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T.A Shirakawa/存檔9
注意:這裡是User:T.A Shirakawa的留言存檔。如需留言給我,請至User talk:T.A Shirakawa。
關於各新加坡專題分類存廢覆核請求
[編輯]並不是「繁簡轉換系統的問題以至於無法辨識」,而是因為Category:文件級新加坡條目在技術上顯示為「Category:文(兩格)件級新加坡條目」,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看我要到互助客棧提報了。--黃居士 (留言 | 參與專題) 2014年1月3日 (五) 13:10 (UTC)
T.A Shirakawa您好,我已在互助客棧提報此問題,只希望問題能修復。--黃居士 (留言 | 參與專題) 2014年1月3日 (五) 13:19 (UTC)
請協助處理
[編輯]用戶Yuanlinbridge屢次刪除本人留言,經說明和警告後無效,已提出破壞檢舉,請協助處理。--Howard61313(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13:52 (UTC)
另一項破壞
[編輯]感謝管理員處理匿名IP對台北捷運相關條目的破壞,但有件事我想提一下:2011年時的台灣捷運條目就已經被匿名IP以完全相同的模式破壞,而這些IP後來受到的封禁都長達數個月。既然這已經是累犯了,我也希望管理員能考慮比兩周更長的封禁,畢竟要是有人能持續在兩年來都存在這種破壞心態,如此的封禁期限將不足以遏止它。--Howard61313(留言) 2014年1月4日 (六) 14:44 (UTC)
回復通告
[編輯]可能要提醒該用戶先--❦‽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5日 (日) 04:29 (UTC)
Re: 關於Unblock-zh
[編輯]您好,在下也有些許COI,故雖有讀到郵件但並無回復。此外,在下認為這項事件可能確需行政員出面處理方為合適。祝安。--Jimmy Xu 論 2014年1月6日 (一) 10:19 (UTC)
User:Copyangry7fcvc是User:Copyangry7fcvc的傀儡?自相矛盾?--黃居士 (留言 | 參與專題) 2014年1月11日 (六) 11:27 (UTC)
--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 2014年1月16日 (四) 08:54 (UTC)
Re:關於Unblock-zh
[編輯]Hi,不好意思,我好象不在那個列表裡面。--木木 (發呆中) 2014年1月13日 (一) 14:55 (UTC)
Re:關於Unblock-zh
[編輯]據我所知是還在處理中,畢竟大家並不是專職人員,每個人的時間都不一樣,所以進度上可能無法如您所期待,另一方面,似乎對管理員們也是很棘手,有人因此受到極大的心理困擾與壓力,因為我沒有參與整個事件,所以無法瞭解全貌,如果爾後有相關情事,可以通知我,我看看是否能處理,謝謝--天上的雲彩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4年1月14日 (二) 06:34 (UTC)
回復通告
[編輯]Liangent(留言) 2014年1月16日 (四) 14:19 (UTC)
對周子儀封禁的疑問
[編輯]218.102.121.19的這個編輯本來就是破壞,周子儀將該破壞移除,所以請給出周子儀的其他不合理編輯,否則應該將該用戶解封。--GZWDer(留言) 2014年1月21日 (二) 07:06 (UTC)
臨時頁面
[編輯]主頁面已被刪除的臨時頁面,煩請管理員協助處理:轉型陷阱/temp、莊敬夫/temp、北益昌/temp、每周評論/temp。--Bnb674(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13:33 (UTC)
re:存廢覆核請求
[編輯]抱歉,我看好像沒有人處理,就想說撤回聲請應該也沒差,不好意思讓您編輯衝突。--Barmy old codger 2014年1月30日 (四) 14:47 (UTC)
感謝
[編輯]閣下您好:
感謝您對於WP:請求保護頁面本人多次重複申請的合併。關於您在是否解除用戶頁的永久半保護上的意見。本人已移步至互助客棧:方針討論。邀請您參加討論。
DGideas(留言) 2014年2月1日 (六) 08:42 (UTC)
請您能看看....
[編輯]在下有事尋求前輩的幫助,具體內容已發電郵,希望您能看看,感激不盡。-- ZLC. talk 2014年2月2日 (日) 12:59 (UTC)
好奇守望者愛孟的封禁
[編輯]好奇那個「維基百科以外的網站」是甚麼。能提供link嗎? 另:討論頁也要保護?--Temp3600(留言) 2014年2月3日 (一) 19:35 (UTC)
回復通告
[編輯]orz 又封了 "封禁申訴理由不成立,恢復無限期封禁"--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8日 (六) 04: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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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管理員星章 | |
閣下給予的充分解釋和警示當引以為鑑 SP RailwayGuest 2014年2月9日 (日) 06:27 (UTC) |
Talk:中字輩
[編輯]管理員您好,既然中字輩的條目已經恢復,是否能讓討論頁也恢復以觀看過往記錄?(剛剛看到被G15刪除,但一般用戶看不到內容.....),謝謝。--Boc 2014年2月20日 (四) 02:49 (UTC)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特別星章 | |
您於前段時間為上海社群提供了大力幫助,我謹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謝! 南瓜(留言) 2014年2月23日 (日) 09:35 (UTC) |
給您的星章!
[編輯]反破壞星章 | |
非常感謝在條目包伯·拉札添加半保護。 OnionBulb人肉翻譯機 留言⁄貢獻 2014年2月27日 (四) 07:16 (UTC) |
破壞報告
[編輯]歡迎到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宇生田廣數參與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4年3月3日 (一) 16:37 (UTC)
版主你好
[編輯]看看能否把[「後宮甄嬛傳 (電視劇)」的修訂歷史] 中 Skyfiler 的內容刪除. 1. 因他未曾參與過後宮甄嬛傳 (電視劇)的編輯工作, 未能理解以往編輯員辛苦創建. 2. 他的信譽也令人懷疑, 請看風水世家的修訂歷史, 他把很多內容沒理刪除了. 我和編員們也覺得他只是理論多多, 根本少接觸這方面的編輯工作. 我不是針對某編輯員, 我本是沉默編輯員, 但近期破壞帖子的實在太活躍, 眼看帖子被亂改和欺負其他編員(如多番退回別人的編輯)才看不過眼. 請體諒, 謝謝.--Pedrotangtang(留言) 2014年3月5日 (三) 05:59 (UTC)
- 反對樓上的說法。Skyfiler雖然要求嚴苛了一些,但是確實他是根據維基目前建立起來的條目規範而提出這些質疑的。他所指出的問題確實存在。另外我不覺得這是對條目的一種破壞,反而是激勵條目向更好的方向去改善。我們應該鼓勵並接受這些批評。謝謝。Dumbbirdvip(留言) 2014年3月6日 (四) 15:33 (UTC)
請求刪除管理員 (維基百科)的修訂版本
[編輯]我在此請求您刪除以上條目的版本30565178,請查看條目歷史,用戶Makerhino加入不當內容,後來我未發現而再作出一次編輯,才發現被破壞。之前的版本30564817已被某某未知的管理員/監督員刪除。後來想到,我作出的以上版本也含不當內容,故請求您刪除編輯內容。處理後請在維基百科:修訂版本刪除請求說明。謝謝!--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 2014年3月7日 (五) 12:06 (UTC)
回復前宜先考證「AC18型電動列車」與「滬地鐵13號線列車」之間的關係,所有來源都沒有提及此型號--Nivekin※請留言 2014年3月24日 (一) 05:45 (UTC)
re:抱歉
[編輯]您不說我還沒注意,反正也沒有實質性的傷害,請您不用放在心上。--Boc 2014年3月24日 (一) 16:56 (UTC)
您好!勞煩請閣下處理:
[編輯]勞煩請閣下處理: [1]謝謝!--User:galaxyharrylion
幽靈什麼的我看不見!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幽靈什麼的我看不見!」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06:51 (UTC)
台灣條目
[編輯]您好。注意到台灣條目首段綜述的最後一個paragraph(臺灣目前在國際社會上……早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但條目現時因其他紛爭而被保護。故請求管理員將這一段移除。—Snorri(留言) 2014年5月16日 (五) 01:28 (UTC)
給您的星章!
[編輯]反破壞星章 | |
感謝三位管理員Outlookxp、SElephant、T.A Shirakawa抵擋2014/5/26晚上的大規模破壞!不給剿滅他們不足以平民憤,最好能法辦他們!
管理員辛苦了! 源^茶 2014年5月26日 (一) 14:44 (UTC) |
您好,我記得財經 (雜誌)只是部分編輯版本有侵權嫌疑,而非自始侵權,只需隱藏部分歷史編輯版本即可,不必刪除整個條目,請您再檢查確認一次好嗎?謝謝。--Pengyanan(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3:47 (UTC)
- 謝謝恢復條目未侵權版本。另外,我好像不記得這個條目上有過侵權提刪模板,不知是不是提刪者忘了加了。無論如何,再次感謝您。--Pengyanan(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4:35 (UTC)
Es 母語使用者的分類
[編輯]看到你在存廢討論的發言。有必要說一下,目前系統使用的babel語言擴展,會自動生成簡體的語言分類,而且不支持繁簡自動轉換。所以刪除簡體版的分類頁,系統會不斷的重新建立,而且即使白紙保護也不行,因為是系統的機器賬戶創建,頁面保護管不到它。所以現在能做的就是刪除繁體的分類,同時報告bug--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5月30日 (五) 03:17 (UTC)
為什麼全保護之後還可以編輯?
請求在User:Acepatrick的編輯後加上:
王丹6月6日發表聲明,譴責中國官媒環球時報關於他試圖聯繫全能神教派,「在中國境內展開暴力抗議活動」的報導,是「純屬造謠」。環時稱王丹勾結全能神王丹譴責純屬造謠
- 已經成功修改--太刻薄(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10:59 (UTC)
一杯咖啡送給您!
[編輯]您好!因為一些因素(比如:我被提交了和守望者的CU),我很好奇守望者愛孟被封禁一事。守望者反覆在封禁申訴中說,您當初提出封禁的關鍵原因是微博,而微博不是他所為,所以他不該被封。所以我想請問一下,事實是否如此?當初閣下提出封禁的理由的確主要是因為微博嗎?如有打擾,深感抱歉。 I❤SH(留言) 2014年6月16日 (一) 08:28 (UTC) |
- 感謝您的回覆,算了事到如今再去糾結也於事無補了,總之善意敬告閣下,這件事情裏面水太深,閣下在以後執行此類封禁事宜還望慎重行事,勿要成為他人借用的「刀」,祝您生活愉快、編安。(我能夠繼承守望者愛孟的貢獻,也算一種補償吧,簽名也用他的了)-- 悍將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6月18日 (三) 05:34 (UTC)
回︰不好意思
[編輯]TA君,此話說來話長。「指引乃公認準則,編者應盡量遵循,唯應佐以常識判斷,亦容偶爾例外。」《方針與指引方針》從來維基方針及指引都無所謂強制遵從之理,只有通常遵循及盡量遵循。盡量遵循似乎不代表容許編者可以隨意選擇是否遵循,而須附以理據支持,須以理服人,方不至徒惹爭議。至於書生是否就有較高權力去闡釋方針指引,本人姑且不置可否,唯有所保留。
話回正傳,認同賢兄,的確刪除係最後手段。此前應有足夠溝通。不過,《關注度指引》致刪條文實有結構問題,以致問題頻生。若然問題確出於溝通不足,不如限制掛模板者必須同時留言詢問作者或創建久遠者亦應詢問近期主要編者,否則提案無效,以呼應《編輯守則》、《文明方針》及《禮儀指引》。此間有三十日,應足夠尋找來源及溝通清楚。不足亦可再延長期限。另外,若然作者未明關注度指引,提案者亦有責任解釋及述明最終後果。溝通不果則建議提交互助客棧。
Nivekin君只在盡力維持關注度系統,其亦願守規。見其提案前嘗尋其來源以歸其類,辨其需否提刪,則可悉一二。問題就應出於段一所述者,指引可例外,但何如例外?何以例外?何時例外?何文例外?而結案者行使酌情權時往往又無給予理由,致疑竇頻作。解釋以後或決定以後,疑錯誤闡釋而提交存廢覆核亦屬可接受,亦合《存廢覆核方針》。《存廢覆核方針》明定「……用戶可於以下情況提案︰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存廢討論的共識,或快速刪除提案的決定有誤……」。故此君述提案,本人都著手受理,正在此因。《存廢覆核方針》是為方針,理應通常遵行,本人未見例外不處理該等之理。--J.Wong 2014年6月25日 (三) 07:22 (UTC)
理解。當嘗試令其了解問題所在及知悉基金會決議。不過長遠而言,仍建議修訂《關注度指引》,以指引懸模者如何實踐行為指引及基金會決議。猶存廢議提案亦須發函通知作者,此後可見相關爭議大減。未知君意下如何?--J.Wong 2014年6月26日 (四) 11:16 (UTC)
有勞。需協助之處,不妨直言。--J.Wong 2014年6月27日 (五) 00:32 (UTC)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管理員星章 | |
來給前輩請安。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22日 (二) 07:54 (UTC) |
中華民國條目
[編輯]一群非台灣人又在想要所謂「解決」ROC(TW)條目的問題,我認為這樣子做喧賓奪主,還望台灣用戶可以加入討論並關注[2]。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8日 (五) 01:36 (UTC)
回復通告
[編輯]請求閣下前往證實。今年年初,守望者愛孟封禁案中,您的確有要求烏拉跨氪避嫌封禁申訴的事實。--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1:50 (UTC)
請關注近期的管理員罷免投票
[編輯]請關注烏拉跨氪的罷免投票,請對管理員罷免投票的內容關注,及公正地發表自己的意見。--七海花音(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04:07 (UTC)
行政員提名
[編輯]因你貢獻頗豐,故提名你為行政員。
模板: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
[編輯]你好!此模板發生了編輯戰,請求臨時全保護至[3],謝謝!--Fxqf(留言) 2014年11月27日 (四) 14:13 (UTC)
- 非常感謝!--Fxqf(留言) 2014年11月27日 (四) 14:18 (UTC)
請求處理人身攻擊投訴個案
[編輯]白河仁兄您好!未知最近為何當前的破壞個案存量積壓嚴重,管理員都忙不過來,特此直接通報請求處理結案(摘自當前的破壞):
「請參考User talk:SiuMai,此用戶於今年四度在其編輯摘要中侮辱本人為「K9」(此連結及相關條目由其創建,意思明顯),先於三月十日及十月廿九日各發生了一次,不過在警告後均告停止。然而,今日卻是兩度人身攻擊,第二次發生於被警告後,仍然繼續。根據維基百科:不要人身攻擊方針,「如果某個用戶多次對其他人進行攻擊,那麼就會被封禁。特別是具辱罵性的編輯動作。」上述行為已經是附合上述形容,敬請管理員維護維基百科之價值以及方針,並且保護本人作為維基人應該獲得之基本尊重以及權利,萬分感謝。發現人:CVS(留言) 2014年11月27日 (四) 07:25 (UTC)」
多謝關注及處理,萬分感謝!CVS(留言) 2014年11月28日 (五) 22:18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你好!此條目引言部分發生了編輯戰。我於近日翻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英文版的引言。用戶:Ycq2014在近期編輯中反覆對新的引言作了修改,有的修改欠妥當,比如直接刪除引言,比如刪除第一段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為其一部分的文字,並且將中國行政區劃移動第二段,改變了原文結構,原文每個段落都是有主題的,依次為政治、地理、歷史、經濟和其他,現在變得亂七八糟了。我認為在首段提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為其一部分並無不妥,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已有《反分裂國家法》,而並不是我毫無根據的捏造。閣下可以參考中華民國引言部分第三段首句「中華民國政府多次主張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而擁有「中國」之主權,這包括過去所統治的中國大陸地區」,其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引言加入一句關於台灣的主張並無問題。
我認為Ycq2014的行為已不是正常的編輯行為,而是破壞。我請求對Ycq2014採取封禁,或者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引言不被無理由無根據破壞。且恢復引言部分至33494752版本。--Fxqf(留言) 2014年12月3日 (三) 19:39 (UTC)
有關臺大醫院器官捐贈移植程序爭議
[編輯]原本發生編輯戰原因為臺灣選舉,現選舉已結束,各有關選舉之條目已逐漸回歸正常編輯,但臺大醫院器官捐贈移植程序爭議因先前原因停止編輯,現原因已消除可否提前解禁,回歸正常編輯水麒麟(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09: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