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動車組動車
外觀
不宜合併
[編輯]- 「動車」是一種鐵路車輛,而「動力分布式(動力分散式)」是一種列車動力分布方式,顯然不能合併在一起。
- 另外,這一詞條內容的錯誤很多,建議修正。
——Typhoon wolf (留言) 2009年8月11日 (二) 13:56 (UTC)
那麼,算不算已達成共識,可移除合併模板?--210.6.210.167 2009年8月29日 (六) 13:12 (UTC)
- 再加我一票吧:應按日語版修正內容,不應合併—Altt311 (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13:16 (UTC)
- 我建議「動車」合併到「動力分散式」的原因是一組動力分散式車組包含動車、拖車、和電源車,缺一整組車組都不能自行運作。就廣義而言,所有含有牽引馬達的鐵路車輛都可以叫做「動車」,但此詞只在形容動力分散式車組組成時才用到。—Will74205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7:14 (UTC)
- 按日語版的內容,是有單輛電動車的,但只限二戰前。此外,日語版的「動車」的內容也包括動車單元的編組方式,這個就是我認為可以補充的地方(要我補充也可以,但是需要點時間……)。另外提醒一點,動力分散式是可以不包括拖車的(如新幹線0系的全動車編組)。—Altt311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7:34 (UTC)
- 您說的單輛即可運作的鐵路車輛,如臺鐵的DR1000,比較像英文的「railcar」,不曉得中文是否已有同義詞,或「動車」可以視為「railcar」的中文同義詞?—Will74205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9:50 (UTC)
-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0:26 (UTC)
- 您說的單輛即可運作的鐵路車輛,如臺鐵的DR1000,比較像英文的「railcar」,不曉得中文是否已有同義詞,或「動車」可以視為「railcar」的中文同義詞?—Will74205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9:50 (UTC)
- 按日語版的內容,是有單輛電動車的,但只限二戰前。此外,日語版的「動車」的內容也包括動車單元的編組方式,這個就是我認為可以補充的地方(要我補充也可以,但是需要點時間……)。另外提醒一點,動力分散式是可以不包括拖車的(如新幹線0系的全動車編組)。—Altt311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7:34 (UTC)
動車是是en:Power car,動力分散式可是en:Multiple unit哦(肯定不應作「動力分散方式」嗎?)--210.6.97.92 2009年10月18日 (日) 08:18 (UTC)
我對「動車」、「動力分布」、「動力分散」的理解
[編輯]我來自中國大陸,以下為個人理解。但我不排斥其他地域的理解方式,如有,請補充。
「動車」
[編輯]「動車」是專有名詞,指某一類鐵路車輛。
「動力分布」
[編輯]「動力分布」是組合名詞,意為動軸在列車中的排布方式。
- 持相同意見。——Alancrh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10:34 (UTC)
「動力分散」
[編輯]「動力分散」是一種具體的動力排布方式,指列車中的動軸承擔列車總重的1/3或更多。 ——Typhoon wolf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10:21 (UTC) 不好意思,沒想到這麼快就有回覆。其實這個意思沒發表完整,我還在整理中。 ——Typhoon wolf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10:38 (UTC)
(重新組織)我對「動車」、「動力分布」、「動力分散」的理解
[編輯]- 以下為個人理解。我來自中國大陸,但我不排斥其他地域的理解方式,如有,請補充。
「動車」
[編輯]- 「動車」是專有名詞,指某一類鐵路車輛。而這個名詞在中國大陸有以下兩個含義:
為動車組提供運營動力的車輛
[編輯]- 與之相對的是拖車。
自帶動力且自承載載荷的車輛
[編輯]- 中國大陸以外的地區廣泛存在這種單節運營的動車,即一列火車中僅有一節車廂。有些地方可能會稱之為鐵路巴士。
- 事實上,中國大陸也有這樣的車,但很少出現在公眾視野中。這類車輛在中國大陸一般被稱作「重型軌道車」,多用於工程施工,偶爾用於路內職工通勤。也有幾輛(而不是幾列/幾種型號)專門生產的公務車。
「動力分布」
[編輯]「動力分布」是組合名詞,意為動軸在列車中的排布方式。具體來說,它可能包含「動力集中」、「動力分散」和「分布式」。
「動力分散」
[編輯]解釋1
[編輯]- 列車中有多節車廂帶動力。
- 這個概念最早來源於類似地鐵的列車,即動力不局限於車頭上。客觀上造成帶動力的車廂和不帶動力的車廂按一定比例交錯排布,或者所有車廂均有動力。
- 這個解釋比較通俗易懂。
解釋2
[編輯]- 列車中的動軸承載列車1/3或更多的重量。
- 從實際牽引效果來看,這個解釋可能更接近事物的本來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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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很多時候和第二種解釋並不衝突。然而我見過兩個特殊而極端的例子:
- 中國大陸的276噸[Co-Co]x2機車拉兩三節50噸客車跑通勤,按照第一種解釋屬於動力集中,按照第二種解釋卻屬於動力分散。
- 台鐵有一種電聯車(在條目「單元式組合列車」的討論頁中出現過),單位編組5節,每節都載客,但只有第二節提供動力;兩列可以重聯成10節編組。按照第一種解釋,這個10節編組屬於動力分散,但一算軸重比卻是動力集中。
- 我個人更傾向於第二個解釋。
「動力集中」
[編輯]- 參考上一條。
「分布式」
[編輯]- 這個的解釋倒真正是「列車中的動力不集中在一處,而是分布在多處」,但卻不一定等同於「動力分散」。
- 一般的地鐵列車顯然屬於這種模式,即既是「分布式」又是「動力分散」。
- 大秦鐵路[機車]+[車廂1]+……+[車廂100]+[機車]+[機車]+[車廂101]+……+[車廂200]+[機車]模式的2萬噸煤列也是「分布式」,按軸重比一算卻是「動力集中」。
——Typhoon wolf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11:20 (UTC)
我同意將此條目移至動力分散式列車
[編輯]- 動力分散式列車和動車是不同的概念,我想此處不必再區分了。
- 動車是與拖車相對的概念,都只在談到動車組或動力分散式列車時才有意義。
- 我認為關於動車的內容應放在動車組或動力分散式列車的條目下作為內容擴充。
- 舉個例子,除了動車和拖車外,還有動軸和拖軸的概念。例如CRH5型列車有動車有拖車,其中動車有兩根動軸兩根拖軸。我們不必將動軸與拖軸也分列單獨條目吧?
- 我認為動力分散式條目名稱應改成動力分散式列車。
- 確有人將動車視為動車組的簡稱,但這是不準確的。
- 一些其他形式的電動力軌道車常有專門名稱,我想常人也不會與動車概念混淆,雖然在技術上此類車輛確有相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