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梅竹賽
民國58年(1969年)己酉梅竹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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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幕日期 | 1969年3月8日 | ||
閉幕日期 | 1969年3月16日 | ||
總錦標 | 國立清華大學 | ||
比數 (清大–交大) | 10:4 | ||
項目數 | 14(正式賽) | ||
主辦 | 國立交通大學 | ||
協辦 | 國立清華大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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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8年(1969年)己酉梅竹賽為首屆國立清華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之間的梅竹賽,由國立交通大學主辦,國立清華大學協辦。賽事結果,國立清華大學以7比4取得本屆賽事總錦標。本屆梅竹賽計有男籃、女籃、男排、桌球、羽球、棒球、網球、圍棋、象棋、橋藝、足球等11個項目[註 1],其中交大在羽球、網球、橋藝、足球等4項目獲勝,清大在男籃、女籃、男排、桌球、棒球、圍棋、象棋等7項目獲勝。[2]
民國57年(1968年)12月7日,兩校代表於交大實驗館105室舉行座談會,雙方一致同意於57年學年度下學期舉辦第一屆梅竹賽;同年12月23日兩校代表於清華百齡堂舉行梅竹賽第一籌備會議,會中並擲幣並決定梅竹次序;民國58年(1969年)3月8號在交大博愛校區圖書館二樓,由兩校總教官主持開幕,比賽日期為3月8日至3月16日,共計9天。[3]
梅竹賽起源
[編輯]民國50年代(1960年代),清華大學與交通大學在臺復校後,因兩校校地位置相鄰、學生人數相近,且科系均以理工為主,因此往來頻繁,常在校際的比賽中碰面。民國55年(1966年),兩校曾舉辦過技藝對抗賽。民國57年(1968年),時任交大活動中心總幹事的錢鋒獲得學校支持,開始籌備一個由清大與交大學生參與的大型競技活動。當時錢鋒找上清大的徐範,商議舉辦一個可以延續的大型比賽,後獲得兩校正面迴響。[1]
57學年度寒假結束後,兩方積極籌畫舉辦比賽,關於比賽的名稱,起初將兩校名稱排列組合一番,但沒有滿意的名稱,後來清大提議校內有紀念梅貽琦校長的梅園,可以用「梅」作為代表字;交大則有紀念淩竹銘校長的竹銘館,可以用「竹」作為代表字。關於名稱要定為「梅竹」或「竹梅」,在典故中有「松竹梅」是竹在前,但有「青梅竹馬」是梅在前,後清大張致一教授提議以擲硬幣決定,當時一元硬幣一面圖案是梅花,另一面則是蝴蝶蘭,若出現蝴蝶蘭為「竹梅」,若出現梅花為「梅竹」,擲硬幣結果出現梅花,因而定名為「梅竹賽」。[1]
因應賽事舉辦,籌委會在兩校徵求梅竹總錦標的設計,後來考量兩校學生均為理工科系背景,於是至臺北有藝術科系的大學去徵求設計圖,由師範大學學生的設計入選。後交大籌委會主委李崇山,拿著設計圖至臺北市延平北路的榮安銀樓委託製作「梅竹總錦標」獎座。[1]
賽事結果
[編輯]正式賽
[編輯]項目 | 比賽日期 | 勝隊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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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籃 | 清大 | ||
女籃 | 清大 | ||
男排 | 清大 | ||
桌球 | 清大 | ||
羽球 | 交大 | ||
棒球 | 清大 | ||
網球 | 交大 | ||
圍棋 | 清大 | ||
象棋 | 清大 | ||
橋藝 | 交大 | ||
足球 | 交大 | ||
總錦標 | 清大 | 清大以10:4取得本屆賽事總錦標[註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