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1824年美國總統選舉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1824年美國總統選舉

← 1820 1824年10月26日-12月2日 1828 →
 
獲提名人 約翰·昆西·亞當斯 安德魯·傑克遜
政黨 民主共和黨 民主共和黨
家鄉州 馬薩諸塞州 田納西州
競選搭檔 約翰·C·卡爾霍恩 約翰·C·卡爾霍恩
選舉人票 84 99
勝出州/省 7(選舉人)
13(眾議院)
12(選舉人)
7(眾議院)
民選得票 113,122 151,271
得票率 43.6% 56.0%

 
獲提名人 威廉·H·克勞福德 亨利·克萊
政黨 民主共和黨 民主共和黨
家鄉州 佐治亞州 肯塔基州
競選搭檔 納撒尼爾·梅肯 南森·桑福德英語Nathan Sanford
選舉人票 41 37
勝出州/省 2(選舉人)
4(眾議院)
3(選舉人)
民選得票 40,856 47,531
得票率 11.2% 13.0%

總統選舉結果地圖藍色代表傑克遜獲勝的州,綠色代表亞當斯獲勝的州,橙色代表克勞福德獲勝的州,淺黃色代表克萊獲勝的州。圖中的數字表示分配給每個州的選舉人票數。

選前總統

詹姆斯·門羅
民主共和黨

當選總統

約翰·昆西·亞當斯
民主共和黨

1824年美國總統選舉在1824年10月26日至1824年12月2日舉行。約翰·昆西·亞當斯在1825年2月9日最終當選為第6任美國總統,但亞當斯並不是當時得票最多的總統候選人,當時安德魯·傑克遜得票最多卻沒有當選,因為根據美國憲法第十二修正案,只有競選人贏得絕對多數選舉人團票才可以當選,但當時四位候選人沒有一人票數過半。因此依憲法規定交付眾議院,由代表24個州多數黨的24名眾議員,針對選舉人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選人進行權變選舉,結果亞當斯獲得13票,超前傑克遜的7票、庫勞福德的4票,使亞當斯當選總統。[1][2]是次選舉,成為在憲法第十二修正案通過以後,唯一一個總統由眾議院投票產生的選舉。

本次選舉背景與原因

[編輯]

美國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

[編輯]

美國憲法第十二修正案對於憲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三節中有關美國總統和副總統的選舉事項作出了重大修正。該修正案由國會於1803年12月9日提出,並且於1804年6月15日被國家立法機關批准。[3][4]

第十二修正案對美國總統和副總統選舉的具體程序作了更改,但並沒有改變選舉人團在這一程序中的地位。根據第十二修正案,選舉人需要對總統和副總統人選分開進行投票,而不是只是投兩票來選擇總統。同時修正案中的居住地條款也規定,一位選舉人投票支持的總統和副總統人選中,至少要有一位是(可以兩位都是)不同州的居民。修正案還明確規定「依憲法無資格擔任總統的人,也無資格擔任合眾國副總統」。

第十二修正案規定,一個人如果要被選為總統或副總統,仍然需要獲得多數票。當沒有任何人贏得多數票時,由眾議院(各州投票選出、與原程序有着相同法定人數要求)負責選出一個總統。修正前,眾議院需要從得票最高的五位候選人中選出這位總統。第十二條修正案之後的選舉中,眾議院需要從得票最高的三位候選人中選出這位總統。

從1804年的選舉開始,每次的總統選舉都按照第十二條修正案的要求進行。從那時起,只有一次由眾議院選擇總統,即1824年總統選舉。

第一政黨系統

[編輯]

1792年到1824年美國的政黨系統被其政治學家和歷史學家稱為第一政黨體系(First Party System)。

它的特點在於,兩個國家級政黨——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創建的聯邦黨托馬斯·傑斐遜詹姆斯·麥迪遜組建的民主共和黨——競爭搶奪對總統職位、議會席位和國家實際事務的控制權。1800年前,聯邦黨占優勢;1800年之後,民主共和黨占優勢。

聯邦黨獲得許多商界人士支持,而民主共和黨獲得了許多農民的支持。

第一政黨系統建立在拿破崙戰爭勝利和1812年戰爭的協商解決後。人們對於聯邦黨意圖再次引入貴族政治的恐懼消失了。因此,詹姆斯·門羅領導下的「感覺良好的時代」替代了1816年第一政黨系統下的高壓政治時代。雖然個人政治和派系紛爭時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但是美國人不再以政黨為標準劃分並且認識自我了。[5]

在「感覺良好的時代」期間,隨着聯邦黨的衰落和民主共和黨的內部分歧,第一政黨制度瓦解了。

聯邦黨

[編輯]

聯邦黨是美國第一個政黨,存在於1790年到1816年的第一政黨體系時代,並且持續影響到19世紀20年代。聯邦黨對於聯邦政府的控制在1801年結束。

該黨由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成立。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在喬治·華盛頓的第一任期期間獲取了來自城市銀行家和商人對其財經政策的支持。這些支持財經穩定和國家主義政府的人發展成了聯邦黨。

美國唯一一個成為總統的聯邦黨人是約翰·亞當斯;儘管喬治·華盛頓支持聯邦黨提出的一些計劃,他在任總統期間一直保持無黨派身份。[6]

聯邦黨的政策,是計劃要成立一個國家銀行,確立關稅以及建立和英國的良好關係。漢密爾頓創造出了「默示權力」這一概念,並且成功地說明了這一概念對美國憲法進行的新闡釋是完全可行的。

他們的政治對手是由托馬斯·傑佛遜詹姆斯·麥迪遜領導的民主共和黨。民主共和黨譴責了聯邦黨的大多數政策,特別是對於銀行和默示權力。他們激烈地攻擊了《傑伊條約》,認為它是將共和政體的價值出賣給英國君主制的表現。然而,《傑伊條約》通過了,並且實際上聯邦黨贏得了18世紀90年代最主要的立法之爭。他們在美國的部分城市以及新英格蘭地區都有堅實的基礎。

而民主共和黨,作為立足南方農村地區的政黨,於1800年在激烈爭奪後贏得了選舉。

從此以後,聯邦黨人再也沒能奪回權力。他們通過對1812年戰爭的激烈反對,贏回了一些力量;但在1815年美國進入「感覺良好的時代」後,他們的影響力幾乎完全消失。[7]

民主共和黨

[編輯]

民主共和黨是美國建國早期的一個政黨。由托馬斯·傑斐遜詹姆斯·麥迪遜在1790年代創建。民主共和黨的對立政黨是聯邦黨。與聯邦黨相比,民主共和黨更強調各州的權力,並且重視自耕農的權益,反對君主主義。主要支持地區是西部和南部。民主共和黨可被視為今日美國兩大黨派中民主黨的前身。

1816年到1824年間,由於聯邦黨的衰落,民主共和黨一黨獨大,形成了美國歷史上的「和諧時期」。但民主共和黨在黨內已經出現了兩個派別:一派是代表北部和中部工商業者的民主共和黨人;另一派就是代表南部種植園主的民主共和黨人。

1820年總統選舉

[編輯]

1820年前,儘管一黨政治仍在延續(此時期被稱為「感覺良好的年代」),在1820年選舉期間,嚴重的問題出現了。美國在1819年的經濟恐慌後經歷了普遍的經濟蕭條,而就奴隸制在新領土的擴展問題而產生的重大分歧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然而,詹姆斯·門羅儘管沒有獲得所有的選票,但在再選過程中沒有反對黨和與之競爭的參選人。

美國1820年總統選舉是第九次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於1820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2月6日(星期三)期間進行。這次選舉是美國歷史上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選舉過程效率極高,沒有反對意見的總統選舉。(之前的兩次是1789年和1792年的選舉,喬治·華盛頓在無反對的情況下順利當選。)在1820年,總統詹姆斯·門羅和副總統丹尼爾·湯普金斯無需任何激烈的競選就再次當選。[8]

戰爭

[編輯]

拿破崙戰爭

[編輯]

拿破崙戰爭反法聯盟反對拿破崙一世法蘭西帝國的一系列戰爭。作為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繼續,這些戰爭主要通過大規模強征入伍,向歐洲灌輸革命思想,摧毀封建制度,並且以前所未有的規模產生影響。隨着拿破崙軍隊對歐洲的大範圍征服,法國的力量快速增強,但在法國1812年入侵俄國失敗後,其力量迅速崩塌。拿破崙帝國最終承受完全的軍事失敗,最終導致了波旁王朝在法國的復辟,也促進了歐洲概念的產生。

在拿破崙戰爭中,英國和法國為歐洲霸權而戰。美國試圖在拿破崙戰爭期間保持中立,但是最終被捲入歐洲紛爭,而這導致了1812年戰爭[9]

1812年英美戰爭(蹄鐵灣之役、新奧爾良戰役)

[編輯]

1812年,美國與不列顛帝國及其印度同盟開始了長達32個月的軍事衝突。戰爭並沒有改變英美間的領土關係,但是解決了美國獨立戰爭以來的許多爭議。

由於英國的大多數陸海軍都在歐洲參與拿破崙戰爭,所以在1814年前一直保持守勢。1814年4月6日,拿破崙戰敗後,英國開始採取攻勢。

美國對英宣戰理由包括: 1.英法持續戰爭帶來的英對美貿易限制; 2.美國運船被英國皇家海軍強制徵用; 3.英國支持印第安人部落對抗美國領土擴展; 4.美國在公海地區受到來自英國的羞辱,國家榮譽受損,為此人民感到非常憤怒; 5.還有可能:美國對加拿大的吞併意圖。

安德魯·傑克遜將軍在1814年蹄鐵灣之役(Battle of Horseshoe Bend)中擊退馬斯科吉族人(此時美國處於優勢),還在1815年新奧爾良戰役中擊退英國軍隊(本戰役前,拿破崙戰爭結束,美國處於劣勢)。

新奧爾良戰役發生於1815年1月8日,是1812年戰爭中的最後一場大戰役。在少將安德魯·傑克遜的帶領下,美國軍隊戰勝了企圖進攻新奧爾良的英國軍隊,並且通過路易斯安那購買案獲得了大片領土。傑克遜通過這場戰役,成為國民英雄。然而,新奧爾良地區恰是克萊所控制的西部地區的強大競爭對手。克萊是不會願意讓傑克遜這一競爭對手成為總統的。[10]

時代特點:感覺良好的時代

[編輯]

正面

[編輯]

在美國政治史上,感覺良好的時代(Era of Good Feelings)標誌着一個特殊的時期,在這一時期,美國人民在拿破崙戰爭的餘波下展現出強烈的國家意志和對團結的期望。[11]「感覺良好的時代」從1815年開始。1812年戰爭末尾,勝利氣氛席捲全國。狂喜取代聯邦黨人和民主共和黨人、北方和南方之間以及東西海岸城市之間的激烈政治分歧。[12]

總統詹姆斯·門羅在提名時,出於促進國家團結和減少國家政治中的黨派成分的目的,努力淡化黨派從屬對提名的影響。這個時期與門羅的總統任期(1817年至1825年)和管理目標關係十分緊密,所以後人常用他的名字來指代這一時期。 [13]

反面

[編輯]

在這一時期,儘管美國經歷着與英國戰後的發展和繁榮,卻也經歷了發展中的美國所經歷的第一次經濟問題。從亨利·克萊(1824年總統候選人之一)的美國體系可以看出,隨着第一次金融危機的到來,保護性關稅和給予美國第二銀行特權使南北間的緊張局勢愈加複雜。因為這一時期的政治混亂、經濟因素引起了南北之間的仇恨,所以「感覺良好的時代」這一名稱通常被視為帶有諷刺意味。[14]

這個時代見證了聯邦黨的瓦解,以及聯邦黨與占統治地位的民主共和黨之間的激烈黨派之爭的結束。

由於聯邦黨在1814至1815年之間的哈特福會議上慘敗,雙方之間的政治敵意有所緩和。民主共和黨雖長期統治,但實際上它在全國範圍內的大多數州都不起作用。[15]

這個時代見證了對於「聯邦在國家發展和繁榮的重要領域的永久角色」這一展望的全國化趨勢。前總統詹姆斯·麥迪遜,和民主共和黨人經歷戰爭的磨礪後,開始贊同聯邦黨人的機構和計劃,以作權宜之計,並且準備在約翰·卡爾豪(1824年總統候選人之一)和亨利·克萊主張的美國體系的支持下將聯邦黨人的提議合法化。

政見分歧

[編輯]

奴隸制問題: 密蘇里妥協案

[編輯]

1820年,美國國會中的擁奴派和廢奴派達成共識,通過了密蘇里妥協

本妥協案主要包含了對於西部領土上奴隸制的規定。它規定,在北緯36度30分以北的前路易斯安那區域禁止奴隸制,但不包括被提議的密蘇里州州界之內的地區。為了平衡「奴隸州」和「自由州」的數量,曾經是馬塞諸塞州的北部地區被單獨劃為一個自由州——緬因州。[16]

對於在新的西部州擁奴和廢奴的爭議,顯示了南北各州在國會中的權力爭鬥,和對未來領土控制權的爭奪。隨着相同的紛爭發生在黨派內部,民主共和黨開始失去團結與一致。[17]

安德魯·傑克遜是擁奴派中堅定的一員。[18]而亨利·克萊是溫和的蓄奴派。最多時,克萊家中有60多個黑奴,但是他在遺囑中解放了家中奴隸。1803年,克萊被選為肯塔基州立法機關的費耶特縣代表。作為一位立法者,他主張對美國憲法進行靈活的解釋,並且最先提出了在肯塔基州逐步解放黑奴(雖然當時的政治現實迫使他放棄該立場)。[19]約翰·昆西·亞當斯(1824年總統候選人之一)長期強烈反對奴隸制。[20]隨着他對奴隸制越發痛恨,亞當斯開始成為反對奴隸制者的領導人。他還預測到了內戰的發生和總統運用宣戰權廢除奴隸制的未來。[21]

美國體系

[編輯]

美國體系(American System),是由輝格黨和許多主要政治家(包括亨利·克萊,約翰·卡爾·霍恩,約翰·昆西·亞當斯)提出的尋求增強國家力量並且團結國家人民的一項計劃。它源自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的「國民體系」概念。這一計劃主要由三個相互支持的部分組成:徵收關稅以保護促進美國工業發展;建立國家銀行以培育商業;聯邦對公路、隧道和其他促進農業市場可盈利性的「內部發展」進行補貼支持。

這一體系是聯邦主義的另一種形式: 1.支持保護美國工業和獲得聯邦政府稅收收入的高關稅政策 2.保持公共用地的高價格來獲得聯邦政府稅收收入 3.保留美國銀行,以穩定通貨,控制處境危險的州建立地方銀行 4.發展以關稅和土地收入支撐的內部發展系統(如公路、隧道),以團結國家。

克萊是這一計劃最早的支持者,並於1824年第一次使用「美國體系」一詞。亨利·克萊在1812年戰爭後,美國國家主義高漲的時刻,設計了美國體系。這仍然是歷史上意義最為重大的、由政府進行的、旨在使國家農業商業和工業更為和諧平衡的投資計劃之一。亨利·克萊認為這樣密切的國內經濟相依關係會防止美國經濟從屬於自由放任的英國體系。

國會通過了美國體系。美國第二銀行於1816年重建並持續了20年。高關稅政策從漢密爾頓時期開始,持續到1832年。然而,由於1830年,傑克遜總統否決了旨在允許聯邦政府購買收費高速公路公司的股票的法案,因而阻礙了建造列克星敦(Lexington)和俄亥俄河(Ohio River)之間的公路[22],內部發展系統一直沒有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亨利·克萊雖然沒有完全成功所有的美國體系構想,但他對這一計劃感到自豪。

美國第二銀行

[編輯]

1812年戰爭期間,地方銀行蓬勃發展,加劇貨幣秩序混亂。[23]1816年,美國第二銀行在費城成立,1817年1月開始運作,並且延續了20年。[24]

安德魯·傑克遜公開表示反對美國第二銀行。[25]他的理由是,1) 憲法並不允許成立聯邦銀行(老傑弗遜共和黨觀點);2) 銀行發行貨幣對於經濟的健康發展是不利的。美國第二銀行的主要支持者是亨利·克萊。[26]後來在1832年選舉中,兩人的分歧再現。傑克遜準確預計了大眾的觀點,因而贏得了壓倒性的勝利,同時證實了亨利·克萊的擔憂。[27]

宗教第二次大覺醒

[編輯]

第二次大覺醒是19世紀美國的一場基督教復興運動。這次運動約開始於1790年,發展於1800年,並在1820年後在浸禮宗循道宗中間快速增長。1840年代,它開始走向沒落。它被稱為是對懷疑論自然神論和理性基督教的回應。不過對於這些因素為何在當時那麼讓他們憂慮以致引發復興,人們並不十分理解。第二次大覺醒促成了許多在預言的第二次耶穌降臨前,旨在拯救腐化社會的改革運動。[28]第二次大覺醒也鼓勵了許多奴隸追求自由。[29]

安德魯·傑克遜屬於長老教會,而亨利·克萊屬於美國聖公會

總統候選人以及黨派

[編輯]

總統候選人介紹

[編輯]

威廉·哈里斯·克勞福德,美國民主共和黨成員,曾任美國參議員(1807年-1813年)、美國戰爭部長(1815年-1816年)和美國財政部長(1816年-1825年)。

約翰·昆西·亞當斯,美國民主共和黨成員,他是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及第一夫人愛比蓋爾·亞當斯的長子。他二十歲就成了有名的外交官,曾出使歐洲多年,熟悉歐洲事務。1817年門羅總統上台以後,亞當斯被任命為國務卿,任職八年,曾協助起草《門羅宣言》,解決與英國的許多糾紛,從西班牙手中取得佛羅里達,因此,被認為是美國歷史上「最有成就的國務卿之一」。[30]

亨利·克萊,美國民主共和黨成員,美國參眾兩院歷史上最重要的政治家與演說家之一。輝格黨的創立者和領導人。美國經濟現代化的倡導者。曾任美國國務卿。

安德魯·傑克遜,美國民主共和黨成員,首任佛羅里達州州長、紐奧良之役戰爭英雄、民主黨創建者之一,"傑克遜民主"因他而得名。在美國政治史上,19世紀20年代與30年代的第二政黨體系(Second Party System)以他為極端的象徵。[31]

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美國民主共和黨成員,南卡羅來納州人。他是19世紀前半葉最著名的美國政治家之一。

總統候選人 職位
馬薩諸塞州 昆西·亞當斯 國務卿
肯塔基州 亨利·克萊 眾議院議長
田納西州 安德魯·傑克遜 參議員
佐治亞州 威廉·H·克勞福德 財政部長

黨派介紹

[編輯]

民主共和黨是美國建國早期的兩大政黨之一。由托馬斯·傑斐遜詹姆斯·麥迪遜在1790年代創建。民主共和黨的對立政黨是聯邦黨。與聯邦黨相比,民主共和黨更強調各州的權力,並且重視自耕農的權益,反對君主主義。主要支持地區是西部和南部。民主共和黨可被視為今日美國兩大黨派中民主黨的前身。

1816年到1824年間,由於聯邦黨的衰落,民主共和黨一黨獨大,形成了美國歷史上的「和諧時期」。但黨內已經出現了兩個派別:一派是代表北部和中部工商業者的民主共和黨人;另一派就是代表南部種植園主的民主共和黨人。[32]

普選過程及結果

[編輯]

1824年總統選舉時,聯邦黨早已瓦解。美國當時只有一個政黨——民主共和黨,但該黨內部已經出現兩個派別:一派以亞當斯為代表,另一派以傑克遜為代表。

大選在開始一共有五個候選人,他們分別是曾任參議員、眾議員、州最高法院法官以及州民兵少將的安德魯·傑克遜、時任國務卿的約翰·昆西·亞當斯、時任美國財政部長的威廉·H·克勞福德,身為美國眾議院院長的亨利·克萊,和當時的戰務部長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但是在後來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退出了大選,依靠安德魯·傑克遜的幫助當選為第七任美國副總統[33], 所以總統就在其他四人之中產生。雖然他們全都來自民主共和黨,但是他們卻都有着自己不同的政見。這也為後來民主共和黨分裂為民主黨和共和黨奠定了基礎。

選舉期間,克勞福德突患中風臥病在床,行動不便,無法與人正常交流。當時,雖然候選人是不用當眾演講的,但是他們的確需要花很多的時間寫東西給他們的支持者看。克勞福德在普選中位居第四,在選舉團選舉中位居第三。克萊的支持者來源於美國的中部和南部,但是其實在那個區域更多的人支持傑克遜。克萊最終只贏得了三個西部州的支持,他在普選中位居第三,在選舉團選舉中位居第四。亞當斯獲得了紐約和西北部各州的支持,他在普選和選舉團選舉中都位居第二名。傑克遜贏得了美國中部和南部的支持,最終在普選和選舉團選舉中勝出。在那次的選舉團選舉中,傑克遜得到99張,亞當斯84張,克勞福德44張,而克萊為37張。雖然傑克遜得到了99張選舉人票,排名第一,但根據美國憲法,傑克遜並不能當選為總統。[34]

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間接選舉產生,選舉人團制度規定,美國總統由各州議會選出的選舉人團選舉產生,而不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候選人獲得全國過半數選舉人票才可當選,由於傑克遜的票數並不符合這一規定,所以無法成為總統。根據美國憲法,如果所有的候選人得票均未達到選舉人票的一半以上,總統由眾議院在得票最多的前3名候選人中選舉產生。

總統候選人 黨派 祖籍 普選(a) 選舉人團選舉票數
票數 百分比
安德魯·傑克遜 民主共和黨 田納西州 151,271 41.4 99
約翰·昆西·亞當斯 民主共和黨 馬薩諸塞州 113,122 30.9 84
威廉·H·克勞福德 民主共和黨 佐治亞州 40,856 11.2 41
亨利·克萊 民主共和黨 肯塔基州 47,531 13.0 37
馬薩諸塞州未承諾選舉人 - - 6,616 1.8 0
其他 6,437 1.8 0
總數 365,833 100.0 261
獲勝所需票數 131

a.普選數據不包括特拉華州,佐治亞州,路易斯安那州,紐約州,南卡羅來納州和佛蒙特州。在這些州中,選舉人是由州立法機關選出而不是通過普選產生的。[35]

安德魯·約翰遜
民主共和黨人
昆西·亞當斯
民主共和黨人
亨利·克萊
民主共和黨人
威廉·h·克勞福德
民主共和黨人
州總票數
選舉人團選舉 # % 選舉人團選舉 # % 選舉人團選舉 # % 選舉人團選舉 # % 選舉人團選舉 #
亞拉巴馬州 5 000136189,429 69.32 5 000136182,422 17.80 - 0004866996 0.71 - 000486691,656 12.17 - 13,603 AL
康涅狄格州 8 沒有進行投票 7,494 70.39 8 沒有進行投票 1,965 18.46 - 10,647 CT
特拉華州 3 沒有進行普選 沒有進行普選 1 沒有進行普選 沒有進行普選 2 - DE
佐治亞州 9 沒有進行普選 沒有進行普選 沒有進行普選 沒有進行普選 9 - GA
伊利諾伊州 3 1,272 27.23 2 1,516 32.46 1 1,036 22.18 - 847 18.13 - 4,671 IL
印第安納州 5 7,343 46.61 5 3,095 19.65 - 5,315 33.74 - 沒有進行投票 15,753 IN
肯塔基州 14 6,356 27.23 - 沒有進行投票 16,982 72.77 14 沒有進行投票 23,338 KY
路易斯安娜州 5 沒有進行普選 3 沒有進行普選 2 沒有進行普選 沒有進行普選 - LA
緬因州 9 沒有進行投票 10,289 81.50 9 沒有進行投票 2,336 18.50 - 12,625 ME
馬里蘭州 11 14,523 43.73 7 14,632 44.05 3 695 2.09 - 3,364 10.13 1 33,214 MD
馬薩諸塞州 15 沒有進行投票 30,687 72.97 15 沒有進行投票 沒有進行投票 42,056 MA
密西西比州 3 3,121 63.77 3 1,654 33.80 - 沒有進行投票 119 2.43 - 4,894 MS
密蘇里州 3 1,166 33.97 - 159 4.63 - 2,042 59.50 3 32 0.93 - 3,432 MO
新罕布什爾州 8 沒有進行投票 9,389 93.59 8 沒有進行投票 643 6.41 - 10,032 NH
新澤西州 8 10,332 52.08 8 8,309 41.89 - 沒有進行投票 1,196 6.03 - 19,837 NJ
紐約州 36 沒有進行普選 1 沒有進行普選 26 沒有進行普選 4 沒有進行普選 5 - NY
北卡羅來納州 15 20,231 56.03 15 沒有進行投票 沒有進行投票 15,622 43.26 - 36,109 NC
俄亥俄州 16 18,489 36.96 - 12,280 24.55 - 19,255 38.49 16 沒有進行投票 50,024 OH
賓夕法尼亞州 28 35,929 76.04 28 5,436 11.50 - 1,705 3.61 - 4,182 8.85 - 47,252 PA
羅得島州 4 沒有進行投票 2,145 91.47 4 沒有進行投票 200 8.53 - 2,345 RI
南卡羅來納 11 沒有進行普選 11 沒有進行普選 沒有進行普選 沒有進行普選 - SC
田納西州 11 20,197 97.45 11 216 1.04 - 沒有進行投票 312 1.51 - 20,725 TN
佛蒙特州 7 沒有進行普選 沒有進行普選 11 沒有進行普選 沒有進行普選 35,031 VT
維吉尼亞 24 2,975 19.35 24 3,419 22.24 - 419 2.73 - 8,558 55.68 24 15,371 VA
總票數: 261 151,363 41.36 99 113,142 30.92 84 47,545 12.99 37 41,032 11.21 41 365,928 US
獲勝須得票數: 148

眾議院選舉

[編輯]

眾議院選舉的過程及結果

[編輯]

選舉美國總統的任務落到了眾議院的肩膀上。根據美國憲法第十二修正案,只有選舉人選票結果占前三名的候選人有資格成為眾議院選舉的候選人,他們是安德魯·傑克遜、約翰·昆西·亞當斯、威廉·H·克勞福德,而身為美國眾議院議長的亨利·克萊排行第四,因此沒有入圍眾議院選舉的資格。

因此,

總統選舉最終結果的關鍵在於兩點:
第一,原本最為支持克萊的各州(包括肯塔基州、密蘇里州和俄亥俄州)會把選票轉移給誰;
第二,在伊利諾斯州、路易斯安那州、馬里蘭州和新澤西州,三位候選人勢均力敵,這幾個州的選票最終花落誰家。

亞當斯一方面要從這7個州中獲得6個州的支持,另一方面還要保證自己依然獲得新英格蘭地區6個州以及紐約州的支持,才能被選為總統。而對於傑克遜來說,事情就簡單多了,由於他在選舉團選舉中已經贏得了11個州的支持,他只要再得到2個州的支持就能榮登總統之位。在眾議院選舉的階段,傑克遜有兩個巨大的優勢:第一,傑克遜勢頭正勁,卡爾豪與他相比毫無競爭力,而他又在公民普選和選舉團選舉中都獲得了多數票;第二,依據公民普選的結果,在原本最為支持克萊的各州中,傑克遜的支持率都是緊跟克萊之後,穩居第二。[36]

然而,隨着克萊決定將自己的支持者轉移給亞當斯,傑克遜沒能笑到最後。1825年2月9日,亞當斯在眾議院進行第一輪投票後被選為美國總統,共獲得眾議院中13個州的支持。[37][38]在他之後,傑克遜獲得7票,克勞福德僅獲4票。這一結果對於無論是在公民普選中還是在選舉團選舉中都占有優勢的傑克遜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可恥的分贓」

[編輯]

亞當斯任命克萊擔任國務卿一職。由於亞當斯和在他之前的三位總統均曾經擔任國務卿一職,亞當斯總統任命克萊擔任此職,實際上是確定了克萊的總統繼承人地位。傑克遜和他憤怒的追隨者們控訴說這是場「可恥的分贓」。然而,除了一些歷史傳聞,很少有確切的史實來證明這種觀點的可信性。據亞當斯所說,他與克萊在此事上並沒有做出過任何承諾,而克萊的一系列行為也表示,他將自己的支持者轉移給亞當斯是基於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克萊十分厭惡傑克遜,他評論傑克遜說:「安德魯·傑克遜只是在新奧爾良殺了2,500個英國人,我真不能相信這竟然能成為別人判定他足以勝任多樣、困難、複雜的首席地方執行掌管這種重任的理由。」[39]在克萊寫給弗朗西斯·P·布萊爾的一封信中(信上的日期是1825年1月8日),他闡釋了自己對於亞當斯的偏愛以及支持亞當斯當選總統的決心。克萊擔心如果是傑克遜在最後當選,作為軍事領袖的他會給政府帶來危害。克萊表示,他的朋友們認為如果亞當斯當選,克萊就會更有可能成為下一屆總統。他們在投票時更傾向於亞當斯就是出於這樣的考慮。然而就他本身來說,他對於亞當斯的支持完全是為了公眾的利益。[40]

其次,在對於關稅以及內部發展的立場上,與傑克遜和克勞福德相比,亞當斯的政治觀點與克萊更為接近。在1825年元旦的一次公開的宴會上,克萊坐在亞當斯的身邊並悄悄對他說自己希望能和他私下見面並進行一次秘密的會談。在1月9日,亞當斯收到了克萊的一張字條,克萊在字條上表示如果亞當斯同意的話,他會在晚上前來拜訪。亞當斯和克萊在晚上進行了一次長達三個小時的對話,他們探討了之前存在於兩人之間的分歧,他們當前的政治觀點,以及他們對於未來的期待。關於總統選舉一事,克萊告訴亞當斯說,在這次全面的對話之後,他已經下定決心支持亞當斯。[41]

當克萊支持亞當斯的決心被公諸於眾的時候,克萊受到了傑克遜、克勞福德和卡爾豪的朋友們的攻擊,但是他表示並不會為此做出改變,因為這種改變是與他的職責相背離的。當被問及這種決定是否與可能的內閣任命有關時,克萊表示他並不想要一官半職,也不知道如果亞當斯當選,到底會不會對自己委以重任。[42]然而,克萊很確定如果他接受了亞當斯的任命,肯塔基州和伊利諾斯州的支持者會對此行為表示充分肯定。[43]

在亞當斯當選之後,當他真的提出希望由克萊擔任國務卿一職的時候,克萊選擇接受這一職務,並且繼續支持以亞當斯為首的政府。克萊心裡十分清楚,拒絕擔任這一職務對於消除那些不利於他的謠言沒有任何幫助。[44]

不管亞當斯和克萊如何澄清,傑克遜始終相信他們之間存在「可恥的分贓」,他和他的追隨者們在隨後4年的選戰中充分利用了這一點,最終在1828年大選與亞當斯的再次交鋒之時獲得成功。

在目睹了1824年不盡人意的大選之後,馬丁·范布倫安德魯·傑克遜等理念相近的政治家為了防止類次的情況在歷史上再度重演,聯手另組創立了全國性的政治組織——即今天的民主黨。亞當斯和克萊則將民主共和黨和原聯邦黨合組為國民共和黨

相關條目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美總統大選 贏普選票仍輸掉白宮寶座有前例. Udn.com. 2016-11-08 [2017-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02). 
  2. ^ 為什麼美國總統大選不是一人一票?. [2016-1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2). 
  3. ^ Source. [2013-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04). 
  4. ^ [CHAMBERS, NISBET W. The first party system[Z/OL], 1972.]
  5. ^ [MCCORMICK R P. The second American party system: party formation in the jacksonian era[Z], 1966.]
  6. ^ [CHAMBERS. Political parties in a new nation[Z], 1963.]
  7. ^ [WOOD. Empire of Liberty: a history of the early republic, 1789-1815[Z], 2009.]
  8. ^ Election of 1820. U-S-History.com. [2023-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01). 
  9. ^ Milestones: 1801–1829. Office of the Historian. [2013-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6-13). 
  10. ^ [BENN, CARL. The war of 1812[J/OL]. Oxford: Osprey Publishing, 2002.]
  11. ^ [AMMON, HARRY. James Monroe: the quest for National identity[M]. New York: [s.n.], 1971: 366.]
  12. ^ [AMMON. James Monroe and the era of good feelings[J/OL]. Virginia Magazine of History and Biography, 1958(4): 387-398.]
  13. ^ [DANGERFIELD, GEORGE. The awakening of American nationalism: 1815-1828[J]. New York: Harper & Row, 1965.]
  14. ^ [REMINI, ROBERT V. JOHN quincy adams[Z], 2002.]
  15. ^ [BANNER J M. To the Hartford convention: the federalists and the origins of party politics in Massachusetts, 1789-1815[Z], 1970.]
  16. ^ [DIXON, ARCHIBALD M. The true history of the Missouri compromise and its repeal[Z], 1899: 623.]
  17. ^ [BROWN, HOLBROOK R. The Missouri compromise: political statesmanship or unwise evasion[Z], 1964: 85.]
  18. ^ [FINKELMAN, PAUL. Jackson, andrew (1767–1845)[G].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S.l.]: [s.n.], 2006: 832-833.]
  19. ^ Source. [2013-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0). 
  20. ^ [NAGEL, PAUL. JOHN quincy adams: a public Life, a private Life[J/OL].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19-21,26.]
  21. ^ [1. PARSONS L H. JOHN quincy adams (2)[J]. 1999: 232.]
  22. ^ Source. [2013-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1). 
  23. ^ [DANGERFIELD, GEORGE. The awakening of American nationalism: 1815-1828 (2)[Z/OL], 1965.]
  24. ^ [HAMMOND, BRAY. Jackson, biddle, and the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J].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1947, 7(1): 1-23.]
  25. ^ [SCHLESINGER, ARTHUR. Meier jr. age of Jackson[Z], 1946.]
  26. ^ [WILENTZ, SEAN. The rise of American democracy: jefferson to Lincoln[Z]. New York, 2008.]
  27. ^ [REMINI, ROBERT V. Andrew Jackson and the course of American freedom, 1822-1832[Z], 1981.]
  28. ^ [TIMOTHY L S. Revivalism and social reform: American protestantism on the Eve of the civil war[Z], 1957.]
  29. ^ [BRINKLEY A. The unfinished nation[M]. [S.l.]: [s.n.],1996: 168.]
  30. ^ Source. [2013-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24). 
  31. ^ [Smith Sam B., and Harriet Chappell Owsley, Eds. Papers of Andrew Jackson. Knoxville: University of Tennessee Press, Vol. 1, 1980.]
  32. ^ Source. [2013-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8). 
  33. ^ Source. [2013-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7). 
  34. ^ [Jeffery A. Jenkins B R S. The Spatial Theory of Voting and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of 1824[J].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1998,42(4):1157-1179.]
  35. ^ [Leip, David. 1824 Presidential Election Results. Dave Leip's Atlas of U.S. Presidential Elections. July 26, 2005.]
  36. ^ Jeffery A. Jenkins B R S. The Spatial Theory of Voting and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of 1824[J].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1998,42(4):1157-1179.
  37. ^ Adams J Q, Adams C F. Memoirs of John Quincy Adams: Compromising Portions from His Diary from 1795 to 1848[M]. J.B. Lippincott & Co., 1874.
  38. ^ United States Congress, 18th Congress, 2nd Session, February 9[J]. House Journal, 1825:219-222.
  39. ^ Clay H. Letter to Francis Preston Blair on January 29[Z]. 1825]
  40. ^ Clay H. COLTON C. Works of Henry Clay. New York: Barnes & Burr, 1863:110.
  41. ^ Brown E S.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of 1824-1825[J].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40(3):384-403.
  42. ^ Jr. William Plumer. Letter to William Plumer, January 24, 1825[Z]. State Library at Concord, New Hampshire.
  43. ^ Jr. William Plumer. Letter to William Plumer, February 13, 1825[Z]. State Library at Concord, New Hampshire
  44. ^ [Schlesinger A M, Israel F L. History of American Presidential Elections, 1789-1968, Volume I, 1789-1844. New York: 1971:379-381.]