秘書長
- 副秘書長
- 組織部
- 宣傳部
- 政策研究室
- 社會部
- 城工部/城市工作委員會(48.7組建)/統戰部:部長/書記劉仁,委員楊英、蕭明、張秀岩、丘金、榮高棠。1948年1月,冀中區黨委城工部併入晉察冀中央局城工部,對外稱「華北建設公司」,駐滄縣韓盛莊。4月遷駐泊頭勝利街北頭。1948年5月,華北局成立,設城工部。7月又設華北局城工委員會。1948年秋冬,上海局平津工作委員會、山東分局渤海區黨委天津工作委員會(滄縣,書記傅文壇)、冀東區黨委城工部(唐伯負責,天津工委書記於文)都歸華北局城工委領導,但基層工作中保持原來的組織領導形式不變。楊英負責天津的城工。1948年12月華北局決定城工部機關六成被派往北平,四成被派往天津,參加平、津兩市的接管工作。12月15日凌晨,去北平的由劉仁帶隊,前往保定集中待命;去天津的由楊英、於致遠帶隊,到天津以西的勝芳鎮集中待命。
- 農村工作部(1952.8):
- 財經工作委員會(1951.1-1952.2)
- 工業部(1953.9-1954.8)
- 紀律檢查委員會(1949.10-1954.8)
- 宗教問題委員會(1951.2-1954.8)
- 保密委員會(1951.3-1954.8)
- 編制委員會(1951.6-1954.8)
- 新華社華北總分社
- 建設雜誌編輯室
- 婦女工作委員會(1952.2-1954.8)
- 企業委員會(1951.8-1954.8)
- 華北黨校
1948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復電華北局,任命黃克誠、黃敬、黃火青、許建國、張友漁、黃松齡、吳硯農、丘金、楊英等人為天津市委委員,黃克誠為書記,黃敬為第一副書記,黃火青為第二副書記;黃克誠、黃敬為天津市軍管會正副主任;黃敬為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長,張友漁為副市長。
1954年4月27日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關於撤銷大區一級黨政機構的決定取消華北局。
1960年至1966年的華北局
[編輯]1960年7月北戴河工作會議擬定恢復各中央局。1960年9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成立各中央局。1960年11月2日中共中央任命李雪峰為華北局第一書記。1961年1月18日,中共八屆九中全會批准了1960年9月中央政治局關於成立六個中央局的決定。
第一書記李雪峰兼北京軍區第一政委、第二書記烏蘭夫兼內蒙古區委第一書記、 第三書記林鐵兼河北省委第一書記。
書記處書記:
書記處候補書記:
此後陸續增補華北局書記處書記劉子厚(1961.9,河北省委書記處書記)、蘇謙益(1961.10,內蒙古區委書記)、池必卿(1961.10,山西省委書記處書記)、衛恆(1965.11,山西省委書記處書記,山西省長)、楊勇(1965.11,副總參謀長兼北京軍區司令員)、朱理治(1965.11-),候補書記黃志剛。1966年,華北局被取消。
- 辦公廳
- 組織部
- 宣傳部
- 計劃委員會
- 經濟委員會
- 農村工作辦公室
- 財貿工作辦公室
- 科委主任李華
參考文獻
[編輯]- ^ 葉永烈. 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 四川人民出版社、華夏出版社. 2013. ISBN 978-7-220-087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