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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中華民國—美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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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為「臺灣與美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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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但刪去非中華民國台灣時期的內容。--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5年6月3日 (三) 04:21 (UTC)[回覆]

(*)提醒:詳細討論請見Template_talk:中華民國外交#建議統一由臺灣與XX關係代替中華民國-XX關係。--Matt Smith留言2015年6月4日 (四) 10:35 (UTC)[回覆]

多此一舉的時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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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抽到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來看時,發現一個描述國家地區間交往關係的條目,條目導語卻發現一個有點格格不入的時區差信息。之後抽了一下中華民國相似的條目每個大州抽了一個來看,發現都有。然後對比其他一些類似性質條目的,例如:瑞典-美國關係亞美尼亞-美國關係中日關係中澳關係,都沒類似的描述。是不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地區間交往關係性質條目都強制要求有時區差信息,作為一個特立獨行的「鶴」;還是根本其他條目漏了這個,需要逐個補回?——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19日 (四) 07:03 (UTC)[回覆]

@Tp0910Howard61313BillytanghhArthur011LHD:求熟悉這個性質的編輯解答一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19日 (四) 07:09 (UTC)[回覆]
我也認為時區沒有必要。順便召喚@CarrotkitOwennson,您們的意見如何?--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5年11月19日 (四) 07:10 (UTC)[回覆]
時區沒必要+1,和「交往關係」幾乎扯不上關係,順著下去要不要順便介紹地質和氣候差異、太陽幾點下山、小費制度?--LHD留言2015年11月19日 (四) 07:27 (UTC)[回覆]
根本無必要,想必是用來充數的。--堅決反對恐怖主義的Carrotkit 2015年11月19日 (四) 07:48 (UTC)[回覆]
時區並沒有必要加,因為這在雙邊關係當中關係不大。可是之前引起爭議的兩國國情比較表格當中卻包含了這個元素。--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1月19日 (四) 09:54 (UTC)[回覆]
隨便怎麼解讀,反正我創建編輯過的條目,我還是會加,要刪隨你。那個誰,說我是拿來充數的,你可以看一下我創建或編輯過的中華民國「非邦交國關係」條目,我自認認真,尤其是與重要關係國被忽略的經濟一項。那個誰,說什麼太陽下山、給小費,記得你之前說過要注意語氣,如今看你也不過如此,口出諷刺何必呢,你要不也約束一下說我充數的誰。--Tp0910留言2015年11月19日 (四) 10:58 (UTC)[回覆]
請問此話是甚麼意思?現在不許批評嗎?--堅決反對恐怖主義的Carrotkit 2015年11月19日 (四) 11:01 (UTC)[回覆]
你說話的方式是出了名的,無須我多言。堅決反對恐怖主義,這句回給你。--Tp0910留言2015年11月19日 (四) 11:02 (UTC)[回覆]
我懶得回話了,是非自有公論。--堅決反對恐怖主義的Carrotkit 2015年11月19日 (四) 11:04 (UTC)[回覆]
我用幾個同樣無關「交往關係」的例子作反詰,加強我表達「時區無關交往關係」,「無關就無必要」,關「諷刺」什麼事?現在不是就事論事「關聯性」、「必要性」嗎?您堅持有關有必要而不同意我的類比就直接以理反駁指出關鍵差別就好啦,真要說起來太陽下山時間和時區超有關係的不是嗎(時區和緯度的雙重因素)?--LHD留言2015年11月19日 (四) 12:30 (UTC)[回覆]
多此一舉!差幾個小時在個別國家條目可以查詢並自行計算,沒必要在此寫出來。-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11月19日 (四) 11:26 (UTC)[回覆]
也就是時區差實際上並不是這類條目所必須的內容,實際上刪掉不是問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19日 (四) 11:48 (UTC)[回覆]
@cwek君:依據「要刪請便」這句話,我認為刪掉確實不是問題了。—Howard61313留言2015年11月19日 (二) 11:50 (UTC)[回覆]
我之前試過了,只是對方會回退,然後演變成編輯戰?還是玩所有權占據?——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19日 (四) 11:56 (UTC)[回覆]
出於善意推定原則,我願意相信對方之後不會再繼續回退。但如果他真的回退,那他在眾人眼中就會變成自相矛盾的人了,因為他明確表示「要刪請便」,回退的話可是會自打嘴巴啊。—Howard61313留言2015年11月19日 (二) 12:03 (UTC)[回覆]
我信。——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19日 (四) 13:16 (UTC)[回覆]
Special:Diff/37932707。--堅決反對恐怖主義的Carrotkit 2015年11月19日 (四) 13:19 (UTC)[回覆]
我才剛完成新條目,時差就被某人給刪了,別這麼猴急好嗎,過一天再刪行不?--Tp0910留言2015年11月19日 (四) 13:22 (UTC)[回覆]
晚安,明天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19日 (四) 13:40 (UTC)[回覆]

「剛完成新條目」並不是阻止他人刪除時差資料的合理理據,這明顯違反了維基祖訓。而且這和甚麼「猴急」沒關係,反而能看出他們對維基百科的關心。雖然我偏向相信回退雙方都有意氣用事。--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1月19日 (四) 13:43 (UTC)[回覆]

事有輕重緩急,更何況加入時差有違反方針嗎?只是宜不宜的問題,自由心證罷了。--Tp0910留言2015年11月19日 (四) 13:55 (UTC)[回覆]
呵呵,那個堅決反對恐怖主義的誰,還真是幼稚,就是有這種無聊到讓人覺得可憐的人。這種行為簡直跟新手沒兩樣,除了學識之外,涵養也應當加強。--Tp0910留言2015年11月19日 (四) 14:59 (UTC)[回覆]
我還是覺得不該加,時差這種可以輕易查到的資訊幾乎算是瑣碎的,您何不比較兩國面積、人口、人口密度各差幾倍呢?但這也是瑣碎的。-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11月19日 (四) 15:23 (UTC)[回覆]
並不是加入時差資料違反方針(以前雖然在雙邊關係條目加入國情比較表格也引起很大的爭議,不過並沒有違反方針),而是建議其他用戶在一天後再回退這樣有問題,我覺得這是變相勸阻別人刪除時差資料,而祖訓列明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有編輯條目的權利(當然這項編輯不恰當的話其他用戶也有回退的權力),輕重緩急反而並不是一個考慮。至於有沒有必要,我個人就認為沒必要,上面也有其他編輯覺得不必要,我們都提出了自己的理據。這個自理吧。另外他人的處事態度有問題,你也用不著以這種不留情面的方法開刷,當心那人說你不文明。所以我才說大家都有意氣用事。--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1月19日 (四) 15:25 (UTC)[回覆]
換句話說,就是明天以後就可以刪的意思,沒錯吧。這跟之前我遭遇到的回退相比,算有點讓步了。—Howard61313留言2015年11月19日 (二) 15:44 (UTC)[回覆]
@Carrotkit:←可以請他代勞,因為他堅決反對恐怖主義,是正義的化身。--Tp0910留言2015年11月19日 (四) 16:53 (UTC)[回覆]
噢,過獎了。--堅決反對恐怖主義的Carrotkit 2015年11月19日 (四) 16:56 (UTC)[回覆]
剛用WP:AWB移除了時差信息了。--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5年11月20日 (五) 06:55 (UTC)[回覆]
有沒有都沒差。--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5年11月20日 (五) 07:54 (UTC)[回覆]

建議改寫或移除有違WP:NPOVWP:V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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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簡介中有以下兩段敘述:

鑒於這兩段敘述是以部份政黨的觀點「臺灣就是中華民國」寫成的,而且也缺乏來源,有違方針「中立的觀點」和「可供查證」,敝人建議改寫或移除這兩段。請問有沒有用戶有其他意見?--Matt Smith留言2016年2月16日 (二) 02:27 (UTC)[回覆]

若無用戶反對,敝人將移除這兩段。--Matt Smith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4:13 (UTC)[回覆]

我反對。但可將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刪去,其餘的我看不出有何違背?反對刪除但可修飾。--Tp0910留言2016年2月19日 (五) 16:33 (UTC)[回覆]
那麼請閣下先找出來源。--Matt Smith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02:13 (UTC)[回覆]

(!)意見首先說明,我充分理解和尊重閣下的想法意見,只是對於完全刪除此段落不表認同。其次,就算我列出一項來源,大概也會認為那是部分立場的觀點而否決甚至列出十項相反的來源。因此,在像這種「無定論、爭議中,不是非黑即白」的問題,就算提出來源也無法讓大多數人滿意接受。

我提出保留該段落,並在其後加以注釋說明不同的觀點,求同存異,讓大家瞭解這是有爭議的,也能對此問題加以思考,而非接收或拒絕單一觀點,比單純刪除來得有意義。注釋內文只是範例,我對於注釋正式的內文不加干涉。現將其「自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之後的雙邊關係,也被稱為臺美關係,以區別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外交關係。」移至第二段,將「由於美國對於中華民國在政治經濟軍事上的高度重要性,被中華民國政府視作外交工作的重點。」移至第一段。

說明一:自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之後的雙邊關係,也被稱為臺美關係,以區別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外交關係。美國政府對於中華民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三邊關係,主要是依據「一法三報」,即華府臺北的《台灣關係法》、及華府-北京之間的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為原則。[註 1]

  1. ^ 對於前述段落,持臺灣地位未定論臺灣不屬於中華民國者,表示不予認同。


說明二:自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之後的雙邊關係,也被稱為臺美關係,以區別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外交關係。美國政府對於中華民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三邊關係,主要是依據「一法三報」,即華府臺北的《台灣關係法》、及華府-北京之間的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為原則。[a]

  1. ^ 對於前述段落,持臺灣地位未定論臺灣不屬於中華民國者,表示不予認同。


說明三:自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之後的雙邊關係,也被稱為臺美關係,以區別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外交關係。美國政府對於中華民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三邊關係,主要是依據「一法三報」,即華府臺北的《台灣關係法》、及華府-北京之間的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為原則。但對於持臺灣地位未定論臺灣不屬於中華民國者,表示不予認同。--Tp0910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08:47 (UTC)←補簽名[回覆]

請問為何要以「認為臺灣等於中華民國」的觀點為優先呢?為何不以「認為臺灣不等於中華民國」的觀點為優先?既然無論以哪個觀點為優先都有失中立,最好的方法就是完全不寫。何況這些內容也沒有來源,打從一開始就不應出現。--Matt Smith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07:31 (UTC)[回覆]
好吧,退一步海闊天空,也算對維基百科的編輯和諧做出一點點貢獻,其他的我就不多說了,多說也無益。預祝元宵節愉快。--Tp0910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08:47 (UTC)[回覆]
謝謝閣下的理解。--Matt Smith留言2016年2月21日 (日) 09:09 (UTC)[回覆]

過度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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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日後)將1949年遷臺至今過度細節的內容移至臺灣與美國關係史戰後時期部分。--Tp0910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16:44 (UTC)[回覆]

台/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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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0910讀者不應被強迫閱讀某一種字。閣下藉由{{noteTA}}將「台」轉換為自己偏好的「臺」,敝人認為不妥。而且那樣做還會導致其他用戶新加入的「台」都一起被轉換,顯然不公平。--Matt Smith留言2020年11月11日 (三) 14:40 (UTC)[回覆]

  • 在回退時已說明(閣下不也「強迫」我回應嗎?)。若不能強迫讀者閱讀某一種字,那是否可以強迫讀者看兩種字?若我直接將用戶編輯的「台」更改為「臺」才是不尊重,我使用{{noteTA}}是讓其版面的文字流暢,而不是正俗混雜,如此而已。此外,我常見閣下以此理由移除多個條目的「台」「臺」轉換,由於不是我的關注或主編,因此尊重閣下的舉動。這就是我全部的回應。--Tp0910留言2020年11月12日 (四) 14:47 (UTC)[回覆]
閣下是爭執的其中一方,本來就有責任回應。而且敝人在這裡還額外提到其他用戶新加入的「台」也會一起被轉換,請先回應這一點。--Matt Smith留言2020年11月12日 (四) 15:23 (UTC)[回覆]
  • 我說過了「我使用{{noteTA}}是讓其版面的文字流暢,而不是正俗混雜,如此而已。」且我沒有更動其他用戶新加入的「台」,在編輯欄裡正俗混雜,我沒意見,也絕對尊重,就像我尊重閣下在其他條目的舉動。謝謝。--Tp0910留言2020年11月12日 (四) 15:36 (UTC)[回覆]
但是其他用戶新加入的「台」也會被{{noteTA}}一起轉換成閣下偏好的「臺」,敝人認為這樣不公平。--Matt Smith留言2020年11月13日 (五) 00:41 (UTC)[回覆]
  • Vladimir Putin,有譯為「普丁」、「蒲亭」、「普欽」,但條目統一稱「普丁」;Mike Pompeo,有譯為「蓬佩奧」、「龐培歐」、「龐皮歐」,但條目統一稱「龐培歐」;維基百科的地區詞轉換也是用「臺灣正體」,這樣是否強迫讀者閱讀某一種譯名,不公平呢?--Tp0910留言2020年11月13日 (五) 19:23 (UTC)[回覆]
那個地區詞轉換是用戶喜好設定的選項,不是條目裡的內容,敝人暫時不管。敝人說的是將其他用戶新加入條目的「台」也一併轉換是不公平的。--Matt Smith留言2020年11月14日 (六) 00:25 (UTC)[回覆]
  • 當然是條目裡的內容,臺灣讀者、編者應該是選擇「臺灣正體」吧?且同樣將用戶的編輯一併轉換。閣下所言「讀者不應被強迫閱讀某一種字」、「將其他用戶新加入條目的「台」也一併轉換是不公平的」皆是假設性問題。我再次重申「我使用{{noteTA}}是讓其版面的文字流暢,而不是正俗混雜,如此而已。」且我沒有更動其他用戶新加入的「台」,在編輯欄裡正俗混雜,我沒意見,也絕對尊重,就像我尊重閣下在其他條目的舉動。再次謝謝。--Tp0910留言2020年11月14日 (六) 12:52 (UTC)[回覆]
那個用戶喜好設定的選項並不影響條目裡的「台/臺」,閣下舉例該設定沒有意義。另外,沒有方針或指引規定條目應該使用{{noteTA}}統一字體。--Matt Smith留言2020年11月14日 (六) 13:24 (UTC)[回覆]
沒有人建議「將{{noteTA}}模板功能取消」,那是閣下的假設性問題。--Matt Smith留言2020年11月14日 (六) 14:0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